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司法局2010年工作总结(2010年12月27日)今年以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市局关心支持下,按照“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三个关键”和“五项重点”,立足职能,扎实工作,团结拼搏,勇于创新,打造了“古城重建,法律文明先行”、深化“法治台儿庄”建设、“跨省邻边”联合调处、信访调解对接机制,农民工法律援助“五大”亮点品牌,为全区的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为知名旅游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一、突出普法依法治理,“法治台儿庄”建设深入开展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年。我们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动力,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深入开展“法治台儿庄”建设,再掀普法新高潮。一是广泛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综治宣传月、“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区机关、学校、企业、镇街等开展法律专场讲座7场次,制作宣传板牌76块,出动宣传车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0万余人。12月4日,分8个考点,组织了5900余人参加的2010年度普法考试,在全区掀起了新一轮学法用法高潮。二是做好“五五”普法验收迎检工作。制定了“五五”普法验收标准,召开了迎检验收筹备会,组织人员对全区的“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健全了普法档簿资料,抓好验收示范单位的健全软件、配齐硬件等各项工作,制作了“五五”普法工作专2题片,全面总结并充分展现我区五年来的普法工作和“法治台儿庄”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全面做好并顺利通过了省、市对我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工作。三是狠抓“法治台儿庄”建设深化工作。制定了深化“法治台儿庄”建设标准,加强协调,定期调度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规范了基层单位法治创建。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为契机,加大对宗教普法、水上普法、教育系统普法等先进典型和经验的总结推广力度,组织人员起草“六五”普法规划和2011-2015年依法治区规划,重点打造我区在“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中“法治教堂”、“法治港航”等亮点工作。四是“古城重建,法律文明先行”活动取得实效。向广大市民宣传法律法规,传播文明知识,不断提高全体市民的法律素质和文明修养,为古城重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文明保障。活动中,各居委会司法行政协理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争做守法文明公民、为打造著名旅游城市争光”这一主题,着重开展好法制居民小区建设、法律文明知识“进社区入万户”、法制讲师团三个工作重点,在城区驻地13个社区、29个居民小区和58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活动,目前,建设法治社区10个、法制居民小区29个,法制单位30家,制作宣传板牌330多块,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开展宣讲活动10场6000多人次,切实为“江北水乡、运河古城”这一知名旅游城市建设营造和谐稳定文明的社会环境。二、突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今年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紧紧围绕2010年全区“三个关键”和“五项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协理员职能作用,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矫正以及帮教安置等各项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3一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在巩固好合同监管、“跨省邻边”联合调处、“信访调解对接”等成功做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与法院联合建立了庭前调解机制,与检察联合建立了检调对接机制,与公安联合建立了民调对接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累计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17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9起287人次,避免民转刑案件11件76人次。二是加强村(居)司法行政协理员工作。严格落实周考勤、教育培训、日常信息报告、目标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加大对全区211名司法行政协理员常规化管理力度,将司法行政协理员工资、培训等费用全部列入区财政预算,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推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年以来,全区村(居)司法行政协理员共上报矛盾纠纷190件,共排查矛盾纠纷219件,参与民间纠纷调处196件,参与起草、修订村(居)合同293件。三是强化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规范了工作程序,加强了与各部门工作衔接配合。进一步完善三级帮教安置工作网络,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拓宽安置就业渠道。今年以来,全区接收管理338名矫正对象和157名刑释解教人员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三、突出法律服务保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促发展惠民生我们以“工作创先、服务创优,业绩争优”为内容,将创先争优活动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大力加强律师、公证员和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强化基础管理,健全各项制度,全面提高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质量和水平,开创了法律服务工作新局面。一是大力加强律师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作用,积极为古城恢复重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把好法律关口,提供法律咨询。主动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做好耐心细致的说4服教育工作,引导当事人走依法诉讼道路,有效化解了12起涉及人数达130余人的群体性信访及涉法涉诉案件。今年以来,京杭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33家,诉讼代理497件,非诉讼代理63件,代书1720件,解答咨询3900余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000万元。二是着力发展公证工作。牢固树立公证质量意识,大力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主动参与古城重建、重点项目工程等工作,认真办理涉及当事人婚姻家庭、合同交易、损害赔偿、债权债务、相邻关系的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开展农村项目竞标22件,涉及标的额270余万元;合同监管1330件,监管金额800余万元。大力拓展了服务领域,开拓了离婚财产协议、交通事故协议、金融信贷风险协议、人民调解协议等6项新的公证业务,推进了公证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今年以来,运兴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296件,解答法律咨询1920余人次。