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节、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及应急措施一、工程概况根据本工程红线范围的探测报告书以及管线布置图,了解到场地红线范围内有一条给水管道,给水管线点13个。管线保护是本工程的一大难点。二、地下管线保护目标本司在施工前将经过调查和探测,再进行土方开挖等施工操作,施工操作过程中做好管线保护的准备以及相关保护措施,协助相关单位做好保护工作。三、现状地下管线情况四、地下管线保护管理机构图管线位置五、管线损坏原因1、施工引起的直接损坏施工造成地下管线损坏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地下管线位置不明。在施工前没有经过调查和探测,而是盲目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由于在施工前对地下管线进行探测调查需要一定的费用和时间。大多数施工单位都不会也不思做此项工作。这是造成地下管线损坏的常见原因之一,而且造成的事故大多数都比较严重。(2)施工时土体挤压导致一些临近区域内年代早、管材强度弱、接头不牢固的管线发生损坏。(3)基坑开挖、边坡失稳或流沙现象引起较大的土体变形,当变形量超过管线的变形极限时,就会发生管线损坏。(4)施工中可能产生土体不均匀沉降或地面隆起,当不均匀沉降或隆起值较大时会导致附近管线断裂或接头错位。(5)施工机械、车辆、材料和土体等荷载过大会将下面的强度不高的管线压坏。(6)施工开挖后,裸露的管线在冬季由于气温骤降,管子易冻裂。(7)开挖裸露的管线在雨季受到洪水的冲击或附近的土体流失从而使管线发生损坏。(8)施工时没有按要求进行施工。导致裸露的管线受到大的坚硬物体的剧烈碰撞而断裂、松动等。六、地下管线的改移和保护1、管线改移前首先对管线实施保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管线保护员施工员施工班组请管线产权单位到现场交待管线位置,根据管线产权单位交待的管线位置,施工单位安排挖探坑以确定管线的具体走向、高程与位置。结合探坑揭露的管线走向、高程,施工单位与产权单位配合共同做出标志、制定措施以保护施工期间及改移前的管线安全。2、管线改移工作程序按照设计规划要求铺设新管线(临改项目根据临改方案铺设管线)→报告产权单位安排新管线勾(接)头→启用新管线,废除旧管线。管线改移与施工的关系:管线改移与施工同步进行,施工期间保护地下管线设施;规划管线按规划设计进行施工,临改管线征询临安市政府及相关单位意见,与各产权单位协商共同改移管线以确保管线拥有最佳路由。3、确保施工过程中各种地下管线的安全(1)进场后立即着手重新进行各种管线调查,做到清楚明了。(2)尽快与各种管线业主单位联络,制定确保管线安全的施工保护方案(3)施工前完成各项报批手续。(4)将各种管线情况的书面形式向施工操作人员交底,签定协议使管线保护责任落实到施工操作人员,确保保护措施执行到位。(5)重要管线、重点部位专人盯防旁站,确保万无一失。(6)明确的管线位置上标识黄色小旗,禁止机械挖土施工。施工中如遇局部地基问题,应及时通知设计方并会同有关人员现场共同协商处理意见,在未得到设计方认可之前,不得擅自处理。七、保护地下管线的有效措施1、现状地下管线调查分析首先在工程施工前,加强对施工区域管线的调查工作,将工作做在前面,防患于未然。(1)从技术上引起重视: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制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首先从现状管线保护角度考虑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安全性,从方案上保证管线无事。(2)从施工过程引起重视:在施工前,首先根据管线施工平面图,摸清各管线的管位和走向,对明确的管线按20m距离打一样洞,确认其埋深和走向,在管线转角处,须找到转角位置,明确角度变化后管线的走向。并插小木牌,小木牌标明管线名称、走向、埋深等。在较大面积的商铺地面拆除中拟用挖掘机进行地面拆除,在拆除时,管线保护员、施工员随时监测,并指挥操作。在整个开挖过程中,各岗位均要有人到位,严禁擅自离岗。挖掘机驾驶员须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并有良好的配合意识,能坚决服从指挥。(3)如在施工区域内有现状管线,则根据不同的管线性质,各管道材料情况,分别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管线安全无事故。本标段范围内原状地下管线主要有污水管、3600*3000的现浇钢筋混凝土管函、燃气管道、自来水管道、智能交通及相关标牌。2、充分利用管理技术,选择合适的施工工艺市政工程中地下管线很复杂。仅仅通过规划和管理难以保证地下管线得到有效的保护。