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友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合同经营协议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合股共同经营永州市广友物流有限公司,并制定合股经营(以下简称)协议书。第二条公司宗旨是:合作愉快、优质服务、安全快捷、做稳做强。第三条公司名称为永州市广友物流有限公司第四条公司冷水滩地址:冷水滩凤凰园梧桐东路,万花小区临街门面,分部道县,江华,江永,宁远,新田,蓝山。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货运、仓储现货、多式联运信息配载(以国家颁发的道路运输有关证件准许)。第六条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责任承担责任。第七条广友物流公司在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第二章股东2第八条公司股东共名,姓名如下股东姓名:,住所,身份证号,住所,身份证号,住所,身份证号第九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通过股东会,对公司重大决策,按股持股份比例,享有表决权;(二)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依本协议书规定领取红利;(四)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经营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查询和咨询;(五)公司清算解散后,按所持股份分享各自投资资产的剩余资产。第十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广友物流有限公司经营的宁远、新田、蓝山、道县、江华、江永线路加现有固资入股。(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遵守公司协议,保守公司秘密;(四)支持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挥。第十一条股东权利受到侵犯,股东可通过执行董事书面请求公司限期停止侵权活动,并补偿由被侵权导致经济损失。如公司经营法院或公司登记机关证实未在所要求的期限内终止侵权活动,被侵权的3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退股,其所拥有的股份由其它股东协议摊派或按持股比例由其它股份认购。第十二条各股东对公司的资产()万元,所占比例为:占公司资产的%占公司资产的%占公司资产的%第十三条各股东所认缴出资必须在年月日设立时足额投入。以现金出资,存入公司设立的账号。第十四条合股经营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但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半数同意,才能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一节股东会第十五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决定有关董事长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4项;(四)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定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新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二)制定和修改公司协议书。第十七条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办法遵照公司法规执行。第十八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组织形式及分立、合并、解散,须经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的股东同意,公司修改协议书,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第十九条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会为定期会议,在每年的一月召开,公司发生重大问题,经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或监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第二十条股东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第二十一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并对所议事项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5第二节董事会第二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董事长壹名,行使董事会权利,股东推举为董事长。第二十三条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职务。第二十四条董事长对股东会议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用或者解聘公司其它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出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出任或解聘的管理人员;(八)公司协议和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第二十五条董事长、总经理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第二十六条董事长、总经理不得以公司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它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第二十七条董事长、总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业务或者活6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董事长、总经理除公司协议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公司订阅合同或者进行交易。董事长、总经理执行新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协议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节监事会第二十八条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股东选举为公司监事。第二十九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稽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协议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长和总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股东会议。第四节组织分工第三十条董事长负责公司的全盘工作,重点在公司外围发展业务。总经理负责公司永州部的全部工作。第五章公司财务、会计7第三十一条公司财务、会议按照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办理。公司会计在每月要拿出月报表,年终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向当地的税务、工商申报,出纳作出现金日计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现金流量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第三十二条公司分配当年成本税后利润时,按股东比例进行分配。公司亏损时按股东的比例注入新资金来弥补亏损。第三十三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第六章解散和清算第三十四条公司原则上不解散,但在《公司法》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公司。第三十五条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第三十六条清算组按《公司法》清算公司债务。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8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第三十八条公司变更协议及其重要条款变动,应报股东会表决通过。第三十九条公司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公司协议的补充决议和其它文件,均为公司协议书的组成部分。第四十条本协议未尽规定事项,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四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本协议书于年月日由永州市广友物流有限公司合股经营创立大会通过,经股东签名之后生效。股东签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