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渝教办〔2011〕48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各高校,委直属单位:根据重庆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渝防发〔2011〕6号)要求,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实际情况,我委制定了《全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2-主题词:教育消防安全方案通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1年6月15日印-3-全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为全面深化“基层基础攻坚年”各项工作,推动我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整体环境持续稳定,市教委决定从2011年6月10日起至8月31日,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持续高压整治火灾隐患,推动落实学校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切实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应急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火灾事故总量,严控较大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教育系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具体方案如下:一、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战(一)工作重点以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工地,“多合一”建筑等为重点,集中整治以下内容:1.建筑和场所的消防设施是否按国家标准配备到位,是否完好有效;是否与具有资质的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进行定期检查和年度检测;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消防扑救场地和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是否组织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2.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是否设置与施工进-4-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并完好有效;是否在未竣工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3.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是否符合有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不合要求已投入使用的是否进行了整改,正在施工的是否进行了拆除,已经审批同意尚未开工建设的是否进行了重新申报审批。(二)工作措施全市教育系统要严格执行“三个严禁、七个一律”的刚性措施,坚决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三个严禁”,即施工现场严禁违章动火、动焊;“多合一”建筑严禁设置在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建筑、地下建筑、厂房和仓库内;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七个一律”,即凡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在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前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受理申请;凡建筑外保温材料不符合防火性能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核验收通过;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或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临时查封;凡存在威胁公共安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临时查封;凡擅自关停消防设施、锁闭安全出口、违章用火拒不改正的,一律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校园内人员聚集场所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未按要求整改的,一律对管-5-理人员依法处理。二、集中开展落实学校主体责任百日攻坚战(一)工作重点6月底前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80%以上单位达标。(二)工作措施1.要对去年验收考评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定期查、再回头”,根据单位自评情况,按相关比例进行抽查,巩固前期工作成效。2.要在辖区各重点学校分别打造1-2个创建达标示范单位,并召开现场推进会。3.要督促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自评打分和达标申报。凡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消防手续不齐全的,予以“一票否决”,并督促整改达标。三、集中开展提升基层监管能力百日攻坚战(一)工作重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消防基层监管力量建设,完善日常运行机制和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健全和完善学校消防工作机制。(二)工作措施1.要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和学校消防工作小组日常运行机制、工作例会制度和消防基础档案。每个学校消防工作小组配-6-备1名监管人员,并落实工作奖惩、考核措施,全面提升基层消防安全监管能力。2.要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学校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管理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天。要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指导学校至少开展一次灭火疏散演练。3.要按照相关的要求,督促学校定人、定时、定量、定责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并督促整改。4.要全面推进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创建任务。四、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百日攻坚战(一)工作重点结合全市“安全生产月”部署,启动“消防平安使者”计划,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开展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实现“人人受到宣传教育、人人增强防范意识、人人掌握基本常识”的目标。(二)工作措施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广泛宣讲消防法律法规、逃生自救和防火、灭火常识,并保持常态。每个单位设置消防宣传牌、橱窗或宣传栏不少于2块。每月组织单位开展逃生疏散演练、火灾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1次。暑假前,组织学校开展专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不少于1次。2.要全面开展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全面开展保安-7-消防安全培训,提升保安队伍开展消防检查的能力水平。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感和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务必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结合实际,建立执行有力的领导机构,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并逐级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严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责任部门要坚决落实,要充分利用暑期放假这一有得时机,抓好本单位内重大隐患的整改。对工作不到位、任务不落实、整治不彻底,进而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领导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二)认真履职,强化整改。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断改善本单位消防安全条件,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和水平。(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发送短信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此次百日攻坚行动,切实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要加强正面宣传,树立百日攻坚行动的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8-(四)严格督导,确保成效。各单位要建立百日攻坚行动督导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深入、进度严重滞后的单位,要严格督查督办。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工作考评机制,严格进行考核,确保取得实效。(五)建章立制,着眼长远。各单位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不断夯实消防安全基础,为构建平安重庆,打造平安校园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各单位请于7月1日、8月1日分别报送《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9月5日报送工作总结和汇总表电子件。联系人:冯彬,联系电话及传真:60393004,邮箱:416658064qq.com。附件:全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9-附件:全市教育系统夏季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单位:填报时间:月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战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攻坚战检查组(个)出动人员(人次)项目检查数量(个)一般火灾隐患(条)重大火灾隐患(条)拘留(人)查封(家)责令“三停”(家)罚款(万元)开展“六熟悉”(次)开展实战演练(次)修订应急救援预案(份)发现整改发现整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施工工地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百日攻坚战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次)组织疏散逃生演练(次)参观消防队站人数(人)落实安全督导员(名)落实消防安全员(名)设置消防宣传牌、橱窗、专栏(块)媒体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个)开展消防培训(次)培训人员(人)媒体宣传(篇)中央市级区县备注:1、每次均上报累计数据;各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工作数据一并纳入统计。2、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数据和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数据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直接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