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家装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营业执照号:乙方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1.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工程项目报价预算表”。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1)乙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临时设施、包施工用水用电、包安全;(2)乙方包人工、包部分辅料,甲方提供装修主要材料;(3)乙方包人工、甲方包材料;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总工期:个工作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1.6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1.7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1)甲方自行设计或委托他人(单位)设计。(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第二条甲方工作2.1合同签订后7日内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2.2开工前,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和安放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放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的损失由甲方承担。2.3由甲方自行设计或委托他人(单位)设计的工程,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3套已确认的施工图纸给乙方施工,工程完毕提供竣工图;2.4向乙方提供原始水电线路图纸和施工所需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及支付其相关费用(除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2.5做好因施工中临时使用公共设施以及施工影响邻里生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2.6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甲方使用。2.7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化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2.8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9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2.10施工期间仍然需要使用该房屋部分空间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2.11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2.12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中间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及确认工作。2.13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委托指派为甲方工程监理,授权负责合同履行,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确认工作。2.14协助乙方办理施工申请、审批等手续,并缴纳物业管理处所收的一切费用;2.15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需甲方采购的材料。第三条乙方工作3.1开工前3日内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进场计划,接受甲方及委托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材料进场验收及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3.2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水准点、平面坐标控制点、立面等放线记录待甲方现场确认后才能施工;3.3按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会审交底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作好自检工作;3.4工程竣工移交甲方使用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3.5由乙方负责设计的工程,乙方提供给甲方一套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竣工图纸;3.6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工程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7严格执行施工规范、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围栏设施,临时水、电管线搭设、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工程质量技术交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8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乙方有义务配合其他施工方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的顺利完成。3.9负责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工程成品污染的清理工作。3.10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住户的关系。3.11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堆放的家具和陈设、工程材料和设施、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4.2因下列原因,工期相应累计顺延(1)因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延误。(2)因工程所在地物业管理原因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影响导致停工延误。(3)因甲方原因增加或更改工程项目、工程竣工后甲方提出变更整改要求延误。(4)因甲方确认施工变更方案时间延误。(5)因甲方现场工程师指令有误或不及时延误。(6)因甲方的外包工程延误。(7)因甲方自购材料和设备不及时、不合格延误;(8)因甲方未及时对材料进场、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延误。(9)因甲方付款时间延误;(10)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11)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4.3因下列原因,工期不顺延。(1)因乙方图纸制作延误。(2)因乙方通知甲方采购材料的资料不及时或不准确延误。(3)因乙方安排施工组织不当、或中途无故停工延误。(4)因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延误(5)因乙方的工程质量不合格返工延误第5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5.1本工程按双方签认的报价单及其它约定由甲方采购的施工材料,甲方应在各项目工程施工前2天采购至施工现场。由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对工程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及设备至施工现场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乙方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损失或丢失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5.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或规格不符合双方约定要求的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5.3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进场前应提前__¬¬¬___小时预约甲方对其进行验收,甲方签认后方可入仓使用;甲方不按时验收,应视作验收合格同意入仓使用;5.4乙方在开工前____天内提供由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明细清单及具体进场时间,甲方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至施工现场入仓供乙方使用。第六条关于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的约定6.1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的依据:(1)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2)《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节能环保质量标准化达标与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条文》(2007ISBN7-80208-289-7);(3)东莞市建筑装饰协会编制的《东莞市家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意见稿。6.2当工程具备覆盖、遮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标准(如水管及电线管的凿槽暗敷),乙方先行自检,并于48小时前预约甲方进行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甲方或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覆盖和继续施工。如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6.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6.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6.5甲方直接发包的工程遇与乙方施工的工程交叉作业时,甲方和乙方直接发包的施工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质量负责,若发生损坏对方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6.6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本工程材料进场、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和验收确认工作。6.7乙方应按时完成甲方对本工程不符合质量验收标准的项目。6.8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预约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约定时间的日内配合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履行验收约定,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乙方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元∕天看管现场的相关费用。6.9工程竣工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先行使用。甲方擅自封锁工地现场或提前使用,即视同意竣工验收合格,由此造成质量问题引发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第七条关于工程变更的约定7.1甲方设计变更,应在该项目工程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7.2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方必须办理签证确认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7.3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项目应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7.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已购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7.5乙方按变更通知进行变更,并于3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3天内予以签认,或提出异议。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签认,变更价款报告自送达之日3天后自行生效。7.6乙方接到变更通知后,可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1)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附件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中没有适用和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变更价格。7.7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设计变更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批准签字,乙方擅自设计变更或对原定材料更换,甲方有权不认可,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7.8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知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若甲方强行设计变更,从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7.9甲方不得随意取消合同承包内容的施工项目,若取消的施工项目造价超过合同预算总价的25%时,需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取消该项目的预期利润的20%第八条工程量的确认及工程进度款支付8.1工程结算内容以双方签认的工程预算表中及增减项目确认单的项目、乙方负责代购供应的材料和设备送货清单为准;以双方签认的工程预算表中的单价和代购送货清单的单价为依据,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和代购货物量结算。8.2单一项目工程价款或工程合同价款的支付不得超过预算的___95____﹪。8.3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表及请款申请,甲方收到乙方报表申请后2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3天起,乙方报表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8.4合同签订后,甲方当天内按合同价款的20%支付乙方进场施工预付款;8.5乙方负责代购供应的材料和设备与工程进度完成至总工程量的20%时,支付合同价款(含增、减工程价款)15%的工程款合计人民币_____元;完成至总工程量的40%时,支付合同价款(含增、减工程价款)15%的工程款合计______元;完成至总工程量的60%时,支付合同价款(含增、减工程价款)15%的工程款合计______元;完成至总工程量的80%时,支付合同价款(含增、减工程价款)15%的工程款合计______元;完成至总工程量的100%时,支付合同价款(含增、减工程价款)15%的工程款合计______元;8.6经甲方确认承包工程(含增、减工程)全部完成后,工程进度款及进场预付款至合同价款的95%时不再支付工程进度款。剩余5%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工程结算的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工程结算资料10天内确认后,合同价款总额(含增、减工程总额)全部付清。8.7特别费用的约定:(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第九条关于工程补修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