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C20000092000-5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若干问题*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北大国际MBA项目梁能NO.C20000092000年5月*本文原来是“公司治理机构:中国的实践和美国的经验”一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5月)的序言;这里的标题是新加的,内容也稍有删节。2关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若干问题梁能(一)基本概念“企业治理结构”是个很难准确翻译的词。其英文原文是“Corporategovernance”,国内有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治理机制等几种译法。本书虽然采用的是“企业治理结构”这么一种译法,但这里的“结构”应当理解为兼具“机构”(Institutions),“体系”(systems)和“控制机制”(ControlMechanism)的多重含义。简单地说,企业治理结构研究的是各国经济中的企业制度安排问题。这种制度安排,狭义上指的是在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条件下,投资者与上市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和控制关系(希列法和维希尼1996;SchleiferandVishny1996),广义地则可理解为关于企业组织方式、控制机制、利益分配的所有法律、机构、文化和制度安排,界定的不仅仅是企业与其所有者(shareholders)之间的关系,而且包括企业与所有相关利益集团(例如雇员,顾客,供货商,所在社区,等等,统称stakeholders)之间的关系。这种制度安排决定企业为谁服务,由谁控制,风险和利益如何在各利益集团之间分配等一系列问题。这种制度安排的合理与否是企业绩效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从提高企业绩效的角度来看,企业治理结构所要研究的问题,大概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经理层、内部人的利益机制(TheIncentiveIssue)及其与企业的外部投资者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兼容问题;这里既包括经理层的激励控制问题,也包括企业的社会责任问题;这是经济学家研究的焦点。第二类是经理层的管理能力问题(TheCompetencyIssue),亦即由于企业领导层(总裁、董事会)的管理能力、思想方式与环境要求错位而引起的决策失误问题;管理学家往往对此更为关注。从利益机制的角度来看,企业治理结构改革所要回答的是什么样的企业制度最有利于“确保投资者在上市企业中的资产得到应有的保护和获得合理投资回报”的问题,或者更具体地说,是如何保证外部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被企业的“内部人”(经理层和占有控股权的大股东)侵吞的问题。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就指出,受雇管理企业的经理在工作时一般不会象业主那么尽心尽力。1932年,爱德夫·伯利(AdolphBerle)和嘉得纳·弥恩斯(GardinerMeans)对企业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后产生的“委托人”(股东)和“代理人”(经理层)之间的利益背离作了经济学的分析,奠定了“代理人行为”的理论基础。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利益背离和信息成本过高而导致的监控不完全,企业的职业经理所作的管理决策就可能偏离企业投资者的利益。例如,投资者的目的是投资利润最大化,而职业经理往往追求企业规模的最大化,这不但是因为经理人员的报酬在实践上与企业规模呈正相关关系,而且是因为规模和成长本身所带来的权力和地位。与此相比更为有害的是代理人的监守自盗现象,在企业管理上表现为各种侵蚀委托人利益的“代理人行为”。例如,经理人员用3“转移价格”的方法,以低价将企业资产出售给自己所持有、控制的其它公司(或以高价收购),给自己支付过高的薪金和反兼并“金降落伞”,扩张各种不正当的在职消费,等等。由于这种“代理人行为”可能的存在,一个国家的企业治理结构对于作为“委托人”的外部投资者利益保护的有效与否,不仅影响到投资者与经理层、内部人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而且直接影响到该国的经济发展。如果外部人(即“广大股民”)的投资权益得不到足够的保护,他们就不会投资,或不会充分投资,社会的新生企业就难以得到足够的起动资本。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企业内部的投资项目才可能筹集到所需的资金。但是,企业内部的最佳项目往往不是社会最优项目,其结果,不是社会总投资低于最佳水平就是社会投资项目的选择次优。属于这方面的问题有资金市场结构问题(如企业资金来源以股市为主还是银行为主;企业的股权结构问题),上市企业的管理和资讯披露问题,企业控制权市场(兼并与反兼并)的管理问题,经理层的报酬方式和标准问题,经理与董事的人力资源市场的有效性问题,等等。从管理能力的角度来看,企业治理结构要研究的是应当如何构架企业内部的领导体系以确保企业的关键人事安排和重大决策的正确有效问题。管理学的研究认为,人的理性认识能力是有限的,对经济利益的认识和决策方案的分析不可避免受到个人经验背景和认知模型的过滤和折射。而且,主导人们行为的不但有对未来经济利益的预期,还有人们的习惯,情感、知识结构、兴趣爱好和种种下意识的心理活动。分析经济利益对改革企业治理结构非常重要,但不完全。很多时候,人的决策所依据的并不是对边际成本和边际效益的计算,而是出于对过去习惯了的行为偏好的剪不断的感情眷恋,出于不愿正视痛苦现实的自欺欺人的心理趋势,出于对亏损项目“再追加一点投资也许就能挽救过来”的一厢情愿的“承诺升级”(escalatingcommitmenttoafailingcourse)幻想,等等。从管理活动的实践来看,大多数企业的失败是一个漫长的衰亡过程。除了金融企业以外,可以说大多数企业的垮台都是拖跨的。在漫长的下坡路上,发生变化的往往并不是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而是主管总裁的认知模型。这种由于认识问题,由于认知模型刚性化所造成的决策错误,并不是利益机制机制的调整所能解决的。经理人员的“代理人行为”仅仅存在于管理权和所有权分离的上市企业之中,而“认知模型错位”问题则存在于所有的企业之中,包括产权和管理权合一的私人企业。