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申请流程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申请。必享受学生非必享受学生申请条件:1、涉农专业学生。2、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学生(不含县城)。3、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以上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及提交身份证和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复印件,建档立卡户的学生还需要提供已经由县级扶贫部门盖好公章的《扶贫手册》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在必享受学生人数未满在校一、二年级总人数的20%时,剩余的名额优先资助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子女、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家庭的学生、受艾滋病影响致困家庭子女,以及遭遇不可抗力及其它特殊情况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家庭子女。以上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提交身份证和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复印件及上述困难类别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另外,属于低保户的还需提供申请助学金当年的银行领取低保金的流水记录)提供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含)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材料。以上类型的学生,只要证明材料充分有效,可直接进入最终的资助名单,没有名额限制(即应享尽享),也无需评审小组评议。以上学生提交材料给班主任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名额比例进行评选系资助领导小组评议审核名单,并将确定名单上报学院资助办学院资助办审核完成后,申请资助名单要在系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资助办把名单上报市资助办,最终确定享受国家助学金的资格。注:1、本班必享受学生人数大于或等于本班总人数20%时,则不再接受非必享受学生的申请;小于20%时,可将剩余的资助名额分配给非必享受学生,非必享受学生必须经班级评议小组评选,才能形成推荐名单。2、以上申请材料的所有复印件都要有学生本人签字,材料审核员签字,并写上“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和加盖上系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