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里区开展2016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总结今年是雁里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第4年,政府部门财务报告试编第2年,深入推进区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关键年。根据财政厅及市财政部门的统一部署,雁里区财政局在全面总结往年试编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措施,11月份在区委、区政府和区财政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各部门财务的积极配合下,扎实推进2016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试编工作。一、开展2016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情况一是提高认识,统一部署。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库[2015]21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库[2015]22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蒙财库[2017]118号)文件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顺利开展试编工作。同时,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对报告编制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确保试编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明确职责,建立机制。为做好2016年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试编工作,专门成立了“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试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国库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三是统筹谋划,强基扩面。在总结往年试编经验、借鉴其他市、区县成功做法,进一步做好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同时,选定2个部门试编2016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推动报告编制工作不断深化。四是创造条件,积极引导。将政府综合财政报告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涉及的相关文件汇编成册,转发各相关部门,方便报告编制人员深化政策学习、掌握编制技能,促使试编工作取得预期成效。二、试编中存在的难点虽然试编工作圆满完成,但我们深切体会到政府会计改革的重大意义,同时也深切体会到这项改革的难度和复杂度,改革面临较大的问题和难题。试编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以下难点:1、数据采集难度大,不能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例如固定资产的计量问题,做好固定资产的认定工作,需要借助于专业化的管理软件,进行统计报表的设计、录入和汇总,并加强数据的审核。参照新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确定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范围、基数与方法,制定预计使用年限、年折旧率、预计净残值率等参考标准。由于认定难度大、核算标准不统一等原因而导致数据的准确性有待考察,因此不能准确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2、会计从业人员会计核算水平参差不齐。政府财务报告使用的核算方法是权责发生制,相对于过去的收付实现制难度增加,政府会计从业人员对权责发生制的相关业务还比较陌生,且目前会计业务培训力度不够,会计从业人员会计核算水平参差不齐,给编制和合并财务报告工作带来了很多挑战。编制政府财务报告有利于全面梳理政府资产、负债事项,更加真实、完整地反映政府“家底”,提升政府财务管理水平,促进政府会计信息公开。我区将继续按照财政厅要求,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更加扎实的做好各项工作。雁里区财政局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