广东省城市绿道规划设计指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1年7月PlanningGuidelinesofUrbanGreenwayinGuangdongProvince目录1总则........................................................12涵义及构成..................................................23目标和原则..................................................34选线方法....................................................65基本要求....................................................86典型地段城市绿道规划指引...................................127城市绿道构成要素规划指引...................................2011总则1.1为明确城市绿道内涵、规划目标和原则、选线方法与基本要求,指导全省城市绿道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城市绿色生活网络,制定本指引。1.2广东省城市绿道的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及各城市与绿道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等。1.3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内城市绿道规划编制工作。1.4本指引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22涵义及构成2.1涵义广东省绿道网对应于是否穿越地级(以上)城市行政区域,由省立绿道和城市绿道两级网络构成。城市绿道主要串联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限于城市建成区)的各类绿色开敞空间和重要的自然与人文节点,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节点,人文遗迹、历史村落、传统街区等人文节点,以及居住社区、中心商业区、大型文娱体育区、公共交通枢纽等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建设城市绿道对于保护与优化城市生态系统、引导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提供休闲游憩和慢行空间具有重要意义。2.2构成城市绿道由绿廊系统和人工系统两部分构成。2.2.1绿廊系统绿廊系统是城市绿道的绿色基底,主要由地带性植物群落、野生动物、水体、土壤等生态要素构成,包括自然本底环境与人工恢复的自然环境,具有生态维育、景观美化等功能。2.2.2人工系统人工系统由慢行系统、交通衔接系统、服务设施系统和标识系统等构成,具有休闲游憩、慢行交通等功能。慢行系统:包括步行道、自行车道、综合慢行道。交通衔接系统:包括绿道停车设施、绿道与城市其他交通系统的接驳设施等。服务设施系统:包括管理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游憩设施、科普教育设施、安全保障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等。标识系统:包括信息标识、指路标识、规章标识、警告标识等。33目标和原则3.1重点目标通过规划建设城市绿道,并与省立绿道有机衔接,共同构建连续、完整的绿道网络,充分发挥其生态、环境、民生、经济等功能,切实将绿道网打造成为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和幸福广东的标志性工程。3.1.1生态目标:维护生态系统稳定,促进生态保护通过维护绿道及周边河流、湿地、森林等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为植物生长和动物繁衍栖息提供充足空间,保护与优化生态系统,维护生态系统稳定。3.1.2环境目标:构建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促进宜居城乡建设构建线形绿色基础设施网络,遏制城市无序蔓延,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通过城市绿道的规划建设,集中展示安居、康居、乐居的人居环境,增强城乡美誉度和地方归属感,创建环境优美的宜居城乡。3.1.3民生目标:引领绿色生活方式,构筑慢行交通网络通过提供新型休闲场所,开展体育锻炼、人文休闲、科普教育活动,为人们提供新的休闲生活方式,丰富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同时构筑慢行交通网络,引领“绿色出行”和“低碳生活”方式。3.1.4经济目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以省立—城市绿道网为载体,大力开发绿道旅游这一新型旅游产品,促进绿道沿线服务业发展,扩大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实现扩内需促增长,促进经济转型升级。3.2主要原则城市绿道建设应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取向和生态导向,4尊重岭南山水自然基底,引导形成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体现地域景观特色与文化传统,满足当地居民提升生活品质的需求,确保绿道生态、环境、民生和经济等多方面功能的实现。3.2.1顺应自然肌理,畅通生态廊道尊重广东省水网交织、阡陌纵横、山水绵延的自然本底,充分利用地形、植被、水系等自然资源,结合市域生态廊道、生态隔离绿地、环城绿带和农田林网等构建城市绿道,使分散的生态斑块得以有机连接,从而构建和维护完整、安全的区域生态格局。3.2.2串联发展节点,体现特色底蕴充分发挥城市绿道对各类发展节点的组织串联作用,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以及人文遗迹、历史村落、传统街区等自然、人文节点为依托,尽可能多地发掘并展示本地具代表性的特色资源,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3.2.3契合城乡布局,引导空间发展一方面,城市绿道应契合城市的空间结构与功能拓展方向,有效发挥城市绿道在城乡之间、城镇之间以及城市不同功能组团之间的生态隔离功能,引导城乡形成合理的空间发展形态;另一方面,城市绿道应连通城镇内部的公园、广场、体育场馆、商业街、滨水休闲带等公共空间,成为公共空间的联系纽带,孕育城乡居民多样的公共生活空间,促进和谐社会建设。