因此,在市政建设中,新的技术手段和技术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3、正式开工前可以进行四方面工作(1)认真研究设计图纸提供的资料;(2)积极主动走访有关职能部门,尽可能收集有关管线的资料;(3)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地下管线进行勘测调查;(4)根据前三步工作的成果,比较精确地绘出有关管线图纸,作为施工中管线迁拆或保护的依据。4、图纸中显示须进行迁拆的管线,进场后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尽快进行迁拆。管线拆迁应首先保证管道的使用功能不受影响并符合城市的总体规划、尽量考虑永临结合,同时紧密结合泵站的施工组织计划。5、施工时的保护措施5.1、为确保施工期间的各种管线的安全,拟采取如下保护措施:(1)贯彻有关管线保护条例,办法和制度,指派专人负责管线保护工作,实施层层管线交底制度,执行管线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双监护办法,加强对施工作业工人的教育,提高管线保护意识。(2)详细阅读、掌握设计、建设单位提供的地下管线图纸资料,并在工程实例实施前召开各管线单位施工配合会议,收集管线资料。对影响施工和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开挖必要的样洞(开挖样洞时通知管线单位监护人员到场),核对弄清地下管线的确切情况,做好记录。(3)工程实施前,向有关单位提出监护的局面申请,办妥“地下管线监护交底卡”手续。(4)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详细情况和制定管线保护措施向项目经理、现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班组长和操作工作安全交底,随即填写“管线交底下”,并建立“保护地下管线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5)落实保护地下管线的组织措施,委派管线保护专职人员负责本工程地下管线的监护和保护工程。施工队和各班组兼职管线保护人,组织地下管线监护体系,严格按照公司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和经管线单位认定的保护地下管线技术措施要求落实到现场,并设置必要的管线安全标志牌,悬挂“地下管线无事故表”和保护地下管线安全的“十个不准”。(6)对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设置若干沉降测点,工程实施中,定期观测管线的沉降量,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管理单位提供观测点布置图与沉降观测资料。(7)成立由建设单位、各管线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的现场管线保护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活动,检查管线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及保护措施的可靠性。(8)工程施工中,严格按照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地下管线保护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各级管线保护负责人深入施工现场监护地下管线、督促操作(指挥)人员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章施工。(9)施工过程中发现管线现状与交底内容、资料不符等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单位到场研究、商议补救措施,在未作出统一结论前,不擅自处理或继续施工。(10)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情况,应事先制订好应急措施,配备好抢修器材,以便在管线出现险兆时及时抢修,做到防患于未然。(11)一旦出现管线损坏事故,在24小时内报上级部门和建设单位,特殊管线立即上报,并立即通知有关管线单位要求抢修,组织力量协助抢修。对人为损坏事故,要吸取教训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12)电杆保护在施工期间有可能要对本工程施工产生影响的电杆,若有必要则进行迁移,但是考虑工期及管线所属部门的配合情况,如在施工前未能及时迁移,则在施工的同时需制定严密的保护方案。施工时先留出该位置,其余照常施工,在此期间设专人监护,须防止机械撞及电杆。