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DavidGong宫迅伟美国CPM、CPSM讲师美国CPM/CPSM授权培训讲师,中国人民大学MBA中国物流采购联合会专家、《中国采购发展报告》编委中国物流工程学会理事、供应链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上海管理科学学会精益六西格玛委员会专家德国莱茵TUV高级咨询顾问北大纵横咨询集团合伙人、交通制造行业中心总经理拥有国企、外企、民企工作经历。先后在美国、欧洲、亚洲等多个世界500强公司任采购经理、全球采购经理、采购总监、总经理18年。曾因降低成本的突出贡献获世界500强美国总部全球总裁特别奖。拥有丰富的培训经历,如宝马、奔驰、广州本田、海尔、美的、约翰迪尔、蒙牛集团、中广核电、富士康、德尔福、一汽集团、柯尼卡美能达、药明康德、法国欧尚超市、万安科技、徐州工程机械、山东临工、美铝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咨询培训经历以及对采购案例的深入研究使得培训课程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性。百度或者微信公众号输入“宫迅伟”可以了解更多信息讲师简介:宫迅伟DavidGong2采购流程与合同管理需求识别采购申请单供应商评审单成本分析比价表合同审批单订单付款单验收单使用者管理者权限SQE与采购工程师管理者权限采购员管理者权限使用者与质检财务采购工程师•紧急情况•例行购买合同授权代表3I.你签的合同有效吗?4合同只要签了万事大吉了吗?《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53条:合同中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5可撤销合同•合同法第54条:当事人一方对下列合同可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6效力待定的合同(1)需批准、登记方能生效的合同: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3)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不发生法律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4)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合同有效。7(一)合同内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调整的是动态财产关系。(二)合同特点:四项基本原则1、平等自愿2、诚实信用3、公共利益4、法律约束力合同概述8合同主要风险点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合同权利义务合同履行违约合同档案管理9合同主体法律风险点1、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2、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缺乏履约能力。3、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期。4、我方代理人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后仍进行签约。10合同管理常见问题合同内容不够严谨–合同文字不严谨。–只有从合同而没主合同。主合同是指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从合同是指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见漏掉的往往是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没有进行合同交底合同执行过程中忽视变更管理11要约与承诺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到达主义实质性变更视为新的要约。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以及争议的解决方法的变更。案例1、3(22)12要约是否可以撤回及撤销撤回:生效之前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必须先于要约到达或同时到达方可产生撤回的效力。撤销:采取先期到达原则,即撤销要约的通知必须先于要约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才产生撤销的法律效力。有两种情况下,要约不得撤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13表见代理案例14、15(48、49、50)–常见代理的种类–法律规定–实践应用:–代理的授权资质审查,–授权的有效性谁签署合同才是有效合同14如何避免“表见代理”企业对外声明授予某人代理权,而实际上并没有授权的;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济活动而不做否认表示的;将本企业的公章、合同专用章、以及盖章的业务介绍信和空白合同书交给他人的;授权委托书中授权不明的;代理权消灭后未及时收回授权委托书的;代理权消灭后未及时通知第三人的。15合同欺诈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16价格欺诈的10种表现形式•1、虚假标价:•2、两套价格:•3、模糊标价:•4、虚夸标价:•5、虚假折价:•6、模糊赠售:•7、隐蔽价格附加条件:•8、虚构原价:•9、不履行价格承诺:•10、质量与价格、数量与价格不符:合同欺诈行为的主要方式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行为;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18合同欺诈不同于合同纠纷两者的区别主要是看行为人有没有骗取他人财物、非法占有财产的目的,客观上是否采取了欺骗手段,有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不是唯一的标准。区别一: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意愿有履行合同的意愿没有履行能力区别二:具有履行能力故意不履行合同工作失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19合同欺诈的常见手段合同欺诈案件占全部欺诈案件的50%以上伪造合同货物引诱盗用、假冒名义虚构主体谎称专利技术引诱虚假广告、信息引诱虚构担保抵债诈骗(案例4)20签订合同中易忽视的6个问题1、主要合同的主体要前后一致。2、3、合同附件要盖章。4、5、合同应保留三份以上。6、21Ⅱ.