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沟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张飞雷党委书记副主任:赵四海镇长成员:徐同亚周梅张辉赵秀文温广胜任凤英张志周凤彬唐艳海东马彪曾琦许杰熊德华李建安王飞刘钦王蕾王灼庆朱柳方文章乔印学刘学宝邵龙恩赵洪侠张洪王国荣冷大胜李大银熊德贵姜胜彬周玉杰张金凤周克影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规划,研究、协调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特制定本制度。(1)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机构,明确责任人,镇及镇属各企事业单位、部门、行政村委会、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或领导小组,组长由行政主要领导或法人代表担任,并落实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2)每季召开一次镇安全生产领导组成员会议。会议由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主持,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提出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文件、指示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以上综合性大检查。(4)事故报告与处理。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突发事件及时上报,主要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和调查处理,并采取果断措施消除危险,防止事态扩大或蔓延,指导尽快恢复生产,减少损失。安全生产领导组工作职责安全生产领导组组长由镇政府行政主要领导担任,镇政府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部门、单位行政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所属部门、单位、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协调、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齐心协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一方平安。(2)组织研究制定年度及重大活动工作计划、应急预案、制度措施、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为党政领导决策及强化安全管理提供依据,当好参谋,并检查、指导所辖单位、部门的工作。(3)组织研究需要政府及上级部门亟待解决的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及危险源,并迅速上报。(4)结合实际,分析形势,组织安排安全宣传、教育培圳、专项检查整治活动,查找问题,纠正违章,治理隐患,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5)组织考核,并报党委、政府批准,实行奖惩。上报年度工作总结。(6)组织研究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处罚意见,按规定上报。(7)组织完成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安全生产执法中队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2)综合管理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辖区安全生产形势,主持制定和完善本地安全生产制度,研究解决本地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时汇报本地安全生产工作状况,加强信息反馈。(3)组织实施上级政府和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完成上级政府和部门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组织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重大活动。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职责,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进行自考核。(4)组织和领导本地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研究或上报,并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5)督促所辖单位、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同时抓好安全知识培训工作。(6)综合管理全辖区各类伤亡事故,负责统计上报工作。所辖地区发生伤亡事故及其它重特大事故后,要组织人员尽快赶赴现场施救,并及时报告,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安全生产执法中队长职责(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努力增强全民安全意识。(2)主持制定和完善本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所辖企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综合全镇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镇政府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4)主持抓好镇安办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筹备镇安全会议,安排阶段性工作任务。(5)经常检查所辖单位、企业,特别是矿山、危险化学品化、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农电及重点场所的安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6)本辖区内发生伤亡事故,要尽快赶赴现场,积极参加抢救和做好上报及善后工作。(7)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1)每季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传达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专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形势,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研究解决。会议形式可分重点、分时段灵活改变,参会人员是镇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各村委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2)凡一项重大安全事项、工作任务需要由两个及以上部门、单位共同承担的,必须进行会商,明确各自责任、任务,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按要求如期完成。(3)会议研究的重要内容:①需多方协助配合或支持的安全工作,协商研究达成一致意见,分工负责,分头实施;②研究重大安全事项、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办法及整改方案;③研究组织开展安全集中整治或专项整治及重大安全活动;④研究检查、整改、奖惩中的交叉事项及其它需集体研究处理的问题。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1)安全隐患排查要做到“三全”和“五定”。“三全”即安全隐患排查要做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范围涵盖安全生产的所有环节、所有过程和所有人员,避免出现安全监管的死角和盲点;“五定”即隐患排查治理要做到定项目、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资金、定责任人员、定整改时间,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企事业单位、村委会、生产经营单位或业主,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为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工作正常有序和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做到万无一失,特制定本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1)镇属企事业单位、村委会、生产及经营组织应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2)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任务,组织实施。全镇相关部门必须主动、积极配合协调,提高救援能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组织机构的人员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排险、救助,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3)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4)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支持和配合事故救援工作,保护事故现场,提供一切可能的便利条件。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统计制度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上级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分明。(2)本着有事故报事故,无事故报平安,及时、准确无误地如实上报各类事故和按月填报伤亡事故月报表。(3)在辖区内发生除轻伤事故外的伤亡事故,应立即按规定报告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并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概况(含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类别、经过、伤亡情况、损失情况、初步原因分析)。并按照应急制度要求,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好现场,组织抢险、施救。(4)发生轻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5)发生一般以上死亡事故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政府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为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严格奖惩,特制定本制度:(1)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部门,依照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计划,确保年度目标的完成。(2)各村委会、企事业单位、部门,对上级下达的目标进行充分贯彻落实,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把职责和责任落实到基层、业主及人头。(3)各村委会、单位对举报和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必须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经费,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整改,凡未采取措施落实整改的,对责任单位领导及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落实整改。(4)对各村委会、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指导,制定考核细则,实施严格考核。并纳入镇党委、政府总目标考核分值中扣分计算。凡发生事故的单位,在年度各项目标考核结果的基础上降低一个等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为了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学习培训,提高安全思想素质,特制定本制度:(1)镇政府每季度确定一个宣传教育主题,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业务学习,集中对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各村委会干部、管理人员、业主及各类从业人员进行认真培训。(2)各村委会,对村民、群众的教育每年不得少于一次。(3)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对职工及学生的安全学习教育。(4)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在抓好安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全体职工的集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二次。(5)对学习教育培训的内容、时间、人员的核实,以记录、登记、签到为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制度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形成人人、处处、事事讲安全的社会氛围。(2)镇政府要结合实际,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集中安全大检查,同时突出重点时段和重要活动时期,对所属单位、企事业、重点场所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抽查、督查和检查。(3)凡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4)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负责检查的单位和人员应详实记录在案,根据隐患程序,按要求及规定标准提出整改意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重大危险源或予以关闭的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并跟踪落实整改措施。镇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职责镇党委书记对本镇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2)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3)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及安全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整改,增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生产安全和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