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公司法(第3版)课件(修改版201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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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企业和公司法(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一章企业和公司法概述第一节企业的概念和分类第二节企业法的概念和体系第三节企业和公司法的地位第一节企业的概念和分类(一)一、企业、公司的概念(一)企业的概念企业是经营性的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的某种主体;作为概括的资产、某种营业或者资本和人员集合的经营体,企业也可以作为交易的客体。(二)公司的概念公司和企业的根本区别,不在于其外延上的差别,而在于二者是从不同的角度来描述某一团体或组织的特性。公司的概念,着重反映某一组织的民事法律地位及其成员和资本的联合性,较具有法律性。第一节企业的概念和分类(二)二、企业的基本分类(一)传统的典型企业1.个人独资企业(soleproprietorship)2.合伙企业3.有限责任的公司(二)传统的非典型企业合作社国有企业(三)我国企业的类型第二节企业法的概念和体系(一)一、企业法的概念和特征(一)企业法的概念企业法是规定企业的法律地位及调整其内外部组织关系的法。(二)企业法的特征企业法的基本特征就在于它是一种组织法,通过它规定企业的各种组织形式,供投资经营者选择采用。第二节企业法的概念和体系(二)二、企业和公司法的体系(一)特殊企业法特殊企业法是调整特殊企业的专门法规。(二)普通企业法普通企业法在国外大体存在着四种立法模式。1.纳入民法典的模式。2.纳入商法典和制定单行法的模式3.制定公司法典的模式4.制定法和判例法的模式第三节企业和公司法的地位一、企业法的性质企业法规范企业这种社会经济和法律关系的主体,属于主体法律制度的范畴。二、企业法与民商法、经济法以外其他有关法律部门的关系(一)企业法与行政法的关系(二)企业法与刑法的关系(三)企业法与劳动法的关系(四)企业法与涉外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关系第二章企业法的沿革第一节政权直接操办经济事业的传统第二节现代典型企业制度的由来第三节现代国有企业和合作制企业的由来第四节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或民营化第五节我国现行企业制度的由来第一节政权直接操办经济事业的传统一、官工官商传统与亚细亚生产方式二、中国古代的工商组织形式(一)传统的工商企业形式1.牙行2.典当铺3.票号4.账局5.钱庄6.店铺7.作坊8.洋行(二)中国传统的行会中国传统的行会主要有1.团行2.会馆3.公所4.公行第二节现代典型企业制度的由来一、近代企业的起源自11世纪,欧洲地中海沿岸的城市出现了现代企业的三种雏形:1.船舶共有2.康枚达(commenda)契约或组织3.家族经营体或家族企业二、古代的其他企业萌芽形式三、早期企业制度的习惯法特征四、现代典型企业制度的确立第三节现代国有企业和合作制企业的由来一、现代国有企业的由来美国国有企业德国国有企业日本国有企业苏联及东欧国家国有企业二、现代合作制企业的由来第四节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或民营化一、概说二、私有化的主要举措(一)西方国家实行私有化的主要措施1.政府不放弃对企业的所有权或控制权的公司制改革2.出售企业的全部资本或放弃对企业的控制权3.发包、租赁或委托管理经营4.限制外国人购股或收购本国国有企业5.向职工售股的资本“大众化”做法(二)原苏联、东欧国家的私有化第五节我国现行企业制度的由来一、中国近现代企业及其法制的初步形成(一)中国最早的近代企业(二)洋务运动中兴办的近代企业(三)中国最早的民营企业、公司(四)中国近现代企业法制的形成1.清末的公司或企业立法2.民国时期的公司和企业立法二、新中国企业制度的建立(一)国有企业制度的建立(二)集体所有制企业制度的建立第三章企业登记管理第一节企业登记管理概述第二节企业家登记管理制度的沿革第三节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第四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第五节企业登记管理的主要制度第六节企业登记监督管理第一节企业登记管理概述一、企业登记管理的概念二、企业登记的效力三、企业登记管理的意义(一)企业登记管理是国家行使和实现经济管理职能的方式之一(二)企业登记管理是配合市场准入控制的手段之一(三)企业登记管理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四)企业登记管理有利于规范企业登记行为第二节企业登记管理制度的沿革一、现代企业登记管理制度的由来二、我国近代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三、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四、企业登记管理陷于衰退和暂时停止时期五、企业登记管理制度在新时期的恢复和完善第三节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一)一、企业设立的立法原则(一)许可主义许可主义又称“核准主义”、“审批主义”,是指设立企业,除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需个别报请主管行政机关审核批准,方能申请登记成立。(二)准则主义准则主义又称“登记主义”,是指设立企业不需要报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成立条件,即可直接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经登记机关审查合格后授予合法主体的资格。(三)特许主义这是指根据特别法、专门法规或行政命令设立企业,或由国家领导人特许设立企业,所设立的通常是不适用商事企业法的特殊企业。(四)自由主义自由主义是指法律对企业的设立和经营不予强制性规范,当事人可以自由设立企业及从事经营,无需履行法律上的手续。第三节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二)二、企业的变更和终止(一)企业的变更1.企业合并吸收合并新设合并2.企业分立3.增设或撤销分支机构4.企业组织形式转换5.企业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第三节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三)二、企业的变更和终止(二)企业的终止1.企业解散的事由(1)依法被撤销(2)歇业或自行解散(3)法院宣告破产或解散2.清算和注销(1)清算的概念清算是指企业解散后对企业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处分,了结企业的业务和债务,向出资者或股东分配剩余财产,以终结企业所有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2)清算的类型清算有任意清算和法定清算、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之分。(3)清算组织第三节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四)2.清算和注销(4)清算程序第一,成立清算组织或确定清算人。第二,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第三,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订清算方案。第四,清偿债务。第五,由出资人或者股东分配剩余财产。(5)企业注销第四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一)一、企业名称的概念和特征(一)企业名称的概念如同自然人的姓名一样,企业名称是表明企业的主体地位和法律人格的标志。既是人身权,含有人格和由此派生的名誉、荣誉等内容,同时又是知识产权。(二)企业名称的特征1.标志性或区别性2.排他性3.必要性和法定性4.地域性较强而时间性较弱5.