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车间及无人工厂概念解释:其中“数字车间”,是指在生产车间综合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将生产设备与工艺设计系统、生产组织系统和其他管理系统的信息进行集成,形成综合信息流的自动化集成制造系统。“无人工厂”,是指综合应用数字化、网络化、工业控制技术,数字车间全覆盖,实现从原料到产品设计、工艺设计、生产加工、检验包装、仓储的全过程计算机控制,无人或少人参与的工厂。数字车间及无人工厂投资包括关键技术装备、软件系统等。数字车间/无人工厂各组成部分的功能及关键技术、系统性功能与效果,主要内容有:①车间生产设备数字化、智能化程度,是否建立互联互通网络;②车间建立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并充分采集生产进度、现场操作、质量检验、设备状态、物料传送等生产现场数据,且实现可视化管理的情况;③建立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计划、调度、质量、设备、生产、能效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的情况;④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供应链、物流、成本等企业经营管理的优化的情况;⑤应用数字三维设计与工艺技术进行产品、工艺设计与仿真,并通过物理检测与试验进行验证与优化的情况;其中,对于无人工厂:建立工厂内部互联互通网络架构,实现设计、工艺、制造、检验、物流等制造过程各环节之间,以及与制造执行系统(MES)和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的高效协同与集成,建立全生命周期产品信息统一平台,实现从原料到产品设计、工艺设计、生产加工、检验包装、仓储的全过程计算机控制,做到无人或少人参与的情况。附件:数字车间及无人工厂项目申报材料1.数字车间/无人工厂应用示范项目补助申请表;2.法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需年度检验合格,已办理“多证合一”仅需提供复合凭证);4.企业所获得的专利及其它科研成果有关证明材料;5.数字车间/无人工厂应用示范项目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简介:企业规模、主营产品、产值及主营收入等;(2)项目实施情况:紧扣“项目认定要素”对项目概况、系统架构、数字车间/无人工厂各组成部分的功能及关键技术、系统性功能与效果进行描述;(3)技术先进性:与国内外先进水平进行比较;(4)经济及环境效益分析:生产经营成本、产品不良品率、产品研制周期、生产效率、节能及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污染排放情况等在项目实施前后的变化;(5)目标产品市场前景分析;(6)示范作用分析:突出对典型行业和区域内开展同类业务的可复制性和示范价值;6.数字车间/无人工厂应用示范项目考核指标表;7.项目关键技术装备、软件的清单及品牌、供应商;8.项目验收报告;9与设备和技术投入有关的合同、协议、发票;10.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11.国税、地税部门提供的近两年企业纳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