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合作交流项目情况及申请中的若干问题说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主要内容2003-2004年国际合作项目情况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申请的类别申请中若干问题说明2005年工作考虑NSFC总经费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经费示意图基金项目中可用于国际合作经费10-20%面上项目10%重大、重点项目经费10%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经费15-20%国际合作交流经费8600万NSFC总经费2003年度资助情况•资助国际合作项目经费:8200万•各类合作项目:1583项•合作研究471项•(其中重大国际合作20项)•出国会议822项•在华会议207项•留学人员83项2004年度资助情况•资助国际合作项目经费:8300万•各类合作项目:1930项•合作研究633项•(其中重大国际合作22项)•出国会议890项•在华会议311项•留学人员96项1683831402042384241723062093101392204648050100150200250300350400450数理化学生命地球材料信息管理2003年2004年各个学部资助项目分布情况各个学部资助经费分布情况788.921407.321706.46975.38211421.211290.003978.08852.5251105.11339.023689.85641.9656108.37178.561102004006008001000120014001600数理化学生命地球工材信息管理2003年2004年1)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合作渠道•在开拓新的合作渠道、组织协议项目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我委与对口组织之间的活动逐步走向深入,拓宽了合作领域。•2004年签订合作协议1个,续签协议3个;支持了协议下的一大批合作研究项目及103项双边研讨会。截至目前,与35个国家60个基金和科学组织建立了关系,签署了协议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与35个国家和地区的科学基金及科研机构签署了60个合作协议协议组织续表•加强了与其他部委国际合作司(局)的联系、合作与协调,形成合力,提高了国际合作的资助效益。•参加了中德、中美、中日、中韩、中澳等政府间双边科技联委会,推动了实质性合作,提高了我委在与这些国家合作中的显示度;•与科技部筹划中荷长远战略合作计划,共同实施了中英青年科学家网络计划、中法先进计划、中澳特别基金等项目。2)双边、多边项目•2004年,我局重视双边协议项目征集、沟通联系、评议遴选等工作,与科学部一起,资助协议项目423个,经费2681万元,项目数、资助金额以及项目质量明显超过往年•重视从双边协议项目中培育和凝炼实质性合作研究项目。现在资助的一些重大合作项目,有些就起源于中英、中法、中美等协议项目;•与国际组织继续开展富有成果和实效的合作,联合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取得阶段性进展。•我委与ICTP合作,2004年首次在国内成功举办“电子结构计算及其应用亚太地区讲习班”。邀请了18位国际著名科学家来华授课,300多位来自中国、印度等亚太地区的青年学者参加了本次活动3)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资助重大国际合作项目22项,在组织实质性合作项目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例如:与日本JST在“建设环境保护及环境低负荷型社会的科学技术”领域组织中日本科学家开展合作,JST从2004年开始每年投入1亿日元。经过组织,双方科学家提出了9个合作项目申请,经过严格的评审,5个项目得到我委的批准。4)双边研讨会•重视组织和资助高水平的小型双边研讨会,资助了103个双边研讨会,集中了前沿学科的一流中外科学家,就共同感兴趣的科学问题深入研讨并就今后开展合作进行实质磋商。“未来十五年的基础研究”中美双边政策研讨会,就基础科学的战略地位、重大科学问题、学科发展布局和促进基础研究发展的机制、人才培养和政策”等议题进行了深入充分的研讨,总结了13条建议,提交给中长期科技规划研究组第十四专题组。5月份东北亚纳米科学与技术研讨会,12月第二届亚洲研究理事会,对增强高层间的交往和友谊,深化三方间的合作关系起到重要作用。5)吸引海外人才的工作•根据“人才强国”战略,配合我委对人才板块的支持,我局加大了吸引海外人才的力度,与各科学部积极组织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讲学和两个基地项目;2004年我委批准的两个基地项目较去年又有较大增加(30/18项),系列讲习班“龙星计划”取得良好效果0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99920002001200220032004项数经费6)港澳台工作•贯彻国家大政方针,通过合作交流,促进科学发展、“一国两制”和祖国统一。•在中医药现代化、生物技术、信息工程、新材料、先进制造、环境保护等领域,资助了90个项目。•联合基金申请数增加较大(254项),17个项目获资助。•组织了部分结题成果报告会。专家一致认为:联合基金严格、公正的评审程序和竞争机制保证了最优秀的项目获得资助,两地的合作实现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进而保证了研究课题的高质量完成。国际合作项目类别介绍•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项目•在华召开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基金(含两个基地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际合作交流专项基金•NSFC—RGC(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基金•中德中心项目申请基本条件1.申请人是在研基金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2.研究内容对外不属于保密范围。*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基金的申请人需是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及进入实验室统一评估获良好以上的部门开放实验室固定人员;*与香港RGC联合资助项目、35岁以下获博士学位者申请中德中心项目可无基金项目协议项目与非协议项目非协议项目以项目是否纳入我委与国外基金组织签署的协议框架分为协议项目和非协议项目;协议项目项目纳入我委与国外基金组织间的合作协议框架中;双方同时向各自的基金组织申请;交流经费有保障;经费由双方基金会共同负担;中方科学家单方向我委申请;基金委负担我国科学家的合作交流费用非协议项目申请•项目执行前三个月,申请书并附有关附件(对方邀请信、来华确认信、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口头报告信函、合作研究的双方协议或意向书等)报相关学部•在华会议可提前一年申请年底报送第二年的合作项目申请,但如有临时项目,可在项目执行前4个月申请。