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第三章WTO的组织机构与决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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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WTO的决策机制第三章WTO的组织结构与决策机制第一节WTO的组织结构一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二理事会及下属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三总干事和秘书处一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二反向一致性决策机制三投票表决机制第一节WT0的组织结构1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1)部长级会议部长级会议是世贸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由WTO所有成员组成,并且至少每两年举行一次。职能:下设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预算、财务与行政委员会;任命总干事并制定有关规则;对《WTO协议》及其附件做出解释和修改;决定加入世贸组织的国家或地区,等等。第一节WT0的组织结构1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2)总理事会总理事会是除部长级会议之外的WTO最高权力机构,由WTO全体成员的代表组成,主要在部长级会议休会期间履行部长级会议的职责,负责日常对世贸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每年召开6次左右。职能:①促使WTO的争端解决机构按协定规则履行职责;②促使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履行职责;③下设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④为贸易与发展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预算、财务与行政委员会安排工作;⑤了解诸边贸易协议执行机构的活动情况;⑥与有关的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间组织进行有效的协商和合作;⑦批准WTO的年度预算和财务报告;⑧对WTO协议和多边贸易协议进行解释。第一节WT0的组织结构1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3)争端解决机构和贸易政策审议机构二者都直接隶属于部长级会议或总理事会。争端解决机构下设专家组和上诉机构,负责处理成员方之间的贸易争端。贸易政策审议机构定期审查各成员方的贸易政策、法律与实践,以增加透明度,并督促成员方遵守WTO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第一节WT0的组织结构2理事会及下属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1)理事会及下属委员会货物贸易理事会服务贸易理事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由所有成员方代表组成,每年至少举行8次会议。下设12个专门委员会,负责监督1994GATT及其13个协议的执行下设3个谈判小组,负责监督GATS的实施负责监督TRIPS的实施贸易与发展委员会:贸易与环境委员会:国际收支限制委员会:预算、财务与行政委员会:区域贸易协议委员会:第一节WT0的组织结构2理事会及下属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2)各专门委员会定期审议多边贸易协定中有利于最不发达成员的特殊条款协调贸易与环境措施之间的矛盾监督审查协议中涉及国际收支平衡条款接受总干事提交的世贸组织年度概算和决算,并提出建议审查所有双边、区域和诸边优惠贸易协议,并审议此类协议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影响总理事会第一节WT0的组织结构3总干事和秘书处:总干事是世贸组织的最高行政长官,他的权利、义务、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都由部长级会议决定;秘书处的工作人员、职责、任职条件由总干事决定,并且没有做决定的权利,主要是为各个理事会、委员会提供技术和专业支持。总干事的正常任期是4年。秘书处的每个司都由副总干事或直接由总干事负责。