(13)在地下管线较多的区域施工时,应该选用对管线扰动较小的施工工艺,不宜采用荷载大的重型机械施工工艺;在选用对土体产生挤压、引起土体变形和产生不均匀沉降的施工工艺时,应尽量分阶段进行,以减小对附件管线的扰动。(14)管线周围的土体加固。一是施工前对地下管线与施工区之间的土体进行加固;二是施工结束后对管壁或井壁松散土和空隙进行充填加固。(15)对于埋深较大而又临近施工区域的管线,可以采用隔离法,通过各种桩来限制管线周围的土体位移,迸免振动或挤压管线,也可以通过在施工部位和管线之间挖出空间,以起到隔断挤压力和振动力的作用。(16)对于施工开挖后裸露在外的管线,可以通过采用支撑或悬吊等方法来减小土体开挖后管线的变形和位移。(17)冬季施工时,对裸露在外的管线应采取防冻措施;在雨季施工时,应注意防止洪水对管线及其周围土体的冲汛。(18)基坑支护及基坑土方开挖施工前,使用管线探测仪,仔细对施工位置进行探测,然后再进行基坑施工。(19)摸清地下管线。对公用管线的保护,首先采用开挖样洞等方法探测公用管线,摸清管线的位置、深度、直径,在施工图上明确标明,施工前必须进行开挖,使关键部位的管线情况完全暴露。在施工中,将采用适当的方法加以保护。对于纵向平行的管线,如其中心线距基坑边距离较近,则在开挖基坑时,该部位的基坑支撑必须加强加固,如替换板桩或加密撑柱等,必要时管线搬迁。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根据管线综合平面图与各管线单位进一步了解完善管线资料,校核管线位置、走向、性质等。鉴于施工区域管线情况复杂,所提供的管线位置、尺寸往往与实际情况有出入,若发生管线事故,不但影响施工,还会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所以需要通过物探进一步摸清管线情况,对于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确保管线安全,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物探资料,组织有关人员开挖一定数量的样洞,确认管线的正确位置、性质、走向,同时也有利于管线辨认和处理。在调查确认的基础上,首先对共同确认的需要进行保护的管线,召集管线单位,事先拟定方案,报请管线管理及建设单位认可,并请相应的单位派人定期监测。(20)对一般性质的软管的保护,宜采用常规手段,采用支撑技术,使之不产生位移。(21)对一般性质的硬管保护,首先区分其性质,向管线单位询问允许沉降范围,对离沟槽较近的硬管,清除土方,使之暴露,旁边打入木板支撑。在沟槽施工时,进行跟踪检测,使管线的位移在规定的范围之内。(22)对围护结构的拔除,如贴近地下管线,应采取边拔除边下灌砂石填充料,并以间隔跳拔的方式震动拔除围护结构之措施。(23)原有地下管线两侧净距各1m范围内所形成的两平行线之间的区域为保护区,禁止用机械挖掘。(24)施工过程中发现管线有异常现象或管位有差异对地下管线的安全和维修产生影响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同时与相关管线单位联系,落实保护管线的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25)施工中发现不明管线应及时与建设单位联系,并会同相关管线单位专业人员实地鉴定,确认相关施工方法和处理方法,不准擅自处理。(26)原管线拆除后留下的孔洞,用砂石料回填,并对地基进行加固处理。对于暂未搬迁的高压线,周围采用排架进行限位。5.2、对地下管线,主要采取下列加固措施:(1)给水管等硬管:除对基坑加固支撑外,还应在基坑开挖前,要先在该位置人工挖出样洞摸清管线走向,管节的接口位置,再以钢板桩或桐木横架将要开挖的基坑上用钢丝绳将管子吊住。如果管子的接头全部暴露在外,则在两节管子的接口处都要以钢丝绳吊牢。(2)通讯管、电力导管等,因这种管线的导管长度较短,安全可靠的方法是采用下托、上吊的措施,即以在导管的背面用4×8寸板或板桩托着,上面用钢板桩等连同托板将管子一起吊牢措施。(3)施工区域附近的架空线,在施工期间将采取加固电线杆及派专人监护,防止挖土或大型机械操作时危及线路正常运作。八、保护方法经过调查或请管线产权单位到现场交底,由施工单位按交底挖探坑以明确管线的具体走向、高程和位置,施工单位与管理单位共同做出标志,制定措施以保护施工期间及改移前的管线安全。1、现状市政管网、建筑物及供电设施保护措施为了减少工程施工对附近居民的影响,本工程严格按杭州市相关文明手册、国家文明施工相关法规、环保制度规范、招标文件、业主要求,使各种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管理检查合格率达100%;系统管理,规范施工,确保“省级文明工地”。本工程针对沿线涉及的市政管网、构、建筑物及供电设施的情况,制定如下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