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物业服务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部分投标邀请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现决定对(建筑区划名称)的物业服务进行(公开/邀请)招标。兹请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区(市)县街道办事处(镇、乡、工矿区、开发区)街(路、巷)号附号,四至范围:东至,西至,南至,北至(或见附图)。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其中,建筑区划内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小于60%的,该建筑区划类型以住宅物业计;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大于60%的,该建筑区划类型以所占比例最大的物业类型计。本建筑区划总用地面积平方米。用地构成2为:建筑用地平方米(其中公建用地平方米),道路用地平方米,绿化用地平方米。本建筑区划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商务写字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他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本建筑区划共计建筑物幢(其中住宅幢套,非住宅平方米);建筑结构有等结构。本建筑区划的建筑密度为%;综合容积率;绿化率为%,绿地率为%。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个,其中地上停车位个,地下停车位个;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非机动车停车场所平方米。二、建筑区划开工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本建筑区划于年月开工建设,共分期开发建设。首期工程计划于年月竣工并交付使用;整个建设建筑区划计划于年月全部建成竣工并交付使用。三、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3(一)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坐落位置:。(二)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坐落位置:。四、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已建立的情况五、项目总平面图及主要设施设备配置项目总平面图、主要设施设备配置说明附后。六、投标单位资格要求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级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物业服务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年度信用记分高于60分。七、招标书的发售投标单位应于年月日时分前至成都市区(市)县路号附号室(领取/购买)招标书。(出售的招标书每套标书4收取成本费元整)。八、保证金的缴纳(一)投标人在(领取/购买)招标书的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元整。未中标者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后5日内退还保证金,利息(不计/计),并给予元的投标书编制补偿金。(二)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投标无效。九、履约保证金的交存中标人应当在和招标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五日内,向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统一设置的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专户交存本招标项目的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交存履约保证金的额度为中标价的%;合计人民币(大写)。十、投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24楼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十二、招投标说明会年月日时分,将约请潜在5投标人共同踏勘招标物业现场并举行说明会。十三、开标时间、地点1、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2、开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24楼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十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的,请于年月日前与(姓名)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地址:邮编:电话:传真:联系人:(招标人)年月日6第二部分技术规范及要求一、物业服务的内容(一)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位、附属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修养护;(二)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的维护;(三)建筑区划内的绿化养护;(四)建筑区划内的环境卫生维护;(五)建筑区划内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六)物业档案保管和物业服务档案的建立及保管;(七)建筑区划内业主、使用人室内装饰装修的监督服务;(八)其他服务;(九)二、物业服务的要求(一)按专业化的要求配备物业服务力量;物业服务力量的配备符合《成都市物业服务力量配备指导意见》、《成都市物业服务力量配备指导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二)物业服务与收费质价相符;(三)(四)7三、物业服务质量(一)物业共有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服务标准。1、2、(二)房屋管理服务标准。1、2、(三)物业附属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服务标准。1、2、(四)物业共有部位和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维护,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服务标准。1、2、(五)公共绿化的养护标准。1、2、(六)车辆行驶、停放及场所管理服务标准。1、2、(七)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安全防范等事项的服务标准。1、82、(八)装饰装修的监督服务标准。1、2、(九)物业档案资料管理标准。1、2、(十)其他服务标准。1、2、四、物业服务费的结算形式(包干制/酬金制)投标人应根据物业服务等级及物业服务期间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进行测算定价,投标报价应符合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五、主要设施设备的配置及说明(详见附件1)六、公建配套设施及说明(详见附件2)七、投标文件附件(详见附件3)八、9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物业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二)定义。1、“招标方”系指第一部分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2、“投标方”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三)合格的投标方。1、经过本次招标的资格预审确认为合格的投标人称为合格的投标方。2、3、(四)投标费用。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3、(五)勘察现场与答疑1、投标人应对物业建筑区划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勘察,10以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未进行现场勘察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4、(六)关于招标文件。