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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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案例一、案件的起因2005年1月5日,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乐种业)开盘即告跌停。之后几天,其股价持续下跌,投资者纷纷排队斩仓,损失极为惨重。这一幕背后的直接原因是1月4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车乐种业造假劣迹:从1997年上市以来,直至2001年,连续6年财务造假,以及挪用38300万元资金炒股、虚构20608万元募资项目。造假时间之长、造假名目之多,在上市公司造假案中非常少见。然而,受聘为丰乐种业的审计机构——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证所)为上述年度会计报表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二、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会计问题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是由合肥市种子公司独家发起募集设立的国内种子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1997年4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000713.总股份为10800万股,可流通股份为4500万股;1999年8月18日实施第一次配股,每10股配3股,实际配售1700万殷,配股后公司总股本为12500万股;2000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际转增10000万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变为22500刀股。丰乐种业被誉为“中国种业第一股”,注册资本2.25亿元,总资产近11亿元。以种业为主导,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其综合实力与规模堪称同行首位。“丰乐”牌商标成为安徽省著名商标。2002年,丰乐种业被农业部等八部委评定为第一批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公司。正当丰乐种业力争把丰乐品牌打造成国内竞争力最强、影响力最大、辐射带动范围最广的“中国种业领军品牌”之时,证监会行政处罚单在2005年新年第一个交易日落到了公司头上。事件的发生需追溯到丰乐种业在大连证券的委托理财。大连证券案是证券公司因少数高管人员违法违规经营而走到破产边缘的典型案例。正是由于丰乐种业委托上海博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博采)理财1.01亿元,而该项委托理财行为受大连证券案牵连,丰乐种业的造假行为受到证监会的“关注”,才逐渐被暴露出来的。2002年8月,中国证监会合肥特派办(现为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向丰乐种业下发《监管函》,要求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清理,加强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2003年6月4日,中国证监会合肥特派办对丰乐种业涉嫌违反证券法规事项进行立案调查;2003年6月9日深交所发布了对丰乐种业的公开谴责公告。经过长达一年半的调查,2005年1月5日,证监会作出了对丰乐种业的处罚决定。经证监会调查,丰乐种业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的会计问题。(一)未按照有关规定披露重大投资信息1997年4月,丰乐种业首发上市,募集资金29250万元;1999年丰乐种业配股,再次募集资金15346万元,两次融资,丰乐种业共募集资金44596万元。拿到了巨额资金,丰乐种业却对首发募资7个项目、配股募资3个项目置若罔闻,反而打起了证券市场的主意。据查,丰乐种业自1997年4月至2001年底共计投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68800万元进行证券投资,其中38300万元属募集资金。具体是:1997年,投入资金41800万元,收回资金38700万元,实现证券投资收益1967万元;1998午,投入资金13000万元,收回资金4900万元,实现证券投资收益1938万元;1999年,投入资金6700万元,收回资金8900万元,实现证券授资收益l198万元;2000年,投入资金4100万元,收回资金6500万元,实现证券投资收益3184万元;2001年,投入资金3200万元,收回资金9800万元,实现证券投资收益2837万元。对于上述重大投资行为,丰乐种业仅在2001年5月14日补充披露了其中的6100万元委托理财;其他重大证券投资行为的情况均未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实质。调查显示,1997年底丰乐种业用于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5051万元、1998年底为15135万元、1999年底为8496万元、2000年底为17689万元、2001年底为11289万元。除此之外,还有一笔因受大连证募集牵连才曝光的1.01亿元委托上海博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款项。2002年9月7日,中国证监会对大连证券实施停业整顿。2003年4月,日,证监会取消大连证券的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其关闭。直到纸再也无法包住火时,丰乐种业才披露三年前的一笔委托理财。2003年4月24日,丰乐种业公告称,2000年7月,公司委托上海博采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理财1.01亿元。该项委托理财行为受大连证券案牵连,被公安部立案调查,涉及曲资金及有价证券于2002年9月7日被司法冻结。公司预计该项委托理财损失7000万元。2003年底,上述案件移交安徽省公安厅。根据安徽省公安厅经侦大队提供的资料,截至2003年底,丰乐种业剩余资产折合人民币约4500万元。(二)所披露的财务数据有虚假记载丰乐种业不仅挪用巨额募集资金且不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在账务处理止也竭尽造假之能势。1.1997年至2001年底,丰乐种业虚做各类农作物种子销售19100万元,同时,累计冲销虚构主营业务收入l100万元,累计虚构主营业务成本2200万元,实际虚构主营业务收入18000万元,虚构主营业务利润15800万元。其具体情况为:1997年,虚构主营业务收入3021万元,虚构主营业务成本744万元;1998年,虚构主营业务收入5087万元,冲销虚构主营业务收入235万元,虚构主营业务成本1475万元;1999年,虚构主营业务收入3095万元;2000年,虚构主营业务收入6956万元,虚构主营业务成本782万元;2001年,虚构主营业务收入l016万元,冲销虚构主营业务收入914万元,冲销虚构主营业务成本782万元。2.1997年至2001年底,丰乐种业将证券投资转回的收益以及相关补贴收入冲销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及由此形成的应收款项,其实际证券投资收益金额小于各年虚构主营业务利润,此项差额形成丰乐种业各年度的虚增利润,累计虚增利润约为4006万元。其中,1997年为528万元、1998年为1438万元、1999年为1026万元、2000年为71万元、2001年为942万元。不仅加此,为了不露马脚,丰乐种业还将历年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收益共计10943万元计入主营业务利润,其中1997年1749万元、1998年1939万元、1999年1198万元、2000年6057万元。