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昔马镇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9〕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9〕54号)和《盈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盈安委办发[2009]2号文件要求,为在全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坚决遏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保持和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二、主要任务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民爆物品、建筑施工、消防以及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2实际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切实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以下非法违法行为:一是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二是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死灰复燃、应关未关或关闭计划不落实的;三是以探代采、超层越界开采、违规排放尾矿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四是地下矿山采取独眼井开采的;五是非法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的;六是不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七是机动车非法运营、违法载人的;八是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九是瞒报事故的;十是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二)严肃查处违规违章行为。重点查处以下违规违章行为:一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执行“三同时”规定的;二是试生产不备案的;三是外来施工企业不按规定备案的;四是不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缴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五是地下矿山没有建立机械通风系统的;六是露天矿山采取高陡边坡、扩壶爆破、掏脚开采的;七是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超能力、超药量、超定员、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的;八是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户违规进货、未落实封签制度的;3(三)严厉查处事故。各部门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严肃责任追究,坚决惩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行为以及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做到责任追究到位,经济处罚到位,定期公布事故查处结果。特别是对瞒报事故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四)强化联合执法。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安全监管、国土资源、派出所、消防、道路交通、环保、农机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联合执法措施,完善联合执法程序,明确各部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工作责任。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效率。(五)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督查和检查,扎实推进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继续开展企业安全费用提取、风险抵押金存储情况的监督检查。(六)组织安全大检查。在重要节假日,敏感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大检查,并形成制度,确保经常性。三、工作步骤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要与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4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切实贯彻到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推进有力,富有成效地开展。(一)精心策划,细划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6月底以前)1、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2009年“隐患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案,明确任务,完善措施,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于6月30日前报镇安委办。2、加大宣传力度,形式多样地宣传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搞好自查自纠,针对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提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能力和水平。(二)强化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全面推进执法行动各项工作(6至9月)1、各村委会要负责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的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问题进行认真清理、检查,逐一登记,建档立案,逐级上报。要坚持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切实做到边查边纠边改边打击、从5严从快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种非法违法问题,着力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2、各有关部门要对开展执法行动情况进行检查,认真总结和集中梳理前阶段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对重大问题要及时进行集中整治。要从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出发,把当前开展的执法行动与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密切结合起来,深入分析研究影响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提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的政策措施,制定符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遏制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3、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在9月底前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三)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体系建设(10至11月)1、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特点和生产经营规律,坚决查处和打击治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6品等行为。强化执法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巩固扩大成果,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2、进行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针对执法行动中暴露出来的政策监管监察以及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的不足,健全执法机构和队伍,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手段,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体系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质量。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总结于11月25日前报镇安委办。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镇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组织实施。成立以镇安委会主任担任组长,镇安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安监局、派出所、消防、国土、道路交通、农机、环保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镇安委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各项工作。镇政府成立政府主管领导负责的工作机构,搞好组织协调。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明确本地区工作重点、工作方法、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镇政府和镇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德政发〔2008〕283号)和《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7通知》(德政发〔2008〕284号)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责任,层层落实村委会和部门的责任,逐级抓好工作落实;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牵头单位,落实和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联合执法,提高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效率。要加强各部门的配合协作,及时上报、反馈有关信息,要明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督促相关部门从实际出发,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采取措施予以打击和治理。(二)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严厉打击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屡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在媒体上公布,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以及项目审批、信贷等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三)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接受社会监督。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各种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要贯彻落实事故查处结案报备制度、重特大事故约谈制度、现场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四)强化社会监督,做好舆论引导。镇政府建立安全生产举8报制度,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接受群众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举报。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要认真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通过各类新闻媒体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同时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以及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走过场的单位及时进行曝光,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氛围。(五)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协调,全面推进。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其他工作结合起来,使“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相互促进、整体推进,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年”活动奠定坚实基础。各村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搞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确保在执法行动中发现的隐患情况和整改要求传达执行到位,使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深入进行。要搞好统计调度,及时掌握各地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进展情况,及时编报发布有关信息,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执法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执法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镇安委办将不定期对各村委会、镇级各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在8月底至9月底前,将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9项督查。各村委会和镇级各有关部门每月24日前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进展情况报送镇安委办。(镇安委办联系电话及传真:89730100,上报单位名称:昔马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10昔马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委办〔2008〕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9〕54号)和《盈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和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盈安委办发[2009]2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2009年全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以引导各级人民政府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搞好“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11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教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通过加强教育培训,促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得到提高,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企业新进人员和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面培训,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二、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一)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系列宣传教育1、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特别要使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深刻理解安全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深入研究探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