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各种原因,招标人有权以补充通知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若遇此情况,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将澄清或修改通知书传送至所有投标人,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二、投标文件的编写(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两部份组成:1、第一部分:资信部份(1)投标文件封面。(2)投标函。(3)投标人申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投标人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或备案11证明复印件。(7)拟派遣项目经理,业绩情况(附相关证书、名册证明复印件),且在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记录中,投标之前3年内无警示信息;评标委员会委员在评标时,应当通过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对其信用信息进行核实。项目经理:,证书号:。(8)拟派驻建筑区划的物业管理专业服务人员(附相关证书、名册证明复印件);评标委员会委员在评标时,应当通过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对其信用信息进行核实;(9)市房产管理部门信用监管机构出具的信用证明,若投标之前3年内,在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记录中有警示信息的,企业资信部分得分应为零分。(10)投标人管理业绩。(11)2、第二部份:商务和技术部份投标文件技术部份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报价函/表。(2)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结合本建筑区划的规划布局,建筑风格,智能化硬件设12施配置及本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服务服务定位、目标。(3)项目管理机构运作方法及管理制度。编制项目管理机构、工作职能组织运行图,阐述项目经理(小区经理)的管理职责、内部管理的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目录。(4)专业服务人员配备。根据物业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本建筑区划实际情况拟配置各岗位人员的具体情况。人员配备应充分满足建筑区划的要求,并应符合我市物业服务力量配备的相关规定。(5)根据物业服务内容、质量要求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1)对物业共有部位、业主或使用人自有部位提供维修服务的方案;2)建筑区划内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方案;3)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室内的服务方案;4)住宅外墙或建筑物发生危险,影响他人安全时的工作预案;5)建筑区划内环境卫生维护方案;6)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维护方案和岗位责任描述;7)绿化和园林维护方案;138)9)(6)物业维修的应急措施。1)业主、使用人自用部位突然断水、断电、无天然气的应急措施;2)本项目范围突然断水、断电、无天然气的应急措施;3)业主与使用人自用部位排水设施阻塞的应急措施;4)雨、污水管及排水管网阻塞的应急措施;5)电梯故障的应急措施;6)消防应急措施;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8)9)(7)丰富社区文化,加强业主相互沟通的具体措施。(8)智能化设施的管理与维修方案。(9)施工噪声控制等与业主生活密切相关事项的应对预案。(10)提供《临时管理规约》的建议稿。(11)拟为建筑区划内配备的物业服务设备、器材及信息等技术与装备。(12)(二)投标文件格式。141、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2、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部分全文不得出现与投标人有关的名称、标志、地址、姓名等标记;3、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两个组成部分(资信部分、商务技术部分)应分别装订。(三)投标报价。1、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写明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年度总收费报价金额、分项收费报价金额及测算依据。投标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物业服务报价计价单位按建筑面积元/每平方米·月计算。2、住宅物业服务投标报价应符合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相关规定。3、4、(三)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方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共套,并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须打印并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商务及技术部分除外)。15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三、投标文件递交的要求和无效1、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标明投标方的名称、地址、投标建筑区划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2)投标方对投标文件修改或补充的书面材料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交,并注明“修改或补充投标文件”字样。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2)未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投标单位印章;(3)投标文件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4)投标文件逾期送达;(5)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6)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未取得投标法定代表人授16权或被授权人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7)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8)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服务成本的,或者服务内容、标准、质量、人员配置要求被实质性裁减的,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四、开标和评标1、开标的方法与程序。2、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1)招标方根据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共设人。其中,招标人指派人,由招标人从市物业服务评标专家名册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物业服务评标专家成员人。(2)评标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评标标准。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满分100分,其中资信部份20分,技术部份30分,商务部份30分,现场答辩20分。(4)评标办法。17综合评分法五、中标人的确定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一)中标人的确定。1、招标方在投标截止之日起日内(最长不超过30日)确定中标人。2、招标方在确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