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层级发展机制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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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5寿光市建桥学校关于建立中小学教师层级发展机制的方案(初中学段)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为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同意寿光市教育局在部分学校开展中小学教师层级发展机制试点工作的批复》(潍教复字[2016]44号),现制定如下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立德树人,促进公平、注重实绩,建立教师层级发展的动态管理模式,落实学校用人与评价自主权,实施目标引领、制度激励,引导教师热爱教育、关爱学生,实现对职业生涯的自我认知、科学规划和持续发展,形成发展教师、成就教师、引领教师的良性循环。(二)目标任务。2016年9月学校完成首次认定的过渡工作,建成并纳入教师信息管理电子档案系统。2016至2017学年初,教师完成自主申报,以后每学年末由各学段组成的学术委员会审核认定、学校进行民主监督,形成完善工作程序。用3-5年时间建立起教师、学校按层级发展、管理的良好机制,教师职业发展目标清晰,具有主动提升、自我完善的良好动力;形成具有本学校特色的各层级教师应履行基本职责和达到工作标准的具体要求,依据教师发展需求科学分2/15配资源;学校教师发展部结合教师队伍结构和发展需要,统筹、配置各类资源,服务各学校发展,科学落实教育治理新理念。二、层级目标五个发展层级,新入职教师、胜任型教师、骨干型教师、专家型教师、导师型教师。各层级教师应达到的总体发展目标如下。(一)育人目标以生为本,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关注尊重每一名学生。坚持立德树人,做学生成长的导师,做学生学习生活的组织者、协调者,以学生的终身发展作为职责定位和职业追求。(二)发展目标1.胜任型教师。将育人目标与学科教学有机融合,做学生喜欢、家长放心的老师。熟悉课程标准和教材基本知识,掌握与教材内容相关的社会、自然科学知识。熟练掌握教学的各项基本功,熟练掌握教学各个环节,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和设施,并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进行合理的整合;能指导学生进行与学科相关的部分社会实践活动;能担任班主任工作。按照科学合理的职业规划积极进取,主动学习实践课堂教学改革的科学理念;提升自身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动机强烈,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各项活动。2.骨干型教师。将育人目标与学科教学有机融合,与学生、家长交流沟通和谐,建立融洽、互信的关系。熟悉课程标准,对教材基本知识形成网络,掌握与教材内容相关的丰富社会、自然科学知识。熟练掌握教学的各项基本功;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和设施,并将3/15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进行合理的整合,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能熟练指导学生进行与学科相关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能胜任班主任工作;能积极参与国家、地方课程的校本化构建。在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表现突出。3.专家型教师。将育人目标与学科教学有机融合,以育人目标带动发展目标深入落实。熟练应用课程标准和教材基本知识网络,具有厚实广博的学科专业知识和自我学习提高能力。对教学各项基本功精益求精,在课堂教学改革中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独立开展国家、地方课程的校本化构建。熟练掌握各种课型基本流程,能够形成独特的个人教学方法、风格;能灵活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手段和设施,并将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进行有机整合。能够全面胜任班主任、备课组长等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工作中勇于承担,带动团体创优,在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4.导师型教师。将育人目标与学科教学有机融合,以育人目标带动发展目标深入落实。课程标准把握准确,对教材基本知识网络的应用能够做到举一反三,具有超出一般教师的厚实广博的社会、自然科学知识,能够激发学生强烈的学科兴趣,对学生的人生发展方向产生积极影响,知识储备丰富。教学的各项基本功精湛,对教学各个环节有成功的经验和科学的创新做法;科学实施国家、地方课程的校本化构建。在课堂教学及改革中充分发挥引领、组织、带头作用;能够在各项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创新,对新教师“传帮带”,对老教师“标导引”,能带领大团队集体创优,在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起引4/15领示范作用。在导师型教师层级任职不少于10年(本意见实行时间达到任职年限要求前,任职年限同实行时间)、且从导师型教师层级光荣退休的教师颁发终身教育成就荣誉证书。三、层级认定标准(一)基本条件凡申报认定教师各发展层级,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2.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85%及以上。3.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申报学年两学期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无违反“师德投诉必查内容30条”。4.树立终身学习理念,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每年一般应完成72学分,或五年周期内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5.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基本功扎实,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每学期担任列入教育部规定的课程设置方案的一门及以上课程,达到本学校专任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标准,且小学不低于12-18节、初中不低于10-16节、高中不低于10-14节,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量的一半计算。走教、任教多学科教师课时量应予以适当照顾。教师兼职管理工作的,课时量不得低于标准的三分之二。(二)申报资格5/151.新招聘教师入职后试用期满经学校鉴定合格,申报新入职教师。2.新入职教师工作一年后,能担当该学科教育教育教学工作,能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认定的同类工作)。可申报任胜任型教师。3.任胜任型教师3年及以上,能胜任本学段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循环(小学段可以是部分年级),其间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学校认定的同类工作,下同)2年及以上,可申报骨干型教师。4.