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论国内网络海外代购的发展现状与应对措施作者:樊华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19年第04期摘要:隨着网络海外代购的发展迅猛,其参与者数量增加、交易额提升、刺激国企管理改革和技术创新等积极效应正逐步彰显出来。但同时也出现了监管力度不够、虚假信息、召回制度落实难等多种问题。为此,加大监管力度、实施代购信息披露机制、打造联动调解监督制度,是促进海外代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路径选择。关键词:中国;网络海外代购;发展现状;应对措施一、网络海外代购概述(一)网络海外代购概述代购指的是出于产品稀缺、价格优势、质量优势或者时间限制等因素,寻找相关人员为自己购买相关服务或者商品的行为。在实际的商品价格基础上,代为购买商品的相关人员或者单位收取一定数额的手续费。代购通常情况下涵盖了“人肉代购”(C2C)与“海淘”(B2C)。[1]“人肉代购”主要指的是以空姐、移民、留学生等为主体的境外人员,代为购买国外产品或者货物后,携带入境并寄送给相关委托人的现象,或直接从国外邮寄给相关委托人的一种方式。“海淘”指的是通过登陆国内外相关购物网址,检索国外商品的相关资料,而且发出相应的电子订单,采取在线信用卡支付、PAYPAL、支付宝等多种支付方式,通过国际快递邮寄邮送相关货品到国内的一种购物方法,它涵盖了海外直邮与国内跨境电商,重点涵盖了美英日韩加法意德等全球奢侈品、一线时尚国家,代购商品包括了各个时尚领域。网络海外代购是新的代购形式,它指的是借助网络,寻求相关人员代购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海外代购主要面向年轻消费者。(二)代购模式网络海外代购重点采取下列两种模式,分别是B2C模式与C2C模式。B2C模式是指商家为消费者直打造了专业化的商品代购网站,比如易趣网、美国代购网等。C2C模式是指有关人员或者机构在大型购物网站建立了私人代购店铺,比如淘宝网上组建的相关海外代购店铺。C2C模式又涵盖了不同的两种服务模式,首先卖家要获取消费者关于产品的尺寸、型号、品牌等方面的要求,从国外购买并通过随身携带或者邮寄的方式入境。其次是卖家事先购买外国热销的相关产品,在国内网络店铺中进行展示产品并予以出售。(三)结算方式在网络海外代购的过程中,重点涵盖了两大结算内容,首先是代购方与消费者的相关结算,通常情况下以人民币计价,其次是代购商和国际物流方、跨境合作方等第三方的结算,通龙源期刊网常情况下以外币来计价。一般来讲,代购商为规避汇率波动导致的风险,会以稍微超过国家公布的人民币对外币汇率予以结算[2]。以人民币兑美元为例,假如2018年9月4号美元对人民币对美元1∶6.8301,可能代购商会以1∶6.8330予以结算。通常情况下,代购价格涵盖了国外产品的消费税、真实价格、代购费用、国内物流费用、进口关税、国际物流费用等。而且,消费者还要支付信息咨询费、个性定制费用等多类形的增值服务费。二、网络海外代购现状综述(一)当前网络海外代购发展中的积极态势首先,网络代购能够节省层层终端销售过程中的部分税费与运营成本,比如,国外商品进入我国市场销售要支付的增值税、附加关税、品牌宣传费、营业税与消费税等,削减了房租、营销渠道等多类运营成本。其次,产品品种丰富多彩,能够快速更新。美法德澳日韩意英等多个国家成为了网络海外代购的焦点,因为它们拥有齐全的产品,种类繁多的商品,快速革新的技术。比如韩国日本的面膜、药品、化妆品与服饰等,均变成了大家热捧的代购产品。不少走在时尚前沿的群体,可以通过网络海外代购,购买到心仪的奢侈品新品,紧跟当前的潮流与时尚。再就是质量优势。近些年以来,国内极少数产品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2008年爆发的“三鹿毒奶粉”事件,让国内中国乳制品产业陷入了空前的信任危机,导致消费者的巨大恐慌。很多消费者纷纷选择网络海外代购的方式,购买高质量的外国奶粉。此后连续多年时间内,国内奶粉的市场占有率还不到百分之三十,海外乳制品出现了供不应求的状况。最后,网络海外代购有利于刺激国内企业的管理改革和技术创新。