3.2.4利用交通廊道,集约利用土地城市绿道布局要尽量避免开挖、拆迁、征地,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废弃铁路、村道、田间道路、景区游道等路径,在保障绿道使用者安全的前提下,集约利用土地,降低建设成本。3.2.5衔接省立绿道与慢行系统,倡导绿色生活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与省立绿道及相邻城市绿道同步对接,加5大绿道网密度,并重点向中心商业区、居住社区、公共交通枢纽以及大型文娱体育区等人流密集地区延伸,与城市慢行系统共同构成连续、完整的绿道生活网络,丰富市民出行方式,引领“公交优先、方便慢行”的绿色出行模式。64选线方法4.1优选绿道网络串联的发展节点城市绿道应尽可能联系体现地方特色的自然节点以及历史人文景观、城市公共空间和城乡居民点等人文发展节点,高级别的发展节点应作为优先串联的对象。4.1.1适宜串联的发展节点(1)自然节点:指具备生物多样性、景观独特性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农田等;(2)人文节点:指具有一定文化、历史特色的地区。包括人文遗迹、历史村落、传统街区等;(3)城市公共空间:包括城镇建成区内部的大型居住区、大型商业区、文娱体育区、公共交通枢纽等重点地区,以及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开敞空间。(4)城乡居民点:城乡宜居社区、乡镇、村庄等。4.1.2优选串联节点对上述发展节点进行重要性评价,挑选出较高级别的节点。表1各类点状要素的分级建议节点类型分级非常重要重要普通自然节点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市级自然保护区————观光农业园区连片农田、基塘系统——大、中型水库与湖泊小型水库与湖泊国家、省级森林公园市级森林公园县级森林公园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省级旅游度假区市级旅游度假区————郊野公园、湿地公园——7人文节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村)、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名镇(村)具有成片岭南建筑的街区历史文化遗迹村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城市公共空间大型居住区、大型商业区、文娱体育区、公共交通枢纽————城市级公园、广场区级公园、广场社区公园、广场大型绿地中型绿地小型绿地城乡居民点宜居社区、乡镇、村庄等4.2确定绿道网络的适宜路径选取开敞空间边缘、交通线路和已有绿道等作为城市绿道选线的依托,以优先串联重要节点为目标,综合考虑长度、宽度、通行难易程度、建设条件等因素,对线性通廊进行比选,确定城市绿道的适宜线路。(1)开敞空间边缘:指体现自然肌理的水系边缘(江、河、湖、海、溪谷等水体岸线)、山林边缘、农田边缘(农田的田埂、桑基鱼塘的塘基)等。此类线形廊道最能体现绿道内涵,应优先予以考虑;(2)已有绿道:包括已建成的省立绿道。城市绿道应与省立绿道有机衔接,共同构建覆盖区域的绿道网络。局部地区受条件限制,城市绿道可考虑与省立绿道并线。在与省立绿道有机衔接的前提下,城市绿道应保持其相对独立性。(3)交通线路:包括废弃铁路和国道、省道、县道、高速公路等公路,以及市政道路、景区游道、田间小道等。应根据交通流量、车行速度等确定其适宜程度,如废弃铁路、景区游道、田间小道等非机动交通线路,以游憩和耕作功能为主,在选线时可优先考虑;市政道路的慢行系统也可因地制宜地予以考虑;而国道、省道、县道及高速公路等快速机动交通线路,随着交通流量的增大和机动车速度的增加,其适宜程度依次降低,一般不宜选作绿道路径。85基本要求5.1穿行于生态郊野区域的城市绿道穿行于生态郊野区域的城市绿道应依托滨水、山林、田园等自然要素,因形就势,保护原生态的自然风貌。自然生态区域的绿道网络密度宜为0.03-0.10km/km2,郊野区域的绿道网络密度宜为0.5-1.2km/km2。5.1.1滨水地段城市绿道依托江、河、湖、滩涂湿地、溪流等水体岸线进行选线时,应顺应水系走向。在满足防洪要求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量贴近水道,合理利用滩涂地,营造亲水空间。确实无法利用滩涂地的,可借造河堤或架设栈道(桥),但距离不宜过长。城市绿道经过滨海地区时,应充分利用滨海景观道、滨海旅游径等,因地形因素而无法实现贯通时,可考虑局部架设滨海栈道,但距离不宜过长,且应符合安全标准。城市绿道需跨越河流等水系时,应尽量借道现有桥梁,也可考虑轮渡等衔接方式。确需建设桥梁时,应以小体量景观桥梁为主,满足步行和自行车通行要求即可。5.1.2山林地段城市绿道经过山林地段时,应顺应地形、地貌。可适当改造林间土路,但应避免大填大挖,尽量不损害原有地表植被和自然景观。应尽可能利用登山径、远足径、森林防火道,避开容易发生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不良地段。5.13田野地段城市绿道经过农田、桑基鱼塘等地区时,可合理利用田间机耕道、塘基路,并尽量避免占用农田,同时尽量不影响农用车辆的通行。经过果园、茶园、花卉种植基地等农业生产用地时,可在花、果园中绕9行,体现郊野特色,但应避免破坏果树、庄稼等作物。城市绿道经过观光农业区时,可考虑与采摘区、综合游乐区、旅游服务区等区域相连接,同时避免穿越农舍、饲养区、农垦区等农民生活与生产地区,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性。5.2通过自然和人文景区的城市绿道城市绿道与自然和人文景区节点可以采用直接连接、支线连接以及辅助道连接等方式进行衔接,应根据节点与线路的空间关系灵活处理。当城市绿道无法同时串联两个发展节点的时候,宜根据节点的重要程度,优先串联等级较高的节点。5.2.1自然景区城市绿道经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郊野公园时,可利用山林土路、公园林荫道、度假区游览道等,尽可能与园区内部饮食区、娱乐区等景点和服务设施相衔接,同时应遵循生态影响最小的原则,避开生态敏感区,减少对野生动植物生境的干扰。5.2.2人文景区城市绿道进入历史街区或历史文化遗迹分布区域时,应尽量利用已有的步行道,注重保护和修复历史文化资源及环境;沿景区主要线路宜设置解说系统,展示文化遗产资源的内涵和历史遗存;可适当结合旅游开发建设,提高地区吸引力。5.3穿越城镇的城市绿道结合城市空间结构及功能拓展方向,城市绿道应尽量串联城市的各功能组团,且尽量接近使用主体,即结合人流活动密集的重点地区进行布局。穿越城镇的绿道网络密度宜为1.0-1.5km/km2。105.3.1居住区城市绿道进入大型居住社区时,应尽量从组团间的公共绿地通行,并与居住区的步行系统相结合。同时应考虑与小区配套服务设施、社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衔接,尽可能形成居住区内部贯通连续的绿道网络,满足居民日常使用需求。5.3.2商业、文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