任骨干型教师4年及以上,其间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积极承担备课组(或同类,下同)工作,并具备担任备课组长工作的能力,可申报专家型教师。5.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中得到广泛认可,有良好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符合基本条件12年及以上,并任专家型教师4年及以上,任专家型教师期间担任班主任、备课组长工作3年及以上;或具备10年及以上班主任、备课组长工作经历,可申报导师型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是指担任班主任(辅导员)或艺术、体育活动主教练员等学生工作,且能达到班主任工作量的工作。年限一般按学年计算,脱离岗位外出学习或请假半年以上的,不得计算为有效年限。学年考核达不到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不得计算为有效年限。基本条件、申报资格是进入教师发展层级的底线要求。6.有下列行为的之一者,不能参与教师层级发展认定:(1)在评定周期内出现安全事故、家长上访,并造成不良影响的;6/15(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如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有乱收费,乱订资料现象,从事或参与有偿家教的;(3)工作消极,搞不团结或者挑拨离间,造成不良影响的;(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给学校造成一定影响的。(三)具体职责和标准1、新入职教师工作职责: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活动。认定标准:①试用期满。②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85%及以上。③师德考核两学期均为合格及以上。④工作量满额或服从学校安排调剂。⑤教学成绩位于同学科最差水平的教师分差在合理范围之内。⑥积极参加教研及教育培训,每学年培训完成72学分。积极参加学校和学校组织的青年教师的岗前培训。⑦在寿光市建桥学校担任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教学的教师需要满足①⑥可以直接认定为新入职教师。新入职教师需要同时满足以上前6个条件;或者满足第7个条件2、胜任型教师工作职责: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活动。认定标准:①进入初中工作满一年或以上;7/15②工作量满额或服从学校工作安排;③教学成绩同年级同科在备课组长确定的分差之内即可;如果分差过大,则必须位于同年级同科前3/4;胜任型教师需要同时满足以上3个条件;或符合第4个或第5个条件。④参加县级达标课、优质课、技能大赛等业务活动获得得一等奖的,或者出示过县级及以上级别的公开课的,在满足第①②项条件下可直接定为胜任型教师。⑤在寿光市建桥学校担任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教学的教师需要满足①②可以直接认定为胜任型教师。3、骨干型教师工作职责:积极主动承担各类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认定标准:①担任胜任型教师满3年(或工作满4年);②工作量满额或服从学校工作安排;③在寿光市建桥学校担任班主任或备课组长或从事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教学至少两年;④教学成绩同年级同科在备课组长确定的分差之内即可;如果分差过大,则必须位于同年级同科前2/3;骨干型教师需要同时满足以上4个条件;或者符合第⑤个条件。⑤取得县级教学能手的或者参加潍坊市教学研究室或省级教育8/15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获获得一等奖的,若同时达到①②③条件,可以直接认定为骨干型教师。4、专家型教师工作职责: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及示范作用,担任学校内的重要管理工作或者指导青年教师专业成长。认定标准:①担任骨干型教师满4年及以上或者工作满10年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可工作年满9年);②工作量满额或服从学校工作安排;③教学成绩同年级同科在备课组长确定的分差之内即可;如果分差过大,则必须位于同年级同科前1/2;④在寿光市建桥学校担任班主任工作或备课组长或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教学累计满4年及以上;⑤取得潍坊市级教学能手或寿光市学科带头人称号;专家型教师需要同时满足以上5个条件;或者符合第⑥、⑦或⑧项条件。⑥本学年担任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组长,本学科组成绩居全市第一;班主任工作综合评比在同年级前1/5,并且满足①、②、④条件,可直接认定为专家型教师。⑦取得潍坊市教学能手的或参加山东省教学研究室组织的优质课评选一等奖的,并且满足①、②、④条件,可直接认定为专家型教师。9/15⑧教科研方面:科研成果被寿光市认定为政府成果一等奖,且被寿光市教育主管部门推介的或获得潍坊市二等奖及以上的;并且满足①、②条件且为寿光市教学能手的,可以直接认定为专家型教师。5、导师型教师工作职责:创新教学方法,在课堂教学改革中起到引领、组织、带头作用,对青年教师“传帮带”,对专家型教师“标导引”。认定标准:①担任专家型教师4年及以上或者工作满12年及以上。②担任专家型教师4年及以上者,并且任专家型教师期间担任班主任或备课组长或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教学累计三年及以上;工作满12年及以上者,且具备10年及以上班主任或备课组长工作经历;③教科研成果有一定的影响力。个人的科研成果获潍坊市一等奖及以上且被潍坊市教育主管部门推广的;或在学校教科研活动中担任主要职责,所参与的研究项目获潍坊市及以上推介(推荐主体必须为教育主管部门的,民间组织如学会、协会、基金会等不在认定范围)。④获得山东省教学能手、齐鲁名师、潍坊及以上特级教师等由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业务称号的。导师型教师需要同时满足①②③三个条件或满足①④两个条件。四、认定程序(一)制定方案。教师发展部组织各学校负责教师工作的副主任结合各学段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和发展规划,注重教书育人业绩和一线教学实践经历,分三个学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层级认定标10/15准和认定结果使用办法,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85%及以上教师通过,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施行。教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科学规划个人职业生涯,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成立组织。学校成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各学段专家型教师与导师型教师的审核认证。各学段成立学术委员会,负责新入职教师、胜任型教师、骨干型教师的审核与认证。(三)自主申报。新入职教师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学校组织面向师生宣誓入职。每学年初,教师在梳理总结原有工作业绩、规划下一阶段教育教学工作的基础上,对照层级认定标准,向学校自主申报进入、晋升或降低、退出发展层级(申报表见附件2),学年末提交所需实证材料。(四)审核认定。各学段成立审核工作学术委员会,每学年末结合业绩考核,根据各学段认定方案方案,对教师自主申报情况进行评估,做出审核认定意见(新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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