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协议书甲方:乙方:鉴于乙方为甲方单位在职员工,为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公司汽车维护成本,甲方因业务需要安排乙方使用私有车辆办理公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私车公用协议如下:一、车辆现状车辆名称:车牌号:保险情况:交强险及三者险必须及时投保(提供保险复印件)车辆状况:完好。登记车主:(乙方/非乙方);若登记车主非乙方,需提供:1、关系证明:如夫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如家属亲属,提供户口本复印件。2、登记车主签字确认的“知晓并同意乙方私车公用行为,并同意与乙方共同承担该协议约定的义务”的证明。二、私车公用期限为乙方向甲方供职服务期限:自年日至年月日止,以乙方实际供职期限为准。三、乙方在使用该车辆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安全驾驶并及时维护保养。乙方应保证第三者责任险保额50万以上,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者责任险免赔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四、车辆使用由乙方自行安排,但乙方工作期间必须同时提供本协议所指定车辆为甲方服务,不得以车辆原因作为解释未完成工作任务的理由。五、甲方承担一定限额的车辆燃油费用,燃油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及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1、甲方负责开立(充值)指定车牌号的加油卡提供给乙方汽车加油使用。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制度,不得转借。2、乙方汽车除加油卡充值以外的任何费用及法律责任一切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维修费用及交通事故责任。六、协议终止及解除1、协议到期自动终止。2、因车辆状况或其他原因使车辆无法为甲方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乙方更换服务车辆应另行签署协议,另行签署日起本协议自动终止。3、乙方离职,此协议随同离职生效日终止4、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一周通知。七、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同时,提供身份证、行驶证、驾照复印件各一份,供甲方留存。八、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已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签订本协议是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乙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内容使用车辆。九、本协议书自签署日起生效,若有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乙方:(车辆行驶证登记车主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