随着海外代购影响的日益扩大,凸显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因此在我国经济发展步入了新常态后,国家为了更好地促进经济增长,实施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制造强国的发展战略,颁布实施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这些措施都促使国内企业不断改革管理,进行技术创新,促使国内外产品和技术的差距日益缩小,以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二)网络海外代购规模1997年互联网刚刚进入我国时,极少数头脑敏锐的商家很快就意识到,把海外购物与快捷方便的互联网结合起来,会带来相当可观的商业价值,自从国内海外购物逐步发展起来。中国电商研究中心的相关监测数据表明,2013年国内海外代购市场突破了700亿元人民币,参与者达到了一千八百万人,2014年超过了1500亿元人民币[3]。2015年国内奢侈品消费只有三成在内地,海外消费达到了百分之七十,在此过程中海外代购在国内奢侈品消费者的比例达到了10%。按照阿里巴巴集团与CBNData(以网数据为基础的整合营销平台)共同发布了《天猫2017年世界年度消费者报告》国内消费者2017年购买的海外商品数额达到了7.7万亿元人民币(相当于1.21万亿美元)。其中相当大的比例来自于源自2008年婴儿奶粉事件带来的C2C代购潮。此外还有京东全球购与天猫国际等多家B2C平台,它们允许那些没有在国内建立实龙源期刊网体店的世界品牌向消费者直接销售商品。中国电商销售总额中跨境电商销售额达到了20%,但是B2C平台销售额所占比例超过了跨境电商销售额的四分之三。C2C模式始终面临缺乏售后服务的问题等。取而代之的是日渐兴起的B2C模式。B2C模式指的是相关网站或者相关企业立足于代购网站,为消费者提供更有保障的代购服务,和外国商家或者生产企业长期合作,组建专业化的物流中转站,很少出现漏水逃税问题,提供可靠的产品质量。未来C2C势必会越来越多地转化为B2C,专业化的B2C网络海外代购网站模式会循序渐进地占领网络海外代购产业中[4]。然而受到政府强化管理和控制海外代购的力度,人民币贬值等多种因素的营销,海外代购规模逐步下降。海关总署从2010年9月1号开始,规定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低于五十元的予以免征,此前税额是500元以下。2012年3月再次修订了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表与归类表。进一步细化商品明细,持续扩大纳税范围;14年7月29日再次下发了监管跨境贸易电商进出境物品、货物的公告,对开展跨境电商的个人与企业予以监管。这些政策不同程度地影响着网络海外代购行业的发展,增加了网络海外代购的成本,交易规模涨幅日趋下降。这些政策也在较大程度上削减了私人代购店铺偷税逃税的概率,收益逐步下滑,风险增加。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私人海外代购业务的规模。三、网络海外代购中的主要问题概述众所周知,网络海外代购丰富了国内消费者的消费体验,为他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在某种程度上侵害他们的合法权益。(一)相关部门的监督监管力度不够在网络海外代购活动中极少数商家为谋取暴利,出现了真假货同时出售,或者直接销售假货的问题。一些商家开立海外专柜的虚假电子发票,既背离了商家诚实守信的道德要求,又违背了法律法规的要求。国家相关部门或者电商平台的相关机构对网络海外代购的监管力度不够,再加上不少海外企业的造假问题,导致此类问题防不胜防。(二)网络海外代购中的虚假信息问题“网络海外代购”为了吸引更多的消费者,不少网络平台或者代购者等通常情况下会夸大相关产品的质量、功效、虚构图片,虚标价格等,采取多种虚假手段打广告,让消费者难辨真假,不明就里,只能按照代购商家提供的各种虚假信息,订购相关产品。(三)海外代购产品召回制度落实难在网络海外代购中,难以有效地落实产品召回制度,客户维权难度较大。国内网络海外代购售后服务依旧不够,一旦代购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很难进行有效的维权。海外代购产品总会遭遇维修与退换等多种问题,相当多的消费者耗费了较长时间邮寄相关物品,错过了商品的有效退还时期,部分消费者因为邮费较高而放弃了自己的维权行动。