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框架WeianLi2015.1.8什么是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的研究框架(1)股东权益的研究(2)董事会制度研究(3)监事会制度(4)经理层激励(5)公司治理的利益相关者(6)证券市场与控制权配置(7)机构投资者与公司治理(8)公司治理模式的研究(9)公司治理评价(10)其他《公司治理学》一、什么是公司治理?在中国,公司治理属于一个舶来语,它起源于美国,其英文是corporategovernance。有学者把它解释为“法人规制”,不是“由法人进行规制”,而是“对法人进行规制”,即公司“法人”是规制活动的客体。在这里,corporate不仅仅指公司,而应该翻译成“法人”,这是因为,需要进行规制的不仅仅是公司,还有非公司制的企业法人(如没有公司化的家族企业)以及非企业的法人(如非营利性组织、公共部门等)。刚兴趣的同学也可以参阅一下规制经济学的内容一、什么是公司治理?之所以把governance翻译成“规制”,是因为governance指的是平等权利主体之间的相互制衡。在中文里面,“治理”原本是指一种单向的行政管理,如“治理国家”、“治理脏乱差”、“治理整顿”等。尽管在中国“公司治理”已成为一种普遍的译法,但“公司”以及“治理”的涵义已经远远超越了它们本来的意义。一、什么是公司治理?公司治理在我国过去的相关文献中又被译作“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督导机制”、“公司控管体制”等,其中“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机制”是最常见的译法。尽管corporategovernance一词后面没有“结构”、“机制”之类的英文单词,但是学者们还是觉得,从内涵上来说,加上“结构”或者“机制”更符合英文corporategovernance一词所要表达的涵义。一、什么是公司治理?“结构”在汉语中是指事物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搭配与排列,或者指事物的内部的构造;“机制”则是指事物或有机体的构造、功能、运作原理及其相互关系。从广义上来说,“公司治理”既是一种结构也是一种机制,因此,将“corporategovernance”直接译作“公司治理”可能更符合“corporategovernance”的完整含义。一、什么是公司治理?那么,如何界定公司治理呢?粗略总结来看,知名学者的相关定义也不下100种。在此基础上,有学者对各种解释作了分类和归纳,国外如柯克兰和沃惕克(Cochran,PhilipL,andStevenLWartick,1988),国内如费方域(1996),之后的一些学者也在他们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补充与深化研究。费方域把公司治理归纳为五个方面,包括具体形式、制度功能、理论基础、基本问题、潜在冲突。田志龙(1999)又补充进“制度构成”一类,这样,对公司治理的解释就有了六种分类。1、根据具体形式定义公司治理1992年出版的《新帕尔格雷夫货币与金融词典》描述了公司治理的主要形式,它从英、美等国公司治理模式入手,认为公司接管市场(corporatetakeovermarket)是过去25年里英、美等国家公司治理的最有效、最简单和广泛适用的方式。目前来看,这类定义非常狭窄。例如,甚至有学者认为,公司治理就是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高层经理组成的一个结构;更有些学者甚至将公司治理直接等同于董事会,董事会就是专司公司治理的组织形式。2、根据制度构成定义公司治理有学者(如翟林瑜,1995)认为,作为一个经济组织,企业需要一个有效的制衡、协调、监督和赏罚的制度结构以及市场结构,而公司治理结构就是这样的制度结构和市场结构。以股份有限公司为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企业管理层的任免、监督和评价以及监事会的监督等就是公司治理的制度结构;通过来自债权人以及资本市场的压力来对管理层的行为施加影响就是公司治理的市场结构3、根据制度功能定义公司治理1985年出版的英国《公司法》把公司治理定义为由董事、股东和审计员三方构成的一种制度。在美国法律协会的《公司治理原则》中,认为公司治理包括公司的目的和行为、董事与管理人员的功能和权力、大型上市公司中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董事会和监察委员会安排的原则建议、董事会和监察委员会的谨慎义务和经营评价准则、公平交易的义务、控制权交易中董事和股东以及出价者的作用等。牛津大学赛德商学院前院长、金融学教授柯林·梅耶(ColinMayer,1995)认为,公司治理是“公司借以代表和服务于投资者利益的一种组织安排。它包括从公司董事会到激励计划的所有内容。……公司治理起源于市场经济下现代股份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罗伯特·特里科(RobertTricker,1994)认为,公司治理涉及的是董事会与股东、高层管理部门、规制者和审计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正式和非正式的联系、网络及结构。他认为公司治理的关键因素是监督管理者的绩效和保证管理者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主体的责任钱颍一(1995)认为,公司治理是一套制度安排,用以支配若干在公司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团体——投资者(股东和贷款人)、经理人员、职工之间的关系,并从这种联盟中实现经济利益。公司治理包括: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经理人员和职工;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吴敬琏(1994)指出,公司治理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三者之间构成一定的制衡关系。在这种结构中,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董事会托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层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以及解雇权;高层经理人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张维迎(1996)认为,公司治理结构,狭义地讲是指有关公司董事会的功能、结构、股东的权利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广义地讲是指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公司的目标,谁在什么状态下实施控制,如何控制,风险和收益如何在不同企业成员之间分配等这样一些问题。