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XXXX-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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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券代码:002324证券简称:普利特编号:2010-042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2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各位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逐项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于2010年7月5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周文先生、张祥福先生、周武先生、卜海山先生、李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李士钊先生、张隐西先生、施利毅先生、陈康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2-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嘉兴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组建中)注册事项变更的议案》为了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公司一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嘉兴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下文简称“嘉兴普利特议案”),并于2010年4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现在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对市场布局的新规划,配合公司产品营销格局,公司对嘉兴普利特议案中的“第一条:公司名称”和“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作如下变更:内容变更前变更后第一条:公司名称嘉兴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万元人民币伍佰万元除上述之外,嘉兴普利特议案其他条款不变。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0年10月26日上午9点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特此公告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年十月八日-3-附件: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周文,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荣获2004年上海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04年至2006年及2007年至2009年上海市劳动模范、2007年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2008年度上海市质量金奖个人、2008年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988年7月至1995年9月,任职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材料工程师,1995年10月至1999年9月,担任上海普利特化学研究所总经理,1999年10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年5月至今,兼任上海市工商联(商会)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常委。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文先生持有公司69,426,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43%,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张祥福,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副教授。荣获2002年上海市优秀新产品二等奖、2004年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2004年至2005年上海市十大职工科技创新英才提名奖和上海市职工科技创新标兵。2008年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989年8月至2003年7月,在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工作,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中心实验室主任、副院长等职,2003年8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和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主任。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术中心主任。张祥福先生持有公司2,888,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4%。张祥福先生与本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周武,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荣获2002年上海市优秀新产品二等奖。1998年2月至1999年9月,任职上海普利特化学研究所营销工程师,1999年10月至2006年12月,先后担任公司生产制造部主管、营销部经理等职,2007年1月至2007年7月,担任公司营-4-销中心总监兼汽车材料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周武先生持有公司2,085,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4%。周武先生与本公司控投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为弟兄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李宏,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工程师。荣获2006年上海市节能先进个人。2004年3月至2006年12月,先后担任公司质量保证部经理、生产制造部经理等职,2007年1月至2007年7月,担任公司制造中心总监兼生产制造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质量保证部经理。李宏先生持有公司415,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1%。李宏先生与本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卜海山,男,193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1959年至1981年,先后在复旦大学物理二系和化学系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1982年至2002年,调入材料科学系,先后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副系主任等职,其间1985年至1987年,以访问学者身份在美国RensselaerPolytechnicInstitute从事研究工作,2003年至2006年,担任上海科谷化工产品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5月起,担任公司战略研究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兼战略研究部经理。卜海山先生持有公司2,7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卜海山先生与本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李士钊,男,194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客籍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中国注册税务师(资质)、上海市产权经纪人、上海市司法鉴定人、上海市企业绩效评价师。1963年7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学院,历任上海工业大学会计教研室副主任、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上海师范大学客籍副教授等职,现任职于上海共襄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上海注册会计师》杂志特约撰稿人,编写出版《最新工业财务管理》等多部教材,参与编写《国有企业监事培训教程》、《审计标准与审计标准体系》等多部著作。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李士钊先生于2010年7月4日至7日参加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5-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成绩合格,获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04977号结业证书”。李士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张隐西,男,193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担任化学工业部西北橡胶工业制品研究所教授级高工、所长兼总工程师;上海交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高分子科学和工程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橡胶制品及高分子材料基础研究和开发工作,在国内外发表论文200余篇,申请专利60余项。曾任中国橡胶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复合材料学会聚合物基复合材料分会理事、“高分子材料科学与工程”、“合成橡胶工业”、“弹性体”等多种学术期刊编委,兼任国内多所大学教授。张隐西先生于2010年7月4日至7日参加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成绩合格,获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05123号结业证书”。张隐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施利毅,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上海大学科技处处长、上海大学纳米科学与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上海市纳米科技与产业促进中心首席科学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才、全国纳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颗粒学会副理事长。长期从事纳米材料研发、工程化制备和应用技术开发,在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00多篇,编著教材4本,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00余项,曾获上海市科技进步奖和教育部科技进步奖九项。施利毅先生于2010年7月4日至7日参加了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成绩合格,获得“深交所公司高管(独立董事)培训字05037号结业证书”。施利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陈康华,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83年至今华东政-6-法大学法律学院任教,现兼任同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松江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曾独立主编出版《商法》、《商法概论》,发表的论文有《论自然人薄产制度》、《论股东大会召开障碍的排除》、《商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论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改革》、《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与对外担保之法律问题研究》等文章。陈康华先生于2009年7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第十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班学习,成绩合格,获得02966号证书。陈康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拟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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