法律救济的多样性第四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二)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主要内容1.企业名称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后受法律保护,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2.两个以上企业向同一登记主管机关申请相同的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3.一个企业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特殊情况下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可以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4.除了使用所从属控制企业的字号、联营企业的字号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以外,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企业或者法人的名称5.“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使用限制6.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另有规定除外7.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文字,不得含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番号等。企业的名称不得与同一登记机关所辖区域内已登记的同行企业的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第四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三)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主要内容8.分公司和其他分支机构的名称前须冠以其所从属的企业的名称,但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使用独立的企业名称,并可以使用其所从属企业名称中的字号9.企业名称可以有简称或外文名称的缩写,并在企业章程中载明。企业名称牌匾简化时,应保留其字号,并报登记机关备案10.企业名称可以转让,但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11.两个以上的企业因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而发生争议时,登记主管机关依照相关法律以及国际条约规则处理12.登记主管机关对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有权更正13.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在先合法权利人利益的原则1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网站名称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第五节企业登记管理的主要制度(一)一、企业登记管辖和登记事项(一)企业登记主管机关(二)企业登记管辖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登记的企业2.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的企业3.市(地区)、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登记的企业(三)企业登记的范围第五节企业登记管理的主要制度(二)一、企业登记管辖和登记事项(四)企业主要登记事项1.企业名称2.企业的住所3.经营场所4.法定代表人5.注册资本或出资额、资金数额6.企业类型7.经营范围8.经营方式9.经营期限10.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11.分支机构第五节企业登记管理的主要制度(三)二、企业登记的类型(一)企业设立登记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2.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网站备案登记3.设立登记的条件和程序(二)企业变更登记(三)企业注销登记(四)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第五节企业登记管理的主要制度(四)三、企业登记的一般程序1.申请和受理2.核准登记3.发给、换发或者收缴证照4.公告四、登记费五、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告第六节企业登记监督管理一、企业登记监督管理的含义二、登记主管机关的义务三、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四、企业证照管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关于证照管理有以下若干规定:1.除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缴或者吊销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押、毁坏企业证照。2.企业必须将证照正本置于企业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以便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众对其进行检查监督。3.证照及其副本不得伪造、涂改、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4.企业证照的正本、副本样式以及企业登记的有关重要文书格式或者表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5.其他有关规定。五、企业登记档案管理第四章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第一节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的由来第二节我国法人财产权法律规定的出台及其含义第三节小结第一节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的由来(一)一、问题的提出二、有关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主要观点(一)原苏联法学界提出的主要观点1、企业私有权或所有权观点2、“双重所有权”观点:(1)商品所有权观点(2)信托所有权观点(3)“总分式”所有权观点3、经营管理权观点第一节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的由来(二)二、有关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主要观点(二)我国法学界提出的主要观点1.我国学者提出的若干“双重所有权”观点(1)占有权观点(2)用益权观点(3)法律所有权和经济所有权的观点(4)法人所有权观点2.“经营权”观点3.关于公司财产权和股权的讨论(1)公司是唯一所有权主体的观点(2)股东与公司双重所有权观点(3)股东所有权观点第一节企业法人财产权问题的由来(三)三、“双重所有权”观点若干评析(一)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所有权概念(二)现代股份制企业财产权的本质现代企业法人制度的真谛,在于把所有权人的财产作量的分割,使之在交易中仅以分出去投入某企业、公司营运的那部分财产承担有限责任,鼓励其投资积极性,即使该企业破产也不会殃及出资者的其他企业或财产,从而减少投资经营的风险。其具体表现,就是通过法人制度,赋予公司或企业以法律上的人格,使之享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可以独立的名义参加民事流转、起诉、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