因此,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所有权安排几乎是同一个意思,或者更准确地讲,公司治理结构只是企业所有权安排的具体化,企业所有权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抽象概括。李维安(2009)也认为,公司治理是指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的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4、根据理论基础定义公司治理委托-代理理论把企业看作是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契约网络,股东是委托人,董事是代理人。代理人的行为是理性的、自我利益导向的,因此,需要用制衡机制来对抗潜在的权力滥用,用激励机制来使董事和经理为股东出力和谋利。公司治理正是这种激励与制衡机制。产权理论认为所有权规定了公司的边界,这是控制公司权利的基础,这些权利包括:提名和选举董事的权力;要求董事就公司资源的配置作出决策并给予解释的权力;任命独立审计师审查公司账务的准确性及对董事的报告和账目提出质疑的权力;等等。而对于公司资产运作和日常经营的控制权,则分别授予董事会和管理层掌握。依照这个理论,公司治理被看作是一种产权或控制关系。“管家”理论根植于公司法之中,建立在信任责任基础上,相信人人都是公正和诚实的,都是愿意为他人谋利益的。在“管家”理论看来,公司(股东大会)将责任和权力委托给了董事,同时应该要求董事忠诚并能及时对自己的行为提出合理解释。依照这个理论,公司治理被看作是一种信任与责任关系5、根据基本问题定义公司治理柯克兰和沃惕克(Cochran,PhilipL,andStevenLWartick,1988)认为,公司治理包括了在高层管理者、股东、董事会和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相互作用中产生的具体问题。构成公司治理问题的核心是:谁从公司决策和高层管理者的行动中受益?谁应该从公司决策和高层管理者的行动中受益?当在“是什么”和“应该是什么”之间存在不一致时,公司治理问题就产生了二、公司治理研究的框架1、股东权益的研究股东分为如下四个层次。第一,积极的投资者,积极的公司治理参与者。这些机构一方面采用积极的投资策略,同时也十分关注公司投票机制等公司控制问题。处于这一类的股东数量比较少,除了少数个人持股者以外,还有少数机构投资者。1、股东权益的研究第二,被动的投资者,积极的公司治理参与者。根据某些指数(如标准普尔500)进行投资组合的机构投资者都属于这一类,如著名的Calpers加州退休养老基金、Lens基金等。这类投资者要获得相对稳定的投资收益,因而采用的是被动的投资策略,但是它们却比较关心公司的控制问题。1、股东权益的研究第三,积极的投资者,不积极的公司治理参与者。大多数公司养老基金和银行的投资部门都属于这一层,他们都非常积极地管理资金,但却不参与公司的控制问题。1、股东权益的研究第四,被动的投资者,不积极的公司治理参与者。很多参与市场投机的交易者都是这样一种类型。有些投资者甚至完全忽视公司基本面上的内容,仅根据技术面来进行操作。比如,一些程序交易者都属于这一类型,这些投资者通过计算机程序来设计交易策略,进行股票的买卖,根本不关心公司内部发生了什么,不关心所交易股票的内在价值。(1)股东的主要权利知情权(比如说,研究信息披露)提案权表决权收益权诉讼权(比如研究股东权益的保护)(2)股东大会与表决制度股东大会制度股东大会的表决制度一人一票一股一票累积投票制度代理投票制度(3)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在各国的公司治理实践中,都发现了比较严重的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的现象。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因存在利益上的冲突而使得双方的矛盾日益激化,大股东为了保全自身的利益而使得中小股东权益受侵害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如何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公司治理研究的重要课题。比较热点的问题中小股东的保护问题大股东的制约机制谁是股东?治理主体应该是谁?(shareholdersorstakeholders?)如果是stakeholders,除shareholders以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如何参与公司治理?参与以后的绩效如何?2、董事会制度研究董事会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因此董事会的组织结构对于公司治理意义重大。对于董事会结构,既有一元制董事会(单层董事会),只有董事会,没有监事会,如英美法系的单层制;也有二元制董事会,既有董事会,又有监事会,如大陆法系的双层制。但是,其治理机制的设计本质是一致的,都必须有决策、监督、评价、奖惩等一系列相互制约机制存在。其中任何一种机制的失效,都有可能导致公司治理的失败。单层制董事会单层制董事会即股东将经营决策权和监督权全部委托给董事会,由董事会全权代理股东负责管理公司的经营。单层结构在外部市场监督强而内部监督弱的情况下,开始着手于董事会内部执行与监督的分离。单层制董事会由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这种董事会模式是股东导向型。美、英、加、澳大利亚和其他普通法国家一般采用这种模式。没有监事会双层董事会模式双层董事会即股东将经营决策权委托给执行董事会(简称董事会),另设一个监督董事会(简称监事会)专门行使监督职能。双层制董事会一般来说由一个地位较高的董事会监管一个代表相关利益者的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选举监事会,再由监事会任命董事。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对监事会负责。双层结构在外部市场监督弱而内部监督分散化的情况下,开始致力于董事会和监事会在监督职能方面的整合。这种董事会模式是社会导向型的,德国、奥地利、荷兰和部分法国公司等均采用该模式。有监事会,但是,监事会常常高于董事会(1)董事会职能研究(2)董事会的委员会制度在不同的公司中,董事会设置下属委员会的情况是不同的。有的公司多一点,有的公司少一点。不过,在现代大型公司的董事会中,以美国的情况最为典型,一般都设置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这三个委员会。这些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组成,分别召开会议,承担不同的责任。现在的一个倾向是董事会全体会议开会的次数越来越少,但是各个委员会的会议越开越多,角色越来越鲜明突出。除了这三个委员会,还有的设置执行委员会和公共政策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