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辅助教程(历史教材四版合一)前言新课改实施以来,打破了人教版教材“一统天下”的局面。就历史学科而言,全国共推出四套新课标历史教材,分别是人教版、人民版、岳麓版和北师大版(原为大象版)。四种版本的教材虽然“以课标为中心”进行编写,但由于编写人员对课程标准的理解不同、史学修养不同、甚至历史观点不同等原因,导致四种版本教材的素材取舍、内容详略、语言表述甚至史学观点等方面有较大出入。这固然打破了教师“以本为本”、“唯教材马首是瞻”的局面,但也给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带来了新的考验。新形势下的高考不可能“以某一版本的教材为主”,高考考的是“历史”而不是“历史书”,已成为命题人员和相关研究人员的共识。历史史料浩如烟海,高考命题常命常新,高考试卷尤其是历史科目,不可能出现陈题旧题。所以,题海战术未必省力,盲目做题未必高效。虽然新高考以“能力立意”为主,但知识是能力的载体,能力是建立在基础知识之上的。任何考试策略、技巧只有在掌握基本知识、概念、方法的基础上才能起作用。无论高考试题如何变化,基本知识才是永恒的“王牌”。准确、完整、系统、牢固地掌握和灵活地运用历史基础知识,是提高能力的前提条件。尽管当前的高考命题出现了“去教材化”的倾向,离“课本”的距离越来越远,但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高中阶段的教学也并非漫无目的,高中师生的教与学仍要“以课标为中心”。所以,教师和学生有必要对通行的各版本教材有所了解。展现在您面前的这本书,是我们围绕《课程标准》中的每一个具体问题,逐个参阅四种版本教科书,并结合史学界最新研究成果,对相关知识进行重新组合而成的。具体来说,就是找出四种教材“交集”与“并集”,力争对《课程标准》的核心内容“挖深、挖透”,形成多维架构,使课标涉及到的每一个知识点都达到相应的广度和深度。在教学过程中,我们一边进行教学实践探索,一边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正,力争使本资料符合学生的学习规律。难以理解的,我们做了较多的解释说明;易于理解的,我们尽量使其符合学生的记忆规律,力争使本书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当您拿到这本资料的时候,其实您是拥有了四种版本的教材,因为本书做了“四合一”——看似一本书,实际上是四本书的效果。为减少大家的阅读障碍,我们尽量对行文进行了加工润色,对多个版本共同的表述行文中没有做标记,个别有特色的表述分别注明了版本,使各种表述其浑然一体。本书严格按照《课程标准》的顺序,逐次对每一条“课标要求”进行阐述。对于使用人民版和北师大版教材的同学来说,你们手中的教材章节与本资料的章节编排顺序基本一致。由于人教版教材采用中外史混编的模式,所以与本书章节顺序稍有出入。由于岳麓版教材对《课程标准》进行了“颠覆式改造”,致使与本资料的章节顺序出入较大。但是,无论考生使用的是哪一种教材,《课程标准》规定的知识范围是不变的。为使广大师生在有限的时间内最大化地获取有效知识,我们遵循“取乎其上,得乎其中”的理念,把各种版本的教材及相关教辅整编在一起,所以本书所阐释的知识足以覆盖任何一种版本的教材。新课程对教师和学生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师的教学和学生学习都将面临新的严峻挑战,但也给各位师生开拓了新的学习空间。相信本书对提高教师的教研能力、备课能力、提高课堂的有效性,及学生的学习能力、应试能力等方面有积极作用。本书是专门针对有志于参加高考的考生而编写的。不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无论是“客观存在的历史”还是“对客观历史的主观描述”,不是也不应该是本书这个样子。学习历史的途径和方式有多种,本书只是提供了其中的一种模式,千万不要因本书而束缚你的想象力。虽然本书最大程度地汇总了四种版本的教材,但本书不能替代教材,不能涵盖高考涉及的所有知识。除知识的广度和深度之外,你尚需阅读能力、读图能力、感悟能力、文字功底、应试技巧等能力。而这些能力的获得,显然需要长期的积累和个人良好的潜质。高中历史四种版本教材的交集与并集(全套75万字,含地图及图片若干):费用:每套100元(含物流费);10套以上每十赠一。资料代理人:冯红玲联系电话:189370-64642邮政卡号:6210-9850-6101-0759—090购资料者请到邮政储蓄汇款后,把自己的详细收货信息编辑短信至联系电话即可,我们得到信息后会在第一时间通过物流寄出。