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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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FHZB-160407-74-1)招标人: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标代理人: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一六年十月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FHZB-160407-74-1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1-目录招标公告……………………………………………………………………2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4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19第三章劳务派遣服务相关要求及服务规范……………………………25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30附件1开标一览表…………………………………………………………51附件2评标方法…………………………………………………………52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FHZB-160407-74-1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2-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FHZB-160407-74-1二、招标内容: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务派遣服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注:1.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2.采购预算:44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资质;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派遣人员近三年内不得有刑事处罚记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截至2016年11月9日,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13日起至2016年10月27日止每天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五、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供应商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FHZB-160407-74-1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3-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网络报名确认回执单、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务派遣资质证书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逐页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6年11月10日08:30至09:00(北京时间),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1)(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6年11月10日09:00时(北京时间)。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11月10日09: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7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十、招标人: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贲泓量电话:0411-39788805传真:0411-39788803-0(自动)电子邮箱:191682679@qq.com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开户银行及帐号:大连银行第二中心支行803201209005971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FHZB-160407-74-1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4-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FHZB-160407-74-1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HZB-160407-74-12招标人名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44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投标保证金额:8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8日16:00。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若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大连银行第二中心支行;帐号:803201209005971”(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5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3、1套正本,5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6年11月10日08:30时至09:00时)到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1)当面递交。8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6年11月10日09:00时(北京时间)开标日期及时间:2016年11月10日09:0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7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3日起至2016年10月27日止每天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联系人:贲泓量联系电话:0411-39788805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1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资质;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派遣人员近三年内不得有刑事处罚记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FHZB-160407-74-1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6-1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二年,签订合同送交市采购办备案)。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服务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楼。13其他要求(此项为实质性要求):(一)要求所有劳务派遣人员具有健康证,所涉及的费用已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二)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提供所有服务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接受招标人的核查。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FHZB-160407-74-1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7-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1)招标人名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务派遣服务(详见第三章劳务派遣相关要求及服务规范)(3)劳务派遣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不变,双方协商同意,经财政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二年,签订合同送交市采购办备案)。(4)进场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5)服务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楼(6)付款方式: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招标人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保险费及派遣服务费等,每月月初支付本月员工保险费及派遣服务费,员工工资(实发部分)次月支付。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资质。注:①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②派遣人员近三年内不得有刑事处罚记录。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FHZB-160407-74-1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8-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5.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6.投标人必须是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并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且登记备案。未通过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或未向招标代理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2.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投标人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3.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投标人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网址:)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4〕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电话:(0411)39917759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构成1.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FHZB-160407-74-1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9-第三章劳务派遣服务相关要求及服务规范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开标一览表附件2评标办法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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