WT0历任总干事姓名国籍任职年限皮特•萨瑟兰北爱尔兰1994-1995瑞纳托•鲁杰罗意大利1995-1999迈克•穆尔新西兰1999-2002素帕猜•巴尼巴滴泰国2002.9-2005.8帕斯卡尔•拉米法国2005.9至今第二节WTO的决策机制第三章WTO的组织结构与决策机制第一节WTO的组织结构一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二理事会及下属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三总干事和秘书处一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二反向一致性决策机制三投票表决机制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一般情况下,WTO各项决定均应以协商一致方式作出,当就某事项作出决定时,如果出席成员代表并未提出反对意见,则视为经协商一致作出决定,这就是所谓的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这种协商一致并不要求意见完全一致或者各成员都表示支持,不出席会议或者出席会议成员代表保持沉默、或弃权、或发言都只属于一般的评论,这些情况都视定为协商一致。也就是说,即使成员代表对某项议案并不完全同意,只要不正式反对,即可获得通过。协商一致解决机制的另一层意思,就是一旦有成员方明确表示不同意,则议案就不能通过。必须通过协商一致做出决定的情况①对《WTO协议》及多边贸易协定的修改;②豁免义务;③对《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DSU)的修改;④争端解决机构依照DSU做出的决定;⑤对《WTO协议》附件4诸边贸易协议的增加。协商一致的决策机制反向一致性决策机制反向一致性机制是指以协商一致方式作出否定表示,否则决议算通过。这种机制主要应用于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在争端解决中,只有当所有成员方协商一致表示不通过专家小组的报告,该报告才能被否决;如果有一个成员方表示同意,该报告就算通过。这种机制的应用也是WTO对GATT的一大进步:GATT在争端解决中采用协商一致的机制,很多决策被否决;而WTO在争端解决中采用反向一致性机制,有利于争端迅速有效的解决。反向一致性在争端解决中的应用:①在专家小组的设立上:对于申诉方提出设立专家小组的请求②在专家小组报告的通过上:③在上诉机构报告的通过上:④在报复授权的请求上:反向一致性决策机制反向一致性决策机制和协商一致决策机制的区别:反向一致性决策机制要求在否决某项决策时,必须所有成员方协商一致表示不赞同,这样就把通过权置于一个或少数人手里;协商一致决策机制要求在通过某项决策时,必须所有成员方协商一致表示赞同,把否决权置于一个或少数人手里。反向一致性决策机制投票表决机制简单多数规则2/3多数通过规则3/4多数通过规则投票表决机制是无法通过协商一致作出决策时的一种方法,主要包括:全体成员方一致接受规则投票表决机制(1)简单多数规则《WTO协议》规定:若某一决定无法取得协商一致时,则由投票决定,在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上,每一成员拥有一票。欧盟投票时,票数与欧盟成员方的数目相等。另外,部长级会议和理事会的决定应以投票的简单多数作出。投票表决机制(2)2/3多数通过规则2/3多数通过的事项属于一般程序性或事务性的事项:①对《WTO协议》附件1中的《货物贸易多边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修改建议;②对《服务贸易总协定》及附件的修改建议;③对《WTO协议》和多边贸易协定的某些条款修改意见提交成员方接受的决议;④新成员方加入世贸组织;⑤财务和年度预算决议。投票表决机制(3)3/4多数通过规则对非常重大事项,如果成员方不能达成一致同意,则采用3/4多数通过的方法。主要应用于:首先,关于条款解释的投票表决。根据WTO协议规定,部长级会议和总理事会拥有对《WTO协议》和多边贸易协定作出解释的专有权利,并获得WTO成员3/4多数支持才能通过。其次,关于义务豁免的投票表决。在特殊情况下,成员方可以就某些应承担的义务向部长级会议提出义务豁免请求。在部长级会议审议中,如果不能按照协商一致原则作出决定,则进行投票表决,由WTO的3/4多数表决通过。投票表决机制(4)全体成员方一致接受规则在涉及修改世贸组织基本原则的决议上,只有所有成员方明确表示同意,决议才能通过。(注意与协商一致的区别)。主要包括下面人格方面:①对世贸组织决策制度的修改;②对GATT1994最惠国待遇和关税减让条款的修改;③对GATS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修改;④对TRIPS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修改;第三节世贸组织成员加入和退出机制世贸组织成员的来源世贸组织的加入世贸组织成员退出世贸组织成员的互不适用世贸组织已有153名成员,贸易额占世界总贸易额的95%以上亚洲34个、欧洲37个、北美洲3个、中南美洲31个、非洲42个、大洋洲6个第三节世贸组织成员加入和退出机制创始成员加入成员世贸组织成员创始成员(OriginalMembers)•根据《建立WT0协定》,WT0创始成员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在1995年1月1日《建立WT0协定》生效之日前,已经成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缔约方,并在《建立WT0协定》生效后两年内接受该协定及其多边贸易协定。