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提高员工安全用电意识,维护企业稳定,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氛围,现对安全用电要求通知如下:1.严禁在灯具、电脑机箱、显示器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2.严禁在办公区域私拉电线,乱接电源插座等行为,不得擅自改变原有电器线路。3.严禁使用自带大功率电器和不利于安全管理的电器,如电水壶、微波炉、电吹风、电熨斗、电暖气、电褥子等。4.严禁用湿手接触带点设备,严禁用湿布擦拭带电的电器,如电源开关、插头、插座等。5.严禁私自开启消防水龙头或移动灭火器材。6、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严禁违规私拉电线和乱装插座给电动车充电,应按要求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电动车充电设施应符合用电安全要求,停放充电场所应采取防火分离措施。7.办公区域内如发现用电设施需要维修或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严禁自行处理。8.为延长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空调、饮水机等设备的使用寿命,减少安全用电隐患。员工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电脑、空调、打印机、饮水机、灯具等设备的电源开关,避免因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的火灾。9.公用区域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用电的管理工作。各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公共区域安全用电工作,(会议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切实做好用电设备的管理,确保用电安全。各部门要加强自查自改,及时消除各类隐患。今后安全管理科将不定期对安全用电情况开展检查,并进行通报,确保企业安全发展。安全管理科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