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率市场化的改革进程自1996年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正式启动以来,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利率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银行间市场利率、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发行利率的市场化:1996年4月国债发行以价格招标进行,国债发行利率市场化开始1996年6月1日人民银行放开了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1997年6月银行间债券市场启动,放开银行间债券回购利率和现券交易利率1998年8月国家开发银行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次进行了市场化发债1999年9月国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招标发行2002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市场化利率发行央行票据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短期融资券,其利率也完全由市场决定。2006年9月6日,央行决定建立报价制的中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Shibor。2007年1月中国货币市场基准利率Shibor开始正式投入运行。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市场化:1998年、1999年人民银行连续三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1999年10月,进行大额长期存款利率市场化尝试,人民银行批准中资商业银行法人对中资保险公司法人试办由双方协商确定利率的大额定期存款(最低起存金额3000万元,期限在5年以上不含5年),进行了存款利率改革的初步尝试。2004年1月1日,人民银行再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扩大商业银行自主定价权,提高贷款利率市场化程度,企业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扩大到70%,下浮幅度保持10%不变。2004年10月29日,中央银行又宣布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放开,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上限扩大到基准利率的2.3倍,实行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制度(下限放开),利率市场化进程迈出了十分关键的一步。境内外币利率市场化:2000年9月,放开外币贷款利率和300万美元(含300万)以上的大额外币存款利率;300万美元以下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仍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2002年3月,人民银行统一了中、外资金融机构外币利率管理政策,实现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外币利率政策上的公平待遇。2003年7月,放开了英镑、瑞士法郎和加拿大元的外币小额存款利率管理,由商业银行自主确定。2003年11月,对美元、日元、港币、欧元小额存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商业银行可根据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变化,在不超过上限的前提下自主确定。2005年7月21日中国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参考一篮子、有管理浮动汇率以后,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又注入了新的内容。央行利率体系建设:1998年,人民银行改革了贴现利率生成机制,贴现利率和转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的基础上加点生成,在不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含浮动)的前提下由商业银行自定。再贴现利率成为中央银行一项独立的货币政策工具,服务于货币政策需要。1998年3月,人民银行改革准备金制度,合并法定准备金与超额准备金存款账户,实行统一存款准备金率。2003年8月1日,改革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新增存款转存人民银行部分按金融机构准备金存款利率计息,并可进入银行间市场参与债券买卖,与中资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办理大额协议存款等。2003年12月21日,人民银行改革准备金利率制度,对金融机构法人法定准备金存款和超额准备金存款准备金账户采取“一个账户,两种利率”的方式分别计息。2004年3月25日,实行再贷款浮息制度。2006年1月13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06年再贷款浮息有关问题的通知》。利率衍生工具发展:200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远期交易管理规定。2005年5月16日债券远期交易正式登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200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了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的有关事项。2006年2月9日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光大银行完成首笔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人民币利率衍生工具在中国金融市场正式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