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城市违法建筑治理对策研究作者:高雪峰来源:《科学与财富》2018年第12期摘要:本文通过对违法建筑的危害性、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了治理违法建筑的对策思考。关键词:城市建设违法建筑治理对策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也加快推进,但是城市发展过程中不断涌现出的违法建筑也日益增多,新增违法建筑屡禁不止,严重扰乱了土地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秩序,影响市容市貌,给公共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必须加大整治力度。一、城市违法建筑的危害性违法建筑是指未经用地或者规划许可擅自修建的建(构)筑物,包括经竣工规划核实确认或者取得房屋产权证件后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随着城市的发展,部分市民为追求个人利益私搭乱建的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扰乱城市规划建设。1.侵害公共利益。城市公共空间不是无主之地,也不是无法之地,而是公民的共同权益,部分市民违法建设侵占公共空间,占用集体土地,损害公众利益。2.破坏城市形象。违法建筑与干净整洁美丽的现代文明城市形象格格不入,特别是城市出入口、主干道两侧、城市主要窗口地段、楼顶彩钢棚等违法建筑,严重破坏了城市的市容市貌,影响市民居住环境。3.危害公共安全。违法建筑多为简易结构,质量安全无保障,选址随意,布局零乱,耐火等级低,侵占人行道,堵塞消防通道,对交通、消防、人身财产安全都存在巨大隐患,百害无一益。4.影响执法难度。违法建筑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扰乱了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正常秩序,使法律法规难以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增加执法难度,不利于政府依法行政。二、城市违法建筑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1.对违法建筑的危害性认识不足。由于部分市民法律意识不强、对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了解甚少,对私搭乱建的违法行为后果认识不够,对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治理违法建筑不理解、不支持,存在抵触心理,个别市民不但不配合整治,甚至出现暴力抵制的情况,导致违法建筑治理工作阻力较大。龙源期刊网违法建筑历史遗留问题多。由于政府监管不到位,很多违法建筑的建造时间较久,情况复杂,对其认定为违法建筑较为困难,这中间存在大量历史遗留问题,而且旧的问题没有解决,新的问题又在不断产生。3.职能部门联动执法机制不完善。治理违法建筑关系到的部门有国土、规划、城乡建委、城市综合行政执法等多个部门和领域,部门间业务交叉,权责不清,多头管理,在治理违法建筑时必然会造成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监督问责无法到位的现象,导致执法处置缺乏合力,联而不动,以至于不能及时处理。4.违法建筑治理长效机制不健全。一是监督不到位。针对多种多样、反复性强的私搭乱建违法行为,特别是利用节假日和夜间突击行动的违法建筑,以及有规划设计缺陷市民有空可钻的建筑,执法部门没有严格监管到位,往往只重视一次性执法,而缺少后续的跟进检查,督促落实整改。二是治理方式单一。违法建筑的治理属于一项社会系统工作,有非常突出的政策性,治理难度高,冲突较多,在拆除违法建筑的过程中方法生硬、整治不及时、不平衡、不公平等问题,极易引发违建者暴力抗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三、城市违法建筑形成的原因分析1.法制观念不强。一是市民法律意识淡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虽然我国城市居民的法律观念有所增强,但整体而言仍然很薄弱。市民对城市规划建设的基本法律法规及房屋建筑的基本程序和流程不够了解,认为“在自家屋顶上建房关政府什么事,政府无权干涉”、“自己掏钱挖地下室,也没有占用别人空间,不犯法”、“即使是违法建筑,最多罚点钱就了事”等等,在城市防违治违中部分市民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甚至有时为了自身利益,反而走极端,暴力抗拒拆违。二是宣传引导不到位。相关职能部门在宣传违法建筑的危害性、各项拆违政策以及依法行政、依法拆违方面的力度还不够,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还没有达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的程度。2.逐利心理不满足。追求经济利益是违法建筑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一是随着城市的提质扩容,部分市民期望在征地、房屋拆迁过程中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现实中有时相关部门为了工程建设的进程与实效,明知是违法建筑也作了经济补偿,从而引发其他市民纷纷“效仿”,造成连锁反应,恶性循环,突击违法扩建,以最低的成本获取高额利益。二是在城镇化进程中,常驻人口、外来务工人口日益增多,助推了当地市民违法扩建增加出租房面积,增加其租房的经济收入。3.规划设计不合理。城市规划设计是城市发展的前提和引领,若规划设计做得不科学、不合理就会滋生很多城市问题,可能就会给市民违法搭建提供可乘之机,如部分建筑在顶层设计露天阳台,给业主装修提供了违法搭建的空间和平台,从而增加违法建筑面积。四、城市违法建筑治理的对策思考龙源期刊网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认识。按照违法建筑整治宣传“进镇乡、进村社、进楼院、进小区”的要求,有效利用电视、网络、微信、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公益广告牌、宣传车巡回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重点宣传违法建筑整治的目的意义、重点任务、整治措施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讲清说透违法建筑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引导和教育广大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积极支持并参与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从而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真正体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理念。2.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建立巡查机制。组建专门的巡查队伍,坚持“镇乡巡查+区巡查组督查+区级各部门联合督查”为一体的巡查机制,根据管辖区域划分管理片区,实行专人负责,不定期对辖区内建筑进行巡查,做到镇乡普遍查、重点区域经常查、重点时间及时查,建立全方位、全覆盖的违法建筑源头监控体系,努力使违法建筑“零死角”。二是建立“数字城管”平台。为推动违法建筑案件的信息收集、分析研判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建立城市“数字城管”平台,加强网络动态监管,及时将举报受理、查处等违法建筑信息全部准确录入“数据城管”系统,并实现规划、国土、城乡建委、城管执法、乡镇(街道)等部门对违法建筑信息的互通和数据共享。三是社会广泛参与。违法建筑的群防群治对有效预防和治理违法建筑非常重要,建立长期有效的违法建筑举报机制,公开举报电话,积极鼓励社会公众参与违法建筑治理。3.建立部门联动执法机制。违法建筑治理是一个多部门、多项目的大系统,须多部门联动,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部门与乡镇(街道)加强配合,科学分工,落实责任,形成有效合力,共同对违法建筑行为给予有效整顿和治理。4.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自我控制能力不高、执法行为不当等。因此,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职业培训,从根本上改变执法人员的执法观念,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参考文献:[1]陈兰兰,刘飞.小城镇违章建筑的成因、影响及治理——以江苏省射阳县为例[J].经济研究导刊,2012(22).[2]叶方.上海城乡结合部地区违章建筑问题探析[J].城市,2014(02).作者简介:高雪峰(1979-),男,重庆梁平人,本科,公共管理高级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