历史Ⅰ政治文明历程课程标准1.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⑴了解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基本内容,认识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⑵知道“始皇帝”的来历和郡县制建立的史实。了解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及其影响。⑶列举从汉到元政治制度演变的史实,说明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⑷了解明朝内阁、清朝军机处设置等史实,认识君主专制制度的加强对中国社会发展的影响。第一讲中国早期(夏商周)的政治制度一、夏商周的沿革(岳麓)早在远古时期,人类社会中就逐渐出现了权力的萌芽,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三皇五帝,实际上就是史前社会的部落酋长。(人民)政治制度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早期政治权力是一种强权,和神权的结合,社会不平等突出表现为政治压迫。早期文明的突出标志是金属器具的使用、贫富分化的产生、文字的成熟、城的出现和礼制的初步形成。(岳麓):国家组织、城市、金属工具和文字的出现,结束了漫长的原始社会,标志着文明时代的来临。(注:在考古学上探讨文明时代的形成,有些学者提出了文明要素的概念。对“文明要素”的概括虽不尽一致,但基本是城市、文字、金属和礼仪四项。如英国丹尼尔在《最初的文明》列举文字、城市和复杂的礼仪三要素,认为只要一个社会具备其中两项,便可判定属于文明。日本学者贝塚茂树则举出青铜器、宫殿基址、文字三项要素。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阶级和国家是文明产生的根本标志。本部分要点仅见人民版教材。)1.夏:约前2070年,禹建立我国第一个王朝——夏。禹有意识地扶植其子启的势力,禹死后,儿子启即位,始创王位世袭制。特点:王位在一家一姓中传承。方式:有时父死子继,有时兄终弟及。从“公天下”到“家天下”是生产力发展和阶级对立的产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注:世袭制破坏了原始社会后期的禅让制,政治权利交接由“传贤”演化为“传子”。王位世袭制以其鲜明的私有化体现了社会的进步;但无法保证继承人的才能与品德。关于“禅让”是否存在,一直存在争议:《论语》:“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而不与焉!”《竹书纪年》:“舜囚尧,复偃塞丹朱,使不与父相见。”《韩非子》:“舜逼尧,禹逼舜。”前316年,燕王哙禅让相国子之,引起动乱。太子等攻子之,兵败被杀,后齐宣王出兵,擒子之而醢之。王莽开“禅让”先例。魏晋南北朝同族政权嬗替,皆用“禅让”,魏、晋、宋、齐、梁、陈,及北朝魏、齐、周、隋皆是。)2.商:约前1600年,汤建立商朝。王都镐京(今陕西西安西北)。夏商时期,已初步建立了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行政管理制度。商朝的主要政治制度是内服和外服制度。内服是王畿,即商王直接统治的地方,外服是附属国直辖的地方。商王在不同程度上有支配内服和外服的实际权力(商王直接控制的范围虽不够大,但能够支配各方国的地位却建立起来)。商朝中央设有相、卿、士等政务官,臣服于商的方国首领被封为侯或伯,定期向商王纳贡并奉命征讨。王权与神权结合,国家大事由占卜决定。商朝弥漫着神权色彩,商王通过垄断神权以强化王权。(“殷道衰,诸侯或不至。殷复兴,诸侯归之。”)3.周:前1046年,周武王伐纣灭商,建立周朝。周朝时期,分封制与宗法制逐渐成熟。周朝分为“西周”(前1046—前771年)与“东周”(前770—前256年)两个时期。西周由周武王姬发创建,定都镐京;东周由周平王姬宜臼建立,定都洛邑。其中东周又分为“春秋”及“战国”。(附:关于分封制是否为西周所特有,学界历来存在争议。吕思勉认为分封制起源于部落时代后期,郭沫若认为起源于夏代,董作宾、胡厚宣认为分起源于商代,王国维则主张分封制为周人所创。李学勤认为,分封制是中国早期阶级社会中政权结构的一种表现形式,一种由部落联盟转变而来的“联邦”或“邦联”式的松散的国家结构形式。