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各镇:由于我区城镇和农村还有部分危险房屋,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为预防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真排查,消除隐患各单位要立即成立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织机构。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内的危险房屋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彻底的排查,并对危险房屋逐一登记。1.在危险房屋排查中,要做到排查与消除隐患相结合,坚持边排查边消除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消除,从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要重点检查接近、达到或超过正常使用年限的房屋,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公共娱乐场所、学校校舍等危旧房及其附属物,尤其要对地基下陷、墙体开裂、房屋倾斜、房梁蛀蚀等部位进行重点检查。二、制定危险房屋处理应急预案各单位要制定危险房屋处理应急预案,成立抢险队伍,随时应对突发事件。三、组织与实施各单位负责本辖区、本系统危险房屋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物业管理机构及其他房屋管理单位,应当积极参与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危险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于5月10日前将危险房屋排查情况及责任落实情况上报经济区城建局。(联系人:王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