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现场管理员、司机、指挥人员的管理制度11.人员素质和能力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关键,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操作证并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再培训上岗证方可独立操作。严禁无证上岗。2.定期组织对操作人员、指挥的培训和考核工作,让他们熟练掌握设备的性能和工作原理,对不能胜任本职岗位的作业人员要及时予以清退。3.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三定制度,做到专人指挥、专人操作,未经设备管理员同意,不得私自换岗。4.群塔使用的对讲机频道必须区分并加以锁定,作业人员无权改变频道。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应答机制,即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前,先呼叫被指挥塔吊,待司机应答后,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吊动作指令。指挥口令必须简洁清晰,在塔机安全技术交底中要统一指挥口令。指挥人员须时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作业指令,塔机进入交叉作业区域前要向相邻塔机鸣笛示意,并有序进入低速作业。45.落实设备交接班制度,落实塔机班前检查制度,落实班后作业记录制度,严禁塔机带病作业。6.设备操作人员每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严禁疲劳作业。夏天若工作环境温度超过35摄氏度,需配备防暑降温药品,并在驾驶室配备电风扇,以防中暑。7.每天在正式工作前十分钟,对设备主要安全装置及传动部位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给设备管理员,等故障排除后才能进行工作。8.设备管理员要定期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过行在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和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要定期对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不定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必须要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9.严格落实“十不吊制度“,即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②斜拉斜挂不准吊;③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④散物捆扎不牢固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⑤重物越人头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⑥光线不明或看不清不吊;⑦埋地物件不吊;⑧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⑨捆绑不牢不吊;⑩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10.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按时上下班。所有人员不得酒后上班,穿拖鞋上班,无故旷工(有事可先请假,但必须找有证人员顶班或通知公司,由公司安排人员顶班),不得私带学徒上班。11.塔吊操作室、平衡臂平台、回转机构操作平台、顶升机械平台等地方不得放置任何无关物品,所有工具必须作用专用箱统一收集。12.13.健全报告检查制度。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检查,及时报告,并合理安排维护保养时间,确保塔机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严格执行安全作业交底和群塔作业方案安全检查制度(交接检、周检、月检等检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