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文秘网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2010〕29号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梁县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铜梁县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铜梁县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2010年5月—2011年4月)为了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结合《铜梁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15年)》以及我县2009年度地质灾害的发生、防治情况,特制定《铜梁县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铜梁县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情况(一)2009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截至2009年12月底,全县共发生地质灾害20处,无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二)200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情况2009年,我县进一步落实了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群测群防机制,建立了虎峰镇温泉街滑坡自动监测与预报系统,建立了铜梁县地质灾害动态数据库,初步完成了铜梁县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警达标建设基础数据调查工作。武隆“6.5”山体垮塌后,我县结合实际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一次大排查大巡查;2009年8月至12月,按照《铜梁县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在全县开展了地质灾害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对全县煤矿的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进行了全面复核,督促中介机构对煤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进行了实地复查,确保报告质量。“8.3”洪灾中,我县共有4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生险情,开展了现场应急调查与险情评估,指导应急抢险工作,紧急撤离人员67户205人。在“8•3”倒房重建核查工作中,对符合规定的168户地灾受灾户实施了搬迁。加大了地质灾害隐患点整治力度,对太平镇、维新镇等乡镇境内的8处危岩滑坡实施了治理,搬迁避让177户(包括“8.3”洪灾中的地质灾害受灾户168户)。完成了铜梁县龙凤公园滑坡危岩治理工程和铜梁县虎峰镇西泉街滑坡治理工程施工任务。2009年度,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督促矿山企业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消除地灾隐患,全县矿山缴存恢复治理保证金188万元。二、2010年度地质灾害预测(一)引发因素预测在总结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特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地质背景条件分析,预计今年我县地质灾害引发因素将仍以降雨为主,其次为人类工程活动。1.降雨趋势预测据重庆市气象局预测:2010年全市年降水量为1100~1500毫米,东南部地区接近常年,其国土资源文秘网~3成。主汛期(6~8月),预计盛夏中西部部分地区有洪涝。因此,预计我县2010年极端天气增多,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频率将高于去年。地质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2.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趋势预测从我县城市、交通及采矿等工程建设活动强度上分析,随着城镇、重要公路沿线及采矿区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增加,可能引发地质灾害。主要表现为高边坡的不合理开挖、加载和矿山不合理开采。(二)重点防范期今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重点防范期为汛期(6—9月)。要重点防范因降雨引发的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各类对地质环境破坏强烈的工程建设项目应以整个项目施工期或矿山开采期作为重点防范期。(三)重点防范区根据我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特点和2009年度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结合2010年汛前地质灾害排查结果与地质灾害引发因素分析,预计今年我县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较大的、需要重点防范的区域如下:重点乡镇(街道)主要有南城、旧县、安居、二坪、双山、小林、侣俸和太平,这些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发生地质灾害可能性大(各乡镇、街道地质灾害点分布情况详见附件1)。重要交通干线有319国道和铜永公路沿线的高、陡边坡段。这些区域主要可能发生高陡斜(边)坡失稳而发生崩塌、滑坡。重要矿山主要有巴岳山和毓青山岩溶槽谷地区石灰石开采区。这些矿山可能产生泥石流、滑坡、边坡崩塌及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重要工程活动区主要有铜梁工业园区、蒲吕工业园。由于工程活动强烈,不合理的工程开挖、切坡可能引发地质灾害。上述各重点区域以外的其它地质灾害易发区及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的地区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必须予以重视。(四)地质灾害预测根据上述各项预测,今年我县地质灾害发生频率与数量总体上小于2009年度。2010年5至9月旱涝交替期间将是地质灾害高发期,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地质环境扰动强烈的重要交通工程沿线、采矿区发生地质灾害的概率相对较大。同时,我县广大农村地区建房基本未考虑周边地质环境条件,存在选址不当、缺乏完善的排水设施、对斜边坡进行不合理开挖或加载等问题。因此,我县地处山地丘陵区的广大农村地区仍将可能频繁发生小型地质灾害。(五)2010年汛前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情况截至2010年4月20日,全县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107处,涉险人数455户1510人,房屋2289间57775平方米。其中:滑坡49处,占隐患点总数的46%,涉险人数232户773人;危岩48处,占总数的45%,涉险人数135户443人;不稳定斜坡10处,占总数的9%,涉险人数88户294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以滑坡、危岩为主,其次为不稳定斜坡(各乡镇、街道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详见附件2)。三、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一)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汛期是全年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时段之一,务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群死群伤。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1.做好监测预警工作。要继续按照国家、重庆市和我县有关规定落实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国土资源文秘网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开展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要严格执行灾情会商制度,县救灾办要定期组织县国土、建设、市政、交通、水务、气象等部门进行会商,做好地质灾害长期预报、短期预报和临灾预报,三级以上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要及时传达到各乡镇(街道)、村社(社区)和有关部门,层层落实防治责任。2.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要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平台和应急保障体系。