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的管理制度1、各科室各部门对在诊疗、护理、免疫等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医疗废物,要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时分类收集,禁止在病房和工作部位随意丢弃。2、收集部位要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3、收集医疗废物要使用符合要求的容器和收集袋。4、容器上必须有明显的中文警示标识,每天清洁并用化学消毒剂消毒;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容器外表面应当有中文标签。5、放入包装袋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6、盛装的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达到包装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密、结实。7、包装袋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袋。8、应指定专人,根据废物的产生情况,从本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按规定路线运送至指定地点。9、定期组织学习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省市及医院有关医疗废物的规定和要求。(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1、各科室要贯彻落实《医务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各科室专职人员搞好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毁形,空安瓿的分类放置工作,后勤科设专职人员搞好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的处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3、各科室要做好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的放置工作,并严格区分。医疗垃圾用黄色垃圾袋盛装,生活垃圾用黑色垃圾袋盛装,输液器和注射器针头要严格的剪断放置在锐器盒内。4、医疗废物在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搞好安全防护,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5、禁止科室或者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普通垃圾。(二)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工作制度1、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设专人负责管理。2、医疗废物,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堂和人员活动区,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和运送车辆的出入,周围保持清洁卫生。3、医疗废物分类贮存,贮存容器必须防渗漏、防雨淋,医疗废物不得露天存放。4、医疗废物贮存间应有严密的防盗及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在库房外明显处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入,人员离开时房间门应加锁,库房内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5、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6、落实防渗漏、防鼠、防盗、防儿童接触措施,每天进行清洁和消毒。7、每天焚烧1次,特殊情况下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天。8、工作期间衣帽整齐,戴口罩,必要时穿防渗漏防护服和胶鞋,认真洗手、消毒,搞好个人职业防护,禁止吸烟和饮食。9、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每天清洁、消毒2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处理。(三)医疗废物内部运送、交接登记制度1、指定专人,根据废物的产生情况,于每天上午8点至9点和下午3点30分至4点30分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按规定路线运送至指定地点。2、运送要求:(1)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手套,做好个人防护。(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袋或者容器的标识和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出科室。(3)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袋或者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遗撒、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4)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漏、无锐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天运送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3、做好数量或者重量的交接、登记、签字,登记内容包括科室名称、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双方签字等。4、焚烧炉专管人员对登记资料要妥善保管,至少保存三年。医疗废物交接、处置工作制度(1)各科室,要和医疗废物专管人员做好数量或者重量的交接、登记、签字工作。(2)垃圾仓专管人员对各科室的医疗废物要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科室名称、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3)各科室指定专人对收集使用过的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进行毁形,在交焚烧炉焚烧处理同时做好相关交接、登记等工作。5、后勤科指定专人对集中收集的医疗废物,要分别做好处置:(1)能够焚烧的,每天及时焚烧处理,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同时做好有关登记工作。(2)普通垃圾每天清运处理。6、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的暂时贮存要符合以下要求:(1)封闭式贮存,远离医疗区、食堂和人员活动区,周围保持清洁卫生。(2)医疗废物与普通垃圾分开存放,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3)落实防渗漏、防鼠、防蝇、防盗、防儿童接触措施,定期清洁和消毒。(4)医疗废物处置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1、强化防护意识,加强职业防护培训。控感科要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使他们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擦伤、刺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2、各科室要为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运送和暂时贮存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口罩、帽子、手套,从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和处置工作的人员要配备防渗防护服、防护眼镜和胶鞋。3、工作人员在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时要穿戴防护用品,预防被医疗废物擦伤、刺伤。工作场所及工作期间禁止饮食,下班前认真洗手、消毒。4、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运送和暂时贮存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有保健科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健康受到损害。5、锐器损伤的预防:(1)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2)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中,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3)禁止将使用过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或者在套时单手操作,以防刺伤。(4)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锐器。6、发生锐器刺伤后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皮肤,粘膜用生理盐水冲洗。(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从近心端向外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局部挤压。(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用消毒液,75%乙醇或0.5%碘伏进行消毒,必要时包扎伤口;粘膜应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四、医疗废物管理考核奖惩制度1、各科室要将医疗废物管理纳入科室管理质量标准定期进行检查考核。2、各科室各部位主任、护士长及负责人要随时检查本科室本部位医疗废物的产生过程中的分类收集和运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感染科要经常下科室对医疗废物的管理的每个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将医疗废物管理纳入医院感染管理质量考核范围,与科室质量指标考核挂钩,每月进行考核。4、医疗废物管理监控委员会定期对全院医疗废物管理各个部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记录,每季度不少于一次。5、各科室各部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控感科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追究科室领导的相关责任,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1)产生地点无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者;(2)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3)未对科室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的;(4)医疗废物包装袋袋外无标签;(5)医疗废物包装袋未有效封口;(6)未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的;(7)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点未按要求管理、处置医疗废物的;(8)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9)使用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的;(10)随意丢弃医疗废物和非贮存点倾倒的、堆放医疗废物;(11)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的;(12)将医疗废物交给暂时贮存点以外的科室或者个人的;(13)对吧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6、对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而未及时保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科室和个人,除按以上规定处罚外,临时人员辞退。7、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有关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给他人造成伤害的,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罚,并由责任科室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