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4年蜀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为依法做好我区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关于2014年合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教〔2014〕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市有关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加强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进一步促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为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公平的教育机会;加强管理,规范招生等办学行为,顺利完成招生任务。二、招生原则(一)属地管理原则。在市教育局统筹管理、指导和协调下,辖区内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二)“划片、就近、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凭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学区入学。招生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测试方式录取新生。(三)“两个一致”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行“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3-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其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四)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招生政策及学区划分等有关招生入学信息,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提供咨询和服务。三、招生办法(一)公办小学招生凡户籍在我区,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于7月1日、2日到居住地所在的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为7月10日。小学适龄儿童办理入学报名手续须出具以下材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户口簿;3、房产证;4、儿童出生医学证明;5、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二)公办初中招生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区招生办公室将于6月19日至6月27日组织报名工作,然后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和“两个一致”的原则安排入学。在我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由各小学于6月19日至6月25日到区招生办公室办理集体报名手续。-4-在本区以外学校就读要求回本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26日、27日到区招生办公室(望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叉口处蜀山区行政服务中心9楼)办理单独报名手续,补报名时间为7月1日、2日。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报名须出具以下材料: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户口簿;3、房产证;4、学籍表(毕业学校盖章)。(三)民办学校招生民办学校招生须在区教育体育局的统一领导下,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自主招生,其招生计划须报区教育体育局审批;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须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备案后,及时通过学校网站和区教育体育局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其内容须包括:学校的简要情况(含学校的性质);办学地址;批准办学文号或办学许可证号;招生对象;招生层次及分类招生人数;经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及其他杂费的收费标准等。招生广告等用语必须规范,有关内容必须与法律法规、国家现行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一致,不得做任何可能误导学生的宣传和虚假承诺。要求到民办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6月7日、8日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学校须在6月18日前完成录取工作。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在区教育体育局的指导和-5-监督下,于6月14日—15日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新生。民办初中要在6月18日前将录取的学生名单上报区招生办公室,同时反馈给各毕业学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仍然参加原毕业学校集体报名,到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四)其它招生工作1、特长生招生今年我区继续在合肥市五十中学招收体育和艺术(民族乐器类)特长生,琥珀中学招收体育特长生,具体招生工作见《2014年蜀山区初中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进行招生。户籍在我区且具有相关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在本人及家长申请的基础上,由毕业学校推荐,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分配到相应的特长生招生学校就读。录取的特长生名单通过蜀山区教育体育局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示。严禁学校以招收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严禁学校以文化考试(测试)等方式录取特长生。2、特殊群体学生入学(1)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为切实保障我区范围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各公办招生学校要按照确定的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义务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盲和聋哑儿童少年到合肥特殊教育中心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可以到十里庙小学“培智班”就读或在学区内随班就读。(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继续贯彻执行市教育局-6-《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通知》(合教〔2010〕111号)精神,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一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顺利入学。凡暂住在我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7月14日至7月18日及7月29日至7月31日到区招生办公室办理入学报名登记手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①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的经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②暂住证或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蜀山区的有效暂住证或居住证(暂住1年及以上);③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④小学一年级新生应出具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须经疫苗接种地点查验盖章);初一新生,应出具学籍表(毕业学校盖章)。符合上述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招生办公室根据各定点学校学额情况,结合其暂住地点,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就读。今年,我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定点学校共计28所。