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2年2月5日在新昌县城关镇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胡柏藩董事长主持,与会董事审议了财务部提交的对帐龄较长的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核销的申请,一致通过以下决议:公司对至2001年12月31日止的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核查,同意对帐龄较长,确实难以收回的款项进行核销(明细见财务部提交的申请),共计445959.39元,作坏帐处理。特此决议。董事签名: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O二年二月五日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第六号)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2年4月2日在新昌县城关镇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胡柏藩董事长主持,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1、关于对部分应收款核销的决议因公司上市申请需要,需加审一期审计报告。根据公司和审计机构对至2002年3月31日止的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的核查结果,同意对帐龄较长,确实难以收回的款项进行核销(明细见财务部提交的申请),共计501643.07元,作坏帐处理。2、关于和中国化工建设大连公司对帐核销的决议中国化工建设大连公司历年代公司垫付运杂费371974.05元,应收2001年代理费485326元,合计1217300.05元已入账,我公司因无票据,一直未入账,造成往来帐差异。现公司财务、供销人员前往对帐,已取得相应发票和复印件,同意将以上款项记入公司营业费用。特此决议。董事签名: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O二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