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测量管理制度1.总则(l)工程测量是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技术管理的的重要部分,他是工程建设是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搞好工程测量,提高测量成功水平。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明确职责,严格岗位责任制,搞好工程测量工作。(2)各级工程测量人员须坚持测量工作程序,遵循施工测量工作流程。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测、方案编制等工作;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测量精度,并做好测量记录;工程竣工阶段,做好竣工测量,及时准确地提出测量成果,以满足竣工验交的需要。(3)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工程测量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应妥善归档保管。(4)建筑测量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集体活动。每一个从事建筑测量的工作人员都要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有吃苦耐劳、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养成爱护仪器、设备的好习惯。(5)建立测量日志制度。工程测量工作必须有序,坚持填写测量日志,做到一天一总结,一天一计划,有利于安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2.机构及人员设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测量员负责人-测量员3.工程测量员的的岗位职责(1)负责引水准点。(2)按照有关文件,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开展工作。(3)负责控制点的引测。(4)负责施工面轴线及水准点的测设。(5)负责各种预埋件、预留洞位置测放工作(6)负责砌体工程构造柱、门窗洞口的放线工作机皮数杆设置。(7)负责装饰用竖向控制线及±50cm线的放线工作。(8)负责填报测量放线工作的技术复核记录。(9)对测量、放线的准确性负责。(10)服从直接上级指挥,完成直接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11)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4.交接桩及护桩制度(l)交接桩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测量员参加,同监理、设计人员一起现场进行交接桩工作,按照交接要求做好点之记,交接桩工作记录,留存现场交接桩照片(2)交接桩测量资料必须齐全,并应附标桩示意图,标明各种标桩平面位置和标高,必要时附文字说明。依照资料进行现场核对,检查清点标桩。(3)交接桩时,各主要标桩应确属完整、稳固。交桩后,测量人员进行复测,如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4)交接桩工作办理完毕后,必须履行手续,填写交接桩记录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交接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交接桩记录表存人工程档案。(5)为确保测量工作顺利进行和方便施工,各级测量人员必须对标桩妥善保护。要设置明显标志,以防损坏,在繁忙地段应设三角架保护,必要时加设护桩。(6)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注意保护测量标桩。所有测量标桩未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破坏。(7)在施工范围内标桩附近,需搭设临时建筑物或堆放材料时必须事先与现场测量人员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实施,以免损坏测量标桩或影响测量视线。5.施工测量方案与技术交底(1)高层建筑、大型复杂建筑物、特殊工程的施工均应按《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DBJ01-21-95)中有关施工测量方案的编制的要求编制施工测量方案。(2)施工测量方案由测量专业人员会同技术部门共同编写,但应保证在各阶段施工前完成。(3)施工测量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生产、安全等有关部门会签,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审批。(4)施工测量方案审批后,由编制者进行施工测量交底。6.施工测量放线的实施(l)施工测量各项内容的实施应按照方案和技术交底进行,遇到问题应及时会同有关技术部门进行方案调整,补充或修改方案。(2)施工测量中必须遵守先整体后局部的工作程序。即先测设精度较高的场地整体控制网,再以控制网为依据进行局部建筑物的定位、放线。(3)施工测量前必须严格审核测量起始依据(设计图纸、文件、测量起点位、数据)的正确性,坚持测量作业与计算工作步步有校核的工作方法。(4)实测时应做好原始记录。施工测量工作的各种记录应真实、完整、正确、工整,并妥善保存,对于需要归档的各种资料应按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整理及存档。(5)每次施工测量放线完成后,按施工资料管理规程要求,测量人员应及时填写各项施工测量记录,并提请质量检查员进行复测。7.工程定位及测量复核(l)在工程测量前项目测量人员必须对有关设计图纸的测量定位依据进行核算,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主管部门或公司测量主管汇报核实以便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协商。(2)为避免测量差错,所有测量内业和计算资料必须两人复核,测量内容、成果等要详细填人测量手簿内,并签好姓名及日期,并记好工作日志。(3)标桩要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如果经过机械振动、雨雪后应及时复测、调整。(4)质量检查员应对施工测量记录的内容进行复测检查,并与测量人员办理自检记录。(5)施工测量放线自检完成后,由质量检查员报请监理验收。(6)施工测量放线验收通过后,由测量人员向下一工序的班组进行交接,并办理交接检查记录。(7)项目定位(复核)由公司组织测量专业委员会成员进行,并规定擦底线(含槽底标高)、士0.000平面轴线(含标高)、工程竣工测量,由公司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把关,不合格者不能进人下一步工序。8.施工中的变形观测(l)建筑物的变形观测由测量员完成,做好记录,定时向技术负责人提交观测报告。(2)护坡的变形观测及重要施工设施的安全监测由技术负责人确定校核完成,并应编写变形观测方案,及时整理观测结果,保证施工中的安全。9.工程竣工测量施工测量必须保证建筑物或构筑物位置正确、其精度符合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在工程施工中,必须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安排竣工测量工作。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竣工资料。10.测量仪器管理(l)使用的全部仪器(全站仪、铅垂仪、经纬仪、水准仪等)全部由项目部统一采购、统一年检、统一调配。(2)测量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必须熟悉和掌握并严格遵守测量操作规程。(3)所用测量仪器必须定期检测,对于检测不合格或超出检测时间的仪器不得使用。新购置的测量仪器必须进行检测,在充分了解测量仪器性能后方可使用。(4)测量人员在使用测量仪器实测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测量仪器。雨天、烈日下测量应打伞。以免仪器暴晒或受潮。(5)测量仪器必须由专人保管,仪器使用的情况随时做好记录。11.测量成果整理与积累(l)测量成果的计算资料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字迹清楚、计算正确,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2)原始记录必须做到清楚工整,工程完毕后必须及时整理测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