你签的合同条款严密吗?22合同条款合同条款鉴于条款标的条款价款条款履行条款其他条款订约背景订约原则标的类别标的数量标的质量金额(币种)支付条件支付方式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风险转移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合同生效合同解除23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流程合同变更转让终止合同变更合同转让合同终止双方协商一致变更一方请求有权机关变更合同权利转让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合同义务转让因撤销终止因解除终止自然终止24合同标的的法律风险点1、合同标的不合法。2、合同标的不可能给付。3、合同标的不确定。4、实际交付的标的与合同约定不符。25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风险点1、合同权利义务约定不清,对标的物数量、质量、包装、运输、风险、检验标准或是检验期间等缺乏明确约定。2、对法律规定的义务认识不清。3、对自身的权利没有充分认识,无法充分保护自身利益。26如何约定标的条款?27怎样约定产品质量条款?28怎样约定交货期限?29[案例]·怎样应对供应商的逾期供货?·怎样应对客户的逾期提货?30[法律知识]怎样约定付款期?[案例]怎样应对验收合格后付款?31格式合同条款: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订,相对方只能对该拟订好的合同概括地表示全部同意接受或全部不予接受,而不能讨价还价的合同类型。提供格式合同条款一方的法定义务:(1)遵循公平原则(2)提请当事人注意的义务(3)给予说明的义务(4)免责条款无效32合同类型——固定价格合同类型描述供应商采购商确定固定价格价格固定承担通货膨胀风险承担贬值风险附带调价固定自动调价附带重新核定先初步定价后核定附带激励激励成本削减共享共享附带努力水平结果不确定为“努力”付费努力不白费适合研发和实验室附带价格下调只下调情况出现时下调价格附带补偿为合同期损失调整价格防范损失防范损失33合同类型——基于成本的合同类型描述供应商采购商成本+固定费用对供应商生产费用设最大限额成本必须控制在最大之内规避承担过多成本成本+百分比采购承担成本加上相应百分比费用得到了费用补偿采购商负担了所有发生的成本成本+激励费用采购支付目标成本+额外激励费用成本高于目标,则自己承担成本低于目标时,共享成本节约无费用补偿供应商只能收到生产成本生产成本补偿只支付成本不支付利润成本分享共担成本共担共担34付款与现金流供应商给定两个付款条件A:2%/10天,净30天,单价为60B:净90天,单价为63问题:选哪一个?35概念: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效力:1.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2.通知义务和提供证明义务;3.当事人可以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36Ⅲ.你所签的合同被执行了吗?37合同的履行管理流程合同条款履行的原则与日程表履行的内容与顺序异常情况的处理掌握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填写合同履行日程表履行内容的确定履行的顺序对方违约债务履行发生困难债权可能受到侵害发生不可抗力38履行的原则与日程表合同履行基本原则完全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应根据合同的目的、性质、习惯履行义务标的符合约定质量符合要求数量达到约定履行期限适当履行地点合理履行方式正确必要通知义务适当协助义务必要保密义务履行合同基本义务履行合同附随义务39合同履行的法律风险点1、没有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或是履行合同义务没有坚持诚实信用原则。2、没有充分利用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3、合同变更、转让或解除时没有履行法律程序。40法律规定合同主体约定案例分析主体变更,以及主体资格41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法律界定:·主体资格的独立性·注册资本·承担责任的方式[法律知识]42法律规定合同主体约定案例分析履行内容的变更43案例:我是A,供方是B,却要我与C发生关系?法律规定合同主体约定案例分析债权的转让44合同的解除概念:在合同依法成立后而尚未全部履行前,当事人基于协商或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法律行为。种类:(一)协议解除(二)约定解除(三)法定解除条件:(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5程序:(一)协议解除合同的程序即双方协商一致。(二)法定解除合同的程序即一方主张解除合同的,应通知对方。效力:(一)合同解除的溯及力问题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或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二)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责任的问题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合同的解除46不执行合同谁负责?[案例]怎样解决业务员风险问题?47Ⅳ.合同出现违约怎么办?48违约主要风险点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支付价款。2、逾期交付、提取标的物。3、未按约定的方式、地点、数量、质量等履行合同。4、未尽到通知、保密、协助等附随义务。5、对方违约时,未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6、我方未充分行使违约救济权利。49合同档案管理法律风险点1、合同相对方可能行使撤销权(1年或5年,合同法第75条)。2、买卖合同中标的物存在质量保证期的,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合同法第158条)。3、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没有质量保证期的,需承担瑕疵担保责任(2年,合同法第158条)。3、合同争议存在诉讼时效(1年或2年或4年,最长20年,民法通则第135、136、137条;合同法第129条)。4、与其他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可能存在关联性。50如何保证合同的履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绩效保证金支付保证金押金信用证51“定金”与“订金”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