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解读宛城区教研室董力与《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实验稿)相比较,《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主要作了一下修改:一、课程性质的主要表述更加清晰二、对课程内容进行了年段区分三、增加了体现新时代要求的目标和内容四、对实施建议作了详细的、可操作性的补充与完善一、课程性质的主要表述更加清晰新版的课程标准将《品德与社会》的课程性质定位在:“在小学中高年级开设的一门以学生生活为基础,以学生良好品德形成为核心,促进学生社会发展的综合课程。”同时,增加了关于课程特征的阐述: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二、对课程内容进行了年段区分课程内容修改为:“我的健康成长、我的家庭生活、我们的学校生活、我们的社区生活、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共同世界”六个领域,适当降低了难度,并且对各年级(中、高)内容做出区分度的说明。三、增加了体现新时代要求的目标和内容增加了“崇尚公平与公正”,“具有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和自豪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在课程内容中增加了“有荣誉感与知耻心;懂得感恩;珍爱我国的文化遗产”等内容。四、对实施建议作了详细的、可操作性的补充与完善教学建议部分对指导教师教学的指向和课程的具体实施要求更加明确、清晰、详实,提供的教学方法也更丰富,更明确,可选择性更强。在评价建议部分,对原标准的评价目的与功能进行了结合与完善,评价目的和内容更加明确,评价方式和方法更加具体,易于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