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交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实施“五商中交”发展战略和“11711”人才战略,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交建人力资源部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评审工作有关政策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自行评审、委托评审、审批工作;指导各单位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负责中国交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日常事务管理。第三条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自行评审、委托评审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工作。经中国交建授权批准,可成立本单位相应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会需要调整的,报中国交建备案。第四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通过认定、评审、考试三种方式获得。国家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其中级及以下,须通过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达到中国交建中级任职资格同等要求,并经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及以上,需经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评审通过方可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第二章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第一节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第七条学历要求(一)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具有申报系列专业或相近专业要求的学历证明。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可以通过接受继续教育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育证明,也可申请专业破格。如何掌握是否属于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从我国目前的实际状况出发,可参照最新版GB/T13745-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该标准共设5个门类、58个一级学科、573个二级学科、近6000个三级学科。同一一级学科内的专业可认为是相近专业。此办法颁布前已通过申报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人员,在申报同系列高级职称时视为学历已破格,无需递交破格材料。(二)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三)参加省部级以上党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习,学制在两年以上,取得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者,可以按照相应学历申报本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第八条资历要求(一)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二)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取得硕士学位(含在国外取得的相应学位。经我国教育部门认可,下同),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含硕士在学时间);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含硕士、博士在学时间)。(三)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不受资历的限制。(四)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中专毕业,担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或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受资历的限制。(五)对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在规定的时限内,经严格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认定其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标准如下:1.中专毕业,参加工作一年期满,可认定为员级职务。2.大学专科毕业,参加工作一年期满可认定为员级职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两年,可认定为助理级职务。3.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一年期满,可认定为助理级职务。4.硕士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即可直接认定为助理级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后,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职务(需参加社会化考试的除外)。5.博士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即可直接认定为中级职务。(六)先参加工作后取得学历人员,如取得学历前已有专业技术职务,当晋升时,其取得规定学历(计算到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前后的专业技术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如初次申报,其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从取得学历后开始计算,以前的专业技术工作时间满3年,可折合为1年,满5年及以上,可折合为2年,与取得规定学历后的专业技术工作时间累加计算。第九条外语要求(一)外语考试要求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任现职期内应参加相应级别的全国职称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其中:申报中国交建工程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参加理工类A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参加理工类B级考试;申报中国交建其他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参加综合类B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参加综合类C级考试。申报委托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按委托评审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外语考试。外语考试合格证书限申报一个级别使用,期限以证书签发的有效期为准。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取得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后,应在当年内报备人力资源部门。(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1.申报人员近5年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单独发表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近的译文,其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累计达5万汉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累计达2万汉字。2.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近5年出版过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近的外文专著、译著或通过其他方式能够证明其具备较高外语水平,并经一定程序确认的。3.申报人员近3年参加TOEFL考试,其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考分达到100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考分达到61分。4.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近3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选拔出国留学人员WSK考试,成绩达到出国标准线,即英语(PETS)、日语(NNS)、俄语(TпPя)和法语(TNF)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德语(NTD)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的。5.申报人员近3年通过由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考试,其中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取得高(A)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取得中(I)级合格证书的。6.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或出国进修(不含临时出国和驻外人员)一年以上者。7.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者(仅指第二学历)。8.获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获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9.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者(计算到参评当年12月31日)。10.连续派驻国外2年及以上,从事工程、会计(审计)、经济等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评审时仍在国外,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单位需出具相关证明)。11.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在野外从事水利、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连续三年以上,评审时仍在野外施工者。(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放宽全国职称外语考试成绩1.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满45周岁申报中级职务者,成绩放宽到40分。2.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满50周岁申报副高级职务者,成绩放宽到40分。第十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一)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3个模块合格证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取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3个模块合格证书后,应在当年内报备人力资源部门。(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1.获得国家承认的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取得初级程序员以上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3.从事计算机专业(含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的人员,申报副高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4.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5.取得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6.中国交建派驻在国外工作一年以上且申报时仍在国外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7.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者(计算到参评当年12月31日)。第十一条论文要求(一)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提交与申报专业相关的代表性论文、论著(2-3篇、册,限第一、第二作者),其中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国际、国内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中国交建论文集、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中国交建二级企业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论文需在摘要里写明论文的写作时间和在工作中担任职务情况(制度执行之前发表的论文不受此项限制)。论文内容须和从事的工作相关,论文字数不少2500字。(二)主笔起草编写中国交建二级企业及以上单位行业技术标准、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工法、技术手册、技术指南等三项及以上,颁布实施,可视为在中国交建刊物上公开发表的一篇论文。第十二条考核要求(一)考核时间跨度为任现职期内的情况;(二)考核标准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类。(三)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年度不计算为任职时间。(四)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应为优秀。第十三条任职要求(一)申报高级工程师、高级会(审)计师、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要遵循上述规定的各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符合中国交建《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细则》、《高级会计(审计)师任职资格评审细则》、《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细则》(以下统称《评审细则》)规定的要求。(二)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要求,由中国交建授权的二级单位依据本办法自行制定,但不能突破中国交建关于评审范围及任职要求的规定。(三)破格条件对不符合规定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要求,但成绩显著,业绩突出,在业绩考核优秀的基础上,可不受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的限制,破格申报,并按以下原则掌握:1.破格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中国交建《评审细则》的规定掌握。2.破格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1)在全国学术会议上或省部级以上的专业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论文(限第一、二作者)。(2)属于省、部级或中国交建获奖项目的主持人或前四名完成人。(3)出版过2万字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著作或4万字以上的译著(限第一、二作者)。(4)主持管理过中型以上项目的专业技术工作或解决过本专业重要技术问题,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者。3.破格申报的人员,需三名以上专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推荐,并填写《专家推荐意见表》。《专家推荐意见表》应内容具体,推荐意见明确。(四)对可同时纳入两个以上系列评审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只能参加一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近二年因犯错误而受到党纪、政纪、法律处分的。(二)连续休事假、病假半年以上的人员。(三)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3年内禁止申报,并予以通报。(四)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人员。(五)当年度评审会议召开前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第二节申报程序第十五条具备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受理申报。第十六条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确认申报人符合申报系列的相关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并由各单位专办员签字确认。第十七条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应全面审核本单位申报人的技术水平、素质能力和工作业绩。需要提交上一级评审的,由本单位统一出具推荐报告,向上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