县民政、救灾等部门要做好应急抢险物资准备,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充足。要组织武警、公安、民兵等做好应急抢险人员准备,确保救援人员能及时开展抢险救灾。县国土房管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准备,及时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提供技术支撑。3.做好应急处置工作。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制度,继续坚持地质灾害日报、周报、月报制度,确保预报信息和险情、灾情信息得以及时传送。县国土房管局要与技术支撑单位保持紧密联系,24小时待命,发生灾情、险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分析,划定危险区和监测区,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各乡镇(街道)、村社(社区)要及时组织危险区群众避让转移,尽最大可能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二)继续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工作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手段。各乡镇(街道)、县国土房管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继续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县国土房管局要规范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从深度和广度上推进群测群防的各项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今年重点要在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达标建设活动、全面掌握全县地质灾害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推进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建设,为提高我县地质灾害监测工作水平和质量奠定基础。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建立先进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提高我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理水平。通过对虎峰镇温泉街滑坡实施专业监测,逐步推广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技术和便于广大农村地区普及监测的小型、简易、高效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装置,提高广大群众的监测预警能力。(三)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直接威胁区和危险区的划定工作县国土房管局要会同相关乡镇(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极易发区和直接威胁区。在地质灾害得到有效治理前,禁止在区域内从事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活动。1.划定行政区域内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直接威胁区域,按地质灾害威胁对象确定防灾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纳入年度防灾方案向社会公告。2.对出现险情的隐患点,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3.适时修编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在规划中划定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极、高、中、低易发区。四、主要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建立和完善责任制,明确责任,认真履行职责,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防灾减灾的重点进行部署落实。(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共同防灾责任机制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管和各部门分管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县国土、市政、建设、交通、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认真履行本部门所涉及地质国土资源文秘网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与预防工作,要按照《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中共铜梁县委办公室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铜委办〔2008〕83号)的有关要求,落实每个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处置和防治责任,切实做到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均有人员监测、有机构监督,突发的地质灾害均有防灾预案并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置,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有行业部门及时到场督促责任单位处置并事后追究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扎实做好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预防、应急处置和搬迁避让工作,将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到实处,按照地质灾害威胁对象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到引发地质灾害的责任人和地质灾害威胁区的建(构)筑物所有人、管护人、使用人及建(构)筑物主管部门,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做到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不留真空、防治不留死角,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国土房管局负责进一步加强已查明的地质灾害和影响房屋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交委负责重点防范公路、航道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保护行人和交通工具安全。县水务局负责水利设施和周边地质灾害防治以及因洪水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县移民局负责做好移民迁建区及移民迁建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城乡建委负责建筑工地周边地质安全隐患防治工作。县市政局负责市政设施及周边地质安全隐患防治工作,防止地质灾害影响市政设施安全运行。县经信委负责非矿山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县安监局负责矿山工业企业开采等生产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县财政、救灾、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抢险资金、人员、物资准备,确保抢险救援物资充足、救援人员能及时开展抢险救灾,保证地质灾害防灾救灾工作顺利开展。(三)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按照“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参与治理”的原则,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保障机制,保证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对有一定经济效益的治理工程项目,县国土房管局要会同地质灾害所在地乡镇(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优惠和鼓励性政策,尝试建立多种灵活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筹资渠道,逐步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的良性机制。(四)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灾意识各乡镇(街道)和县国土房管局要采用各种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