申请时请附上详细的合作协议书、交流计划、中方出访的邀请函、对方来华确认函等相关材料。入口为相应科学部一般协议项目报送特殊协议项目申请受理日本学术振兴会韩国科学与工程基金会中澳特别基金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英国皇家学会香港研究资助局1.时限不同,一年一次;2.入口在合作局各地区处;3.申请材料有具体要求。请关注:韩国科学与工程基金会(KOSEF)协议内容:合作研究(两年)、双边研讨会申请:双方分别向NSFC国际合作局亚非及国际组织处和KOSEF递交《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科学与工程基金会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或《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科学与工程基金会联合资助双边会议申请书》一式两份。双方受理截止日期:年底。次年6月底左右发批准通知。执行:每一项活动执行前2-3个月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递交至国际合作局亚非及国际组织处,审批经费。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协议内容:一般征集9项。其中:合作研究项目5项(为期三年),双边研讨会4个(2个在中国举办,2个在日本举办)。申请:双方分别向NSFC国际合作局亚非及国际组织处和JSPS递交《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联合资助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或《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联合资助双边会议申请书》一式两份。中方的截止日期为9月15日。日方截止日期为9月初。约2月底左右发批准通知。执行:每一项活动执行前2-3个月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递交至国际合作局亚非及国际组织处,审批经费。中澳科技合作特别基金资助者:基金委/澳大利亚教育科学培训部征集项目:每年年底/在双方网站公布项目实施期限:三年项目审批:经中澳双方共同评审并召开“中澳科技合作特别基金”工作组会议批准,审批结果将在网上公布。资助内容:交流经费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RFBR)协议规定:双方共同支持以下领域中的合作研究(1)数学和力学;(2)信息学;(3)物理和天文学;(4)化学;(5)生物学和医学;(6)地球科学。规模:双方课题组各5人;合作期限一般为2年;每年每项交流量为2人互访,每人10天。申请时间:中方在网上发布征集项目通知,俄方由俄RFBR公布申请方法:*请根据“征集项目通知”要求的时限,并按照基金国际合作项目申报的要求,附双方合作者签署的合作计划书;*合作双方分别向本国的基金会申报俄罗斯基础研究基金会(续)审批结果:获得批准的项目清单将在网上公布(同时发书面通知)报送材料:第一年度的详细合作交流计划(出访人员姓名、出访时限、来访人员姓名、来访时限、将要开展的工作等)、俄方来华确认函、中方赴俄邀请函及时报送美大及东欧处总结暨第二年度计划:在提交第一年度合作总结时,请一并报送下一年度的合作计划及与上述相同类型的附件中方资助经费:*中方课题组对俄交流经费*5万元合作增补经费(分两次拨款:第一年度3万元/第二年度2万元)每年最多10个合作研究项目:实施期限为3年英方资助:每年最多6000英镑(每项)(含中国研究人员在英期间的生活费和英国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基金委资助:中国研究人员访英的国际旅费和英国研究人员在华的生活费项目征集截止日期:11月15日(以邮戳为准)评审结果:次年四月份公布英国皇家学会(RoyalSociety)NSFC-RGC(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基金每年总经费:500万人民币+1000万港币资助项目:每年资助15项左右(最长三年期)优先资助领域:信息、生命、新材料、海洋与环境、管理、中医中药1月15日前——提交《申请简表》至合作局;3月15日前——通知初评结果;若初评通过4月30日前——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申请书》资助内容:项目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BACK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基金资助对象:国家重点实验室;部门优秀开放实验室;资助类型:1.出国参加国际会议;2.在华召开国际会议;3.国外优秀科学家长期来华工作(试点)。资助内容:1.国际旅费、生活费、会议启动费2.对于在评估中为“A”的实验室,提供不超过20万元的匹配经费.(需要国际合作交流计划)BACK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两个基地”申请条件:1.留学人员在海外独立主持实验室、研究组并有研究经费2.留学人员一年内累计回国工作时间应不少于一个月3.国内合作单位应具备开展合作研究的人员和设备条件4.由当年未获批准但水平优秀的以下两项可申请转报:—“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资助内容:接待费和研究经费资助强度:相当于当年度面上项目的平均强度,分三年拨款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目的:为增强我国基础研究国际竞争能力,推动我国基础研究若干领域进入国际先进行列,特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原则:贯彻以我为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成果共享的原则,将国际合作的战略目标定位在促进我国科学研究自主创新能力上。资助内容:研究经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仪器及管理费等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由我国科学家创意发起的、以我为主、在中国开展的重大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和计划◆我国有迫切需求,亟待发展的领域中的重大项目◆中国科学家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利用国外大型科学设施开展的重大研究项目◆我委与国外科学基金组织或学术机构共同推荐的双边或多边大型国际合作项目一、立项范围二、立项条件合作各方有较高学术水平、有活跃在学科前沿的学术带头人和研究群体双方有很好的合作基础,强强合作,优势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