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构成》期末考核方案【考核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1【考核目的】《三大构成》是建筑工程装饰专业的基础专业课,主要学习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三大构成知识,本次考试的目的主要是考核学生是否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三大构成的相关知识。【考核时间】2016年6月27号(第18周)开始,作品上交时间:2016年7月8号,过期未交者,按零分计。【考核地点】课上+课下完成【考核形式】实践考试【考核内容及要求】[考核内容]:立体构成:单体凳子设计或建筑、雕塑外观模型设计。两者任选其一。[考试要求]:按照合适的比例制作出模型,注重设计的使用功能性和艺术创造性。内容充实,立体空间感强,材料选择恰当。[考试工具]:工具不限(KT板、泡沫、瓦楞纸、铁丝、色卡纸等材料)。【评分标准】1.0-----59分:功能布局不合理,交通组织混乱,景观组织较差,图面效果比较差等,对规划设计技巧掌握不好。1.0-----59分:整体效果差,内容无创意,空间关系构成不合理,艺术创造性和美观性差,做工不细致,不遵循立体造型各元素的构成法则。2.60----69分:整体效果一般,内容创意一般,空间关系构成基本合理,艺术创造性和美观性一般,做工比较细致,基本遵循立体造型各元素的构成法则。3.70----84分:整体效果较好,内容创意较好,空间关系构成较为合理,艺术创造性和美观性较好,做工比较细致,能够遵循立体造型各元素的构成法则。4.85分以上:整体效果好,内容创意新颖,空间关系构成完整,艺术创造性和美观性好,做工细致,完整诠释立体造型各元素的构成法则。【成绩构成】总成绩=平时成绩(10%)+实践成绩(30%)+期末成绩(60%)【考核负责人】【监考人员】建筑工程学院建筑教研室审核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