在国内网络海外代龙源期刊网购行业安全管理机制中,作为产品安全保障的最后防线,产品召回制度未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作用。网络海外代购出现了消费者维权难以有效投诉和,维权成本过大的问题。(四)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风险海外代购重点涵盖两种侵权方式,首先,不在专门销售区域买到的真品,而是采取非正常途径购买到这些商品,如同商标法中规定的“平行进口”。其次是购买到“高仿”产品,贴上世界知名品牌的商标,属于显著的商标侵权情况。在海外代购案件中,生产国外知名品牌的企业或者公司、代购服务提供者要履行侵权责任,管理机构是负责海关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政府部门。如今海外代购中进行跨境代购维权时,要面临费用、时间等问题,我国法律对大型公司做出了严格要求,但对个人消费者的法律规定却比较少。我国法律未能明确规定平行进口的内容,因此知识产权领域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五)售后服务领域的法律风险消费者最担心的是海外代购的售后服务保障问题。一旦代购商家无法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消费者就会面临售后无门的尴尬状况。由于商品质量问题,如商品损坏或者质量低劣,因为物流成本较大或者时间较长,只能自掏腰包付费维修,无法享受免费维修的良好售后服务,或者部分代购商品属于水货,消费者只得吃闷亏。这些情况导致消费者遭受不必要的消费伤害时,消费者不得不承担相应的法律风险。因为代购商品通常情况下产自国外,如今国家仅为国内网购商品提供售后法律保障,如“7天无理由退换货”。但是新修订实施的《消保法》未能清楚地规定海外代购商品的相关售后法律保障事宜。四、我国有效规范网络海外代购发展的措施(一)加大网络海外代购的监管监督力度首先国家要针对网络海外代购制定和实施符合行业发展态势的操作标准,为该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最基本的运行规则。国家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相关电商平台中网络海外代购店铺的实际执行力度,要求这些代购平台以身作则,扎实地落实这些操作规程。从最初的采购、货物供应、物流运输、消费者安全支付、确认收货等,制定和完善针对性的操作标准,循序渐进地约束员工与供应商的操作行为,规避滥竽充数、以次充好的问题。循序渐进地与国际标准接轨,和其他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措施接轨,以更好地促进该行业的健康发展。(二)实施代购信息披露机制国家应该规定和有力地监督网络海外代购中代购商家或者个人忠实地披露代购信息的法定义务,以有力地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构建代购信息公布制度,强制要求公布的相关代购内容,预防代购方“打擦边球”的问题[5]。首先是代购方的准确信息,此类内容等同于一般网店或商家的注册信息,重点涵盖了商家在相关登记部门等級的自身资质、正式商号、主营范围、法人代表、联系方式与营业地址等多种基本内容。其次是网络海外代购商品的各种准确信息。包龙源期刊网括但不局限于可以代购的相关产品信息、实际销售者的资料与产品使用说明等,坚决杜绝虚假宣传,发现虚假宣传或者提供不真实信息的,要严肃处理,切实追责。最后是相关的代购条件信息。首先是如何计算佣金或者服务价格,计算佣金的方式与固定佣金的多少;其次是计算税费与商品税费的措施,再次是快递费用的单价,它涵盖了国内外快递费用的价格;第四是支付价款的途径;第五是相关的物流企业,具体的物流方式,如何计算物流的时间,均须如实公布国际国内的相关物流信息。代购方应该如实、全面地向客户公布自身资料与货物消息,让网络海外代购活动中的客户扎实地把握生产方、实际销售者、代购商品、代购者的准确信息,既能够规避各方冲突,又能够有力地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知情权。(三)打造联动调解监督机制针对网络海外代购领域中产品召回制度无法真正落实的问题,首先要加大执法力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