3.2002年,丰乐种业还以日常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虚构杂交水稻项目在建工程246万元、虚构棉花油菜项目在建工程306万元,总计虚增在建工程552万元。正是因为大胆造假,丰乐种业得以在上市两年后成功配股,而且还曾试图2001年再次配股。(三)所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虚假记载为了平衡账务,躲避监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专项检查,1997年至2001年,丰乐种业通过虚构在建工程、将其他建设内容替代募集资金项目以及将日常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虚构在建工程等方式虚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5年累计虚构20608万元。1.1997年,加工中心项目虚构在建工程1681万元,杂交玉米项目虚构在建工程3500万元,精奎禾灵项目虚构在建工程1939万元,西瓜种子中心项目虚构在建工程3199万元,销售网络项目虚构在建工程1971万元,共计12290万元。2.1998年,杂交玉米项目虚构在建工程1000万元,精奎禾灵项目虚构在建工程2295万元,脱水蔬菜项目虚构在建工程2070万元,种子一条街项目虚构在建工程200万元,销售网络项目虚构在建工程884万元,共计6449万元。3.1999年,杂交水稻项目墟构在建工程830万元。4.2000年,以其他建设内容替代农科院在建工程347万元。5.2001年,以其他建设内容替代农科院在建工程692万元。对于以前年度虚构在建工程,丰乐种业于2001年底通过转入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种子成本以及往来款的方式进行了冲账处理,冲账金额总计为6574万元,丰乐种业在2001年的年度财务报告中对此冲账结果进行了披露。事实上丰乐种业IPO和配股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相当薄弱,没有建立专门账户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回收资金、自有资金混为一体。多行不义必自毙,上市仅8年,却有6年在造假,丰乐种业还能玩下去吗?三、审计主体基本情况及主要审计问题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合肥会计师事务所,后改名为安徽精诚会计师事务所,总部设在北京,合肥、上海、深圳设有分支机构。该所具有财政部和证监会联合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拥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证书和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根据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04年度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前30家信息,按业务收入排名,华证所安徽分所名列第三位,仅次于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和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丰乐种业l997-2001年的年报进行审计的均是华证所,而华证所也“不负所望”,给出的审计意见均是标准无保留意见。并不是丰乐种业本身财务是干净的(证监会的处罚已经说明了问题),而是华证所的注册会计师在对丰乐种业的审计过程中,没有遵循审计准则,汝有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如,经查,在对丰乐种业2001年在建工程审计中,华证所的注册会计师未充分检查已完工项目的竣工决算报告、验收交接单等其他凭证以及其他转出数的原始凭证,在未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确认了丰乐种业对以前年度虚构在建工程的冲账处理结果,从而没能揭示和指出当年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的事实。如果一个会计年度的业绩虚构问题未被注册会计师发现,其审计责任缺失似乎还情有可原,但是,连续6年虚构业绩未被发现,其审计责任显然是不可以宽恕的。四、案件结果证监会对丰乐种业各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罚决定:(1)责令丰乐种业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60万元;(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财务负责人王光亚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30万元;(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原董事长庞莉萍,在考虑其减轻、从轻处罚情节基础上,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4)对董事王春生、郑文俊和徐继萍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15万元;(5)对董事张国良和程刚分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6)鉴于现任董事长吴大香违法行为轻微,给予警告;(7)对有减轻、从轻情节的董事张琴给予警告;对董事陈小剑、王金生以及独立董事卓文燕、钱克明给予警告,证监会对华证所的注册会计师作出如下处罚决定:谭汝建罚款5万元,李静罚款3万元。五、评析(一)关注在建工程审计丰乐种业主要造假手法就是将炒股收益粉饰为主营收益,根据公告有11794万元的炒股收益转成主营业务收益I丰乐种业除了4006万元虚构利润没有填平以及552万元收益性支出资本化外,1997年至2001年,丰乐种业虚构在建工程18666万元。为什么会有如此巨额虚构的在建工程呢?原来,丰乐种业主要通过在建工程转移募集资金炒股,通过借记在建工程、贷记银行存款方式达到了一箭双雕目的:一方面虚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另一方面不体现资金真实使用目的,炒股收益通过冲抵虚构的应收账款回笼资金,实际上证监会认定的三种违法行为有内在关联,主线是挪用募集资金炒股,虚增主营收益。虚增在建工程已是非常流行的一个造假手法,注册会计师要高度关注在建工程的真实性审计。在本案例中,如果华证所在审计过程中能考虑以下两方面,则应能确定在建工程审计的真实性。1、应重视工程实地观察审计程序实地观察是在建工程审计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审计程序,需要注册会计师认真执行。实地观察最好由企业中的工程项目人员陪同(不能仅由财务人员陪同),并将现场观察及工程人员所介绍情况与财务资料核对。现场观察应注意以下几方面:(1).检查备项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各项工程实物中是否包括财务资料中对应的建筑物、土地和机器设备等:(2).检查是否存在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实际已投入使用,但是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的项目;(3).观察工程项目的实际完工程度,在建工程附注中完工程度描述不能完全依赖企业提供资料,需与现场观察情况对照证明;(4).检查是否有长期停工的在建工程项目,关注是否有减值情况。2、应关注在建工程项目的分类归集审计中对于在建工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