这种国家政权结构形式从原始社会末期开始孕育,夏、商二代产生、形成,至西周渐趋完备,春秋战国时代走向衰落,逐渐为统一的中央集权的郡县制所取代。也有人把夏商周的制度简化为:夏—部落联盟联合体,商—方国联合体,周—家国共同体。孔子:“周监于二代,郁郁戏文哉!吾从周。周朝的礼仪制度借鉴于夏、商二代,是多么丰富多彩啊。我遵从周朝的制度。”)(注:有学者把先秦到秦汉的历史演进列为“古国—方国一王国一帝国”。日本学者宫崎市定把世界古代史的发展路径概括为:氏族制度―城市国家―领土国家―大帝国几种形态和阶段。)二、分封制1.概念:分封制即古汉语“封建”(封邦建国)的原始含义。商朝已有分封。在周朝时期,是周王在保证周王室强大的情况下,把一定的土地和人口划分给诸侯的社会制度。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废除分封制,汉初郡县制与分封制并存,魏晋后虽有分封但其性质不同。2.概况:西周的大分封第一次发生在武王灭商之后,第二次在周公东征平定武庚、管、蔡之乱以后。周公旦在推行分封制方面起了重大作用(周公旦系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孔子终生倡导的礼乐制度据说就是周公制订的)。3.主要内容:周王直接统治国都附近的王畿地区(指镐京、洛邑及其周围地区)。王畿以外的地区分封给诸侯,建立诸侯国,让他们镇守疆土,保卫王室。封国国君的爵位分“公、侯、伯、子、男”五级,五级以下的“附庸”附属于附近较大的封国。不仅周天子要分封诸侯,诸侯在其封国内也要进行分封。层层分封,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森严的等级。庶人或奴隶为直接的生产者。4.目的:对王畿以外的广大地区进行有效地统治,即所谓“封邦建国,广建诸侯,以藩卫宗周”;分封的过程也是周人不断扩展势力范围的过程。5.分封对象:姬姓王族、功臣、先代贵族(古圣先王后裔、殷人后裔)。(岳麓)同姓亲族是分封的主体,他们的封地居于富庶之地或战略之地;周人把殷商遗民迁徙到姬姓封国区域内以利监督;还恢复了一些被商灭掉的古国以牵制商人(岳麓版称,“异姓诸侯国的情况不尽相同,其中有功臣、姻亲,也有原来的附属国)。6.分封内容:土地和人民。7.重要诸侯国:⑴王族之国,如武王弟周公旦封鲁(其长子伯禽就国),召公奭封燕,成王弟叔虞封晋等;⑵功臣之国,如姜尚封齐(亦是姻亲);⑶古圣先王后裔之国,如黄帝后裔被封于祝,尧后裔封于蓟,禹后裔东楼公封于杞、舜的后代妫满封陈等;⑷殷人后裔之国,如商纣王庶兄微子启封宋(灭国不绝祀)。(现代,山东省号称齐鲁,河北号称燕赵,湖北号称荆楚,陕西号称三秦,山西号称三晋等都与西周分封制有关。)8.诸侯义务:服从命令,随从作战,交纳贡赋和力役,朝觐述职等。9.诸侯权利:得到土地和人民,在封国里享有世袭统治权。受封诸侯在自己的封地内,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可以设置官职、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等。10.特点:⑴周王是全国最高统治者,天下共主。⑵诸侯是周王的臣属,必须服从于周王的命令。⑶(岳麓)西周诸侯国与王室的关系比商代附属国密切,臣属关系更加明确。⑷层层分封。[附:周代的阶级:⑴统治阶层:天子(王畿)→诸侯(公、侯、伯、子、男;封国)→卿大夫(采邑)→士(不能世袭的食田或俸禄)。诸侯与卿大夫享世袭继承的爵位,拥有土地权与统治权。士受文武合一的教育,以打仗为主要任务。⑵平民:多为身分职业世袭的农民,土地为贵族所有,农民有供奉粟米、布缕及力役的义务;少数为贵族蓄养的工商业者,称为“工商食官”。⑶奴隶:主要来源是战争的俘虏或犯罪的平民,平民与奴隶是劳动生产的主力。]11.作用:⑴稳定了统治秩序,开发了边远地区,扩大了统治区域。⑵促进经济文化交流和民族融合,为华夏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逐渐凝聚成华夏的国家意识)。⑶打破了夏商的部落国家和方国联盟状态,国家政权由松散走向紧密,是一种制度创新。(注:梁启超:“我想中国历史上有意义的革命,只有三回:第一回是周朝的革命,打破黄帝、尧舜以来部落政治的局面;第二回是汉朝的革命,打破三代以来贵族政治的局面;第三回就是我们今天所纪念的辛亥革命了。”)12.局限(瓦解的原因):封国诸侯是世袭的,诸侯在自己的封国之内享有行政、军事、经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