属于这一类的问题大体有:组织的衰亡过程与原因;企业决策体制的设置(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工作程序;对一把手的制度约束,等等),核心人事安排(总裁、董事、高层主管的选拔,高层领导班子的构成,总裁的管理生命周期,总裁和董事的评估和撤换程序),等等。(二)概况与趋势世界各国在企业治理结构方面的制度安排相差很大。大体说来,英国美国的股市比较发达,企业资产结构中股市的地位举足轻重,而在日本和德国,企业资本则主要来自于受控于银行和财团。下表列出了主要发达国家企业资产拥有者的分类情况。4表一:企业资产持有者的分类,1996(占总资产的百分比)国家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瑞士日本持有者个人49%21%15%23%19%20%银行6%1%10%7%1%15%退休保险基金28%50%12%9%14%12%投资基金12%8%8%11%15%-其它金融机构1%9%-3%-15%非金融企业-1%42%19%11%27%政府-1%4%2%8%1%外国股东5%9%9%25%32%11%总计100%100%100%100%100%100%资料来源: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1998:16)注:英国数字为1994年底;日本的退休基金、投资基金统计包括在“其它金融机构”之中。从上表可以看出,美国企业的资产主要来自于个人(49%)和机构投资者(退休、保险基金和投资基金,40%);德国和日本主要来自于银行和其它非金融企业(分别为52%和42%)。与这种资金市场结构不同相对应的是不同利益集团在企业目标结构中所占地位的不同。根据美国“长期计划杂志”(MasaruYoshimori,1995)1995年发表的一份调查,在英国和美国,70%以上的企业经理认为股东的利益是第一位的;而在法国,德国和日报,绝大多数的企业经理认为企业的存在是为所有的利益集团服务的(见表二)。表中的黑杠表示赞成“企业的存在是为所有的利益集团服务的”这一企业目标表述的经理人员的百分比;白杠表示赞成“股东利益第一重要”这一目标表述的经理人员的百分比。不难看出,股东在英美市场占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企业经理的责任就是尽可能地使股东利润最大化,而日本、法国、德国则同时强调为所有相关利益集团的利益服务。5表二:五个主要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目标的比较(资料来源:MasaruYoshimori1995)在八十年代,学术界对日、德体制比较推崇,认为这种银行和企业集团控股方式有利于鼓励企业着眼于长期发展;而英美以股市为主的资本市场则容易导致经理人员的短期行为,为了眼前的投资回报损害企业的长远利益。九十年代以来,随着美国经济对日、德经济相对优势地位的上升,认为美国体制更优越的观点渐渐占了上风,主要观点是美国体制更强调保护投资者,股市发育比较完全,融资方便,最有利于企业的新陈代谢,从而推动经济发展。表三是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一份研究对世界49个国家资金市场容量、人均企业数、人均新生上市企业数的统计。表三、资金市场与企业发展的国际比较外部资金市场与国民总产值之比企业数目/每百万人口新生上市企业数/每百万人口英美法系60%35.452.23法国法系19%11.890.28德国法系46%16.790.12斯堪的纳维亚法系30%27.262.14总体(49个国家)40%21.591.02资料来源:勒·波塔、拉伯兹·德·赛莱恩斯和希列法1999;(LaPorta,Lopez-de-Silanesandshleifer,1999)6从表三可以看出,在以美国为代表的、实行英美法制的国家,股市最发达(GNP的60%),人均企业数和人均新上市企业数(InitialPublicOffering)均远远高出其它国家。纵向地来看,美国的企业治理结构从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来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用美国沃顿商学院教授麦克·尤西姆(MichaelUseem)的话来说,美国的制度正在从由经理人事实上执掌全权、不受监督制约的“管理人资本主义”向由投资人控制、监督经理层的“投资人资本主义”转化。这一转化的一个明显特征就是资金市场结构的改变。过去几十年来,美国资本市场的结构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各种机构投资者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如表四所示,机构投资者在美国企业资产中所占比重已经从1950年的6.1%上升到1996年的48.8%。表四:美国机构投资者占企业总资产的比例年份企业资产总市值(10亿美元)机构投资者资产的总市值(10亿美元)%1960421.252.912.61970859.4106.419.419801,534.7519.933.919883,098.91,368.744.219893,809.71,710.744.919903,530.21,665.947.219914,863.82,065.542.519925,462.92,423.244.419936,278.52,809.448.319948,293.43,027.948.119958,345.43,889.546.6199610.0616,009.148.8资料来源:美国企业论坛(ConferenceBoard,1998)由于控股比重的上升,机构投资者对于任何一个经营不善的企业不可能简单地采用抛售该公司股票,“用脚投票”的方式来解决。因此,美国的机构投资者已经一改历史上对企业管理的被动、旁观态度,开始向积极参与企业战略管理的方向演化。九十年代初,美国五家大公司的董事会(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通用汽车GM,康拍Compaq,美国电话电报AT&T,美国捷达(AmericanExpress)先后解雇了首席行政执行官,迫使这些大公司从根本上改变经营策略,就是这种“投资人资本主义”改革的代表性事件。7(三)“公司治理结构”内容摘要本书内容共分三大部分,二十一章。第一部分六章讨论关理论问题,第二部分九章讨论中国实践,第三部分七章介绍美国经验。第一、二、三章讨论的是企业治理结构的基本理论问题。在第一章中刘芍佳教授和李骥同学讨论了企业治理结构改革的前提条件。作者分析了对英国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革的历史经验,论证了“超产权论”在企业治理结构改革的指导意义。文章认为,产权改革、利润激励只有在竞争的条件下才能奏效,而利润激励只是决定企业绩效的众多因素之一;只要引入充分竞争,企业治理机构改革和产权归属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