小学18所:乐农小学(北区)、凤凰城小学、十里庙小学、蜀山小学、蜀新苑小学、梁墩小学、侯店小学、华府骏苑小学、香樟雅苑小学、嘉和苑小学、望龙学校(小学部)、宁溪学校(小学部)、金湖学校(小学部)、江淮学校(小学部)、-7-六十七中学(小学部)、六十九中学(小学部)、南岗小学、小庙中心校。初中10所:望龙学校、金湖学校、新城学校、江淮学校、六十七中学、六十九中学、南岗中学、皖安中学、小庙中学、三十五中学。(3)居住在我区的外籍、港澳台胞和侨居人员子女入学。由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或市台办验证并出具证明,经市教育局审核签署意见后(盖章),区招生办公室安排至定点学校或统筹安排入学。(4)符合中共合肥市委、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合肥人才特区”的实施意见》(合发〔2012〕17号)中规定的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的子女,经市委组织部出具证明,由市教育局审核(盖章)后安排入学。(5)适龄儿童少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本行政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义务教育入学政策。①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中一方户籍不在我市市区,适龄儿童少年户籍随另一方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②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③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均为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人员,其子女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行政区内并实际居住。④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在本行政区内实际居住。-8-⑤烈士子女。3、房产证和户口簿不统一的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须凭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并实际居住及户口簿等相关材料,由区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入学。四、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统筹实施2014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区政府成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金飞燕副组长:刘小松刘光忠李远桥成员:周艳王雪梅汪振伟戴玲江虹王晓春周文化彭其艾裴文云凌云朱江王瞻权陈洁马凌张松任昌宏刘慧叶陶陈辉蜀山地区各学校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及监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主任:王雪梅副主任:彭其艾监察办公室主任:周艳副主任:陈辉五、规范管理(一)完善监督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过程性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规范有序。依法依纪查处招生过程中有章不循、失职渎职等违纪违规行为。(二)规范招生行为。各单位要严明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要严格按照审核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学区范围进行招生,-9-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不得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要严格执行“严禁公办学校跨行政区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严格控制班额”的规定。2014年择校生比例应控制在学校招生总数的4%以下。合理确定班级规模,班额原则上不超过省规定标准,严格控制“大班额”。学校必须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三)严格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提高学籍管理水平。严格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要求,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申报新生学籍要认真审查,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严禁弄虚作假。新生学籍信息于9月20日前完成采集和录入,区教育体育局审核无误后上报市教育局。(四)强化责任追究。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对学校招生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学校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责任追究,取消其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情节严重的学校当年度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是特长生招生学校的取消其下一年度特长生招生资格。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行过程性记分管理,并与年检、奖补资金发放等挂钩。六、几点要求(一)要加大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将有关学区划分、入学条件、报名程序、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加强与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10-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二)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增强法制意识、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对待群众的来电来访,要做到热情、耐心、细致、周到,不推诿、不扯皮,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要及时化解;对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三)要以内涵和特色发展为主题,结合义务教育“三大提升”工程和“新优质学校”创建工作,积极推进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奠定基础。附件:1、2014年蜀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2、2014年蜀山区公办小学学区范围3、2014年蜀山区公办初中学区范围4、2014年蜀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咨询电话抄送:市政府办公厅、市教育局;区委各部门,区人大、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检察院,各群团组织。蜀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5月19日印发-11-附件12014年蜀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3月15日-3月24日小学收集登记毕业生居住地及户籍信息3月25日-4月24日小学毕业生居住地及户籍等情况核查4月1日-4月10日中、小学上报招生计划,区教体局审核计划5月1日-5月18日初拟、修订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制作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图5月19日-5月25日向市局上报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新生招生计划、及特长生招生方案5月26日-6月5日召开蜀山区招生工作会议,公布招生方案,宣传解读有关招生政策6月7日-6月8日民办学校招生报名6月9日-6月18日民办学校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向毕业学校和区教体局反馈新生录取名单6月19日-6月25日小学升初中学校办理集体报名6月26日-6月27日小学升初中在外地、外区就读学生回本区报名7月1日-7月2日小学新生招生报名;小学升初中在外地、外区就读学生回本区补报名7月10日小学新生招生补报名7月20日-7月25日小学发放录取通知书7月10日-7月25日初中招生分配录取8月1日-8月5日初中发放录取通知书7月14日-7月18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审核登记7月29日-7月31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审核登记8月20日前完成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分配工作-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