三是拓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全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为127家村(居)和企事业单位等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代理各类法律案件169件,代写法律文书265份,解答法律咨询970余人次。四是法律援助服务实现“应援尽援”。在老弱病残难等弱势群体“应援尽援”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了“百名困难群众”、“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转移”专项法律援助活动,对流入流出农民工实行微机化管理和跟踪式服务,为张某等37名农民工提供工伤、交通事故以及工资拖欠等维权法律援助,获直接经济赔偿达300余万元。区域间法律援助协作机制、诉前调解机制效果明显,对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中的29起进行了诉前调解,调解成功率达93%以上。同时进一步规范对法律援助工作站指导和管理,做好信息沟通、业务指导和联络员培训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建立了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5季度通报制度,加强对案件指派的跟踪管理。今年以来,共指派、办理和确认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1件,解答咨询1000多人次,化解和避免上访16起。四、突出思想作风能力建设,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公正廉洁形象大力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通过采取“四抓”,实现了队伍的“四个转变”。一是抓思想,以正确的精神信念为先导,促进队伍的面貌向“奋发型”转变。在学习内容上体现一个“新”字。通过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治理年”、“廉政关口建设年”以及“古城重建,文明先行”等主题活动,使全体干警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更好地开展工作。在学习形式上注重一个“活”字。通过组织学习心得交流会、学习笔记观摩活动等活动形式,促进全体干部自觉学习、主动思维。在落实制度上做到一个“实”字。严格周五学习日制度,建立了参学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学习笔记每月检查制度,学习成果每周公布制度,促进队伍面貌向“奋发型”转变。二是抓作为,以打造“五型”机关为目标,促进队伍的作风向“实干型”转变。以开展“十佳文明执法示范单位”和“百佳文明执法服务标兵”活动为载体,制定了详实的创评细则。组织干警学习了《市民文明公约》,举办了文明知识培训,进行了文明知识考试,全体干部职工的行为礼仪进一步得到规范,促进队伍作风向“实干型”转变。三是抓创新,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为动力,促进队伍的管理向“规范型”转变。将司法局服务承诺、文明服务规范、和谐执法规范纳入每周五政治业务学习的必学课目,制定下发了《规范优化服务细则》、《服务效能实时评价实施细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全系统深入实施了“五五二”工程。以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窗口单位为重点,强化责任,通过向重点部门、重点服务单位、基层联系点发放6征求意见书、建立诚信考评档案等措施,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通过创新理顺了关系,突破了束缚,促进了队伍管理向“规范型”转变。四是抓团结,以“抓带促”活动为契机,促进队伍的氛围向“和谐型”转变。领导班子建设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一岗双责,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活动,树立广大机关干部同甘共苦、同呼吸共患难的团结意识和齐心协力、并肩作战的协作精神,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氛围向“和谐型”转变。此外,政务信息、综合调研、后勤保障等工作也都得到明显增强,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五、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2010年,全系统团结一致,艰苦奋斗,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清醒地看到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各类基层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呈上升趋势,调处和化解难度不断加大;社区矫正工作缺乏法律依据,工作体制不理顺,人、财、物保障不到位,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奖惩不分明;业务所工作发展不平衡,干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树立的还不够牢固;局机关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服务基层,指导基层,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还不够,效果不够好等等。在下步尤其在2011年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对上述存在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努力推动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一)全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一是把做好当前“两节”社会稳定期间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党组成员联系镇街、干警帮包要害部门等制度,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充分发挥“跨省邻边”联合调处、7“信访调解”对接的作用,切实抓好督导检查,确保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二是规范帮教安置、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控工作。对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一次彻底的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控得住,减少脱管漏管现象,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三是深化、拓展农村合同监管工作。将监管范围进一步拓展,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二)大力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为运河古城重建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是积极履行好政府法律顾问团职责,继续选派精干法律服务工作者,全力为古城恢复重建等重大工程以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为全区人民做好法律宣传、咨询和解答及诉讼代理服务。二是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工作,有效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运河古城恢复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法律服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着力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四是继续开展“百名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活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机构设置,简化工作程序,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