第二,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领域作出关税减让和承诺。•几乎所有符合条件的缔约方,都在1996年底前成为WT0的创始成员,惟一的例外是刚果(布)到1997年3月才成为创始成员。•我国香港和澳门都是1947年关贸总协定缔约方,按WT0上述规定,1995年1月1日,他们都成为世贸组织原始成员。加入成员(AccedingMember)WT0对任何申请加入的国家或单独关税区均可申请加入世贸组织。《马拉喀什建立WT0协定》第12条规定:“任何国家或在处理对外贸易关系及本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规定的其他事项方面拥有完全自主权的单独关税区,可按它与WT0协议的条件加入本协定。”依照该项条款,中国在2001年作为主权国家申请加入WT0,中国台湾在2002年作为单独关税区申请加入WT0。back加入世贸组织的程序提出申请与受理双边市场准入谈判外贸制度审议起草加入文件多边谈判2/3多数表决和生效第三节世贸组织成员加入和退出机制第一阶段:提出申请与受理。–申请加入方首先要向WT0总干事递交正式信函,表明加入WT0的愿望。–WT0秘书处负责将申请函散发给全体成员,并把审议加入申请列入总理事会会议议程。–总理事会审议加入申请并设立相应工作组,所有对申请加入方感兴趣的WT0成员都可以参加工作组。总理事会经与申请加入方和工作组成员磋商后,任命工作组主席。第二阶段:对外贸易制度的审议和双边市场准入谈判。第三阶段:多边谈判和起草加入文件。第四阶段:表决和生效。在WT0接到申请加入方表示接受的文件之日起第30天,有关加入文件开始生效,申请加入方成为WT0正式成员。加入世贸组织的程序影响加入过程的因素经济体制因素经济发展阶段与经济发展水平申请者谈判成员的谈判水平第三节世贸组织成员加入和退出机制经济体制因素•世贸组织是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的国际组织,因此,申请者市场经济体制确立的程度对加入时的权利与承诺的义务带来深远的影响。•一般来讲,计划经济类型的国家或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的申请者较市场经济的申请者所承诺的义务要多。经济发展阶段与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阶段与经济发展水平。申请者的经济发展阶段和经济发展水平对加入条件的谈判有重大影响。在加入谈判中,对发展中国家的加入条件的要价一般低于较发达国,而对最不发达国家的谈判要价更优于一般的发展中国家。申请者谈判成员的谈判水平•诸如谈判成员对世贸组织规则的掌握程度,对本身经贸竞争力和比较优势的确切了解,谈判技巧和人际关系等。影响加入过程的因素上述因素决定了加入谈判时间的长短、谈判义务承诺的多少和加入议定书和减让表内容的多寡。比如,中国从1986年申请“复关”,到2001年12月才成为世贸组织成员,长达15年的马拉松式的谈判就是上述因素作用的结果。中国入世过程市场经济,开放市场第三节世贸组织成员加入和退出机制提出申请与受理1986年提出申请到1987年开始谈判外贸制度审议1987年到1993年,解决问题“市场经济”--重大转折,1992年邓小平“市场经济”的理论突破多边市场准入谈判1993年到1999年11月,解决问题“开放市场”--谈判难点“中国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入世”起草加入文件和表决—1999年11月到2001年11月中国入世过程多哈会议主席卡迈尔一锤定音,宣布中国入世中国代表石广生在多哈签署中国入世议定书石广生同WTO总干事穆尔举杯庆祝小资料•什么是“非市场经济”地位“非市场经济”问题,是反倾销调查确定倾销幅度时使用的一个重要概念。反倾销案发起国的调查当局如果认定被调查商品的出口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将引用与出口国经济发展水平大致相当的市场经济国家的成本数据计算所谓正常价值,并进而确定倾销幅度,而不使用出口国的相应原始数据。例如,在中国输美彩电案中,美国在初裁中使用印度作为中国的“替代国”,人为提高了我国几家出口企业的倾销幅度,从27.94%到78.45%不等。back退出---任何成员都可以退出WT0。在WT0总干事收到书面退出通知之日的6个月期满后,退出生效。退出应同时适用于《建立WT0协定》和其他多边贸易协定。退出以后,与其他世贸组织的经贸关系从多边回到双边,不再享受世贸组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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