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放假协议书甲方:龙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受经济大环境不景气影响,公司目前生产订单不足,经营困难,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同时解放员工生产力,公司决定暂时停工停产,甲乙双方就带薪放假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对乙方放假时间暂定为1-3个月。二、放假对象为所有行政人员,其它岗位中层以下的所有人员。三、放假期间乙方工资由甲方按《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相关规定,以600元/月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四、放假期间员工社会保险的所有费用,包括应由企业及员工缴纳的部分,都由单位按时足额缴纳。五、放假期间,甲方可根据公司生产需要及安排,即时召回乙方进行生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诿和拖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都由乙方承担。六、乙方在召回期间的工资以原有标准,按工作时间比例发放;其余时间按600元/月标准按比例发放(满勤计为26天/月)。七、其它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按手印):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