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第26卷第3期唐都学刊TangduJournalMay.2010Vo.l26No.3收稿日期:2009-11-30基金项目:陕西省教育厅2009年度专项科研计划“中国古代女性书法文化史”项目(09JK167);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09CF084)作者简介:常春(1981—),女,陕西西安人,西安美术学院书法教育研究中心讲师,美术学博士。唐宋书法观念研究常春(西安美术学院书法教育研究中心,陕西西安710065)摘要:唐代、宋代的书法观念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书法观念的典型代表,二者之间又有颇为明显的异同之处。正如常人所说的“唐书法”就是说唐代书法对于字体规范、风格法度有着严密的内在要求,其实由于科举进仕的需要以及宋人文化素养的普通提升,宋代文人对“法”也有着自觉地遵循。同时,在宋代还大量出现了“游与艺”、“以书为乐”等更为轻松的书法观念。关键词:唐代;宋代;书法观念中图分类号:J292.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0300(2010)03-0030-04汉字在隶变与楷化的过程中,字形不断发生变化,同字异体现象十分普遍。尤其是魏晋南北朝以至隋代,时代动荡,战事频仍,社会混乱,造成了汉字讹变丛生、异体纷呈的局面。对这种局面,北齐颜之推就曾指出:晋、宋以来,多能书者。故其时俗,递相染尚,所有部帙,楷正可观,不无俗字,非为大损。至梁天监之间,斯风未变;大同之末,讹替滋生。萧子云改易字体,邵陵王颇所伤败。至为一字,唯见数点,或妄斟酌,逐便转移。尔后坟籍,略不可看。北朝丧乱之余,书迹鄙陋,加以专辄造字,猥拙甚于江南。乃以“百念”为“优”,“言反”为“变”,“不用”为“罢”,“追来”为“归”,“更生”为“苏”,“先人”为“老”,如此非一,遍满经传。[1](P28-29)唐初用字,沿习故旧,讹俗仍多。随着唐朝政治、经济的日趋强盛和国家的高度统一,文化和教育事业得到迅速繁荣,这就要求作为文化载体、教育工具的汉字,要有统一而明确的使用标准和规范。因此,清人梁总结道:“晋尚韵,唐尚法,宋尚意,元、明尚态。”[2](P575)首先,为了适应当时社会的需要,唐朝初年对社会用字进行了一次系统整理,《干禄字书》便由此诞生。它不仅确立了当时的楷书规范,客观上起到了规范和统一汉字的作用,还同时满足了士子学人在官吏考选和学校教育等方面的实际需要,起到了以助“干禄”的作用。至大历九年(774),颜真卿任湖州刺史时,更将《干禄字书》摹写刻石,立于刺史院东厅。由于《干禄字书》适应了当时士子学人“干禄”所需,加之颜真卿书法精美,刻石一立,便传拓不止。此后历代均有翻刻,为世人所重。另外,唐文宗时期刊立的《石经》亦使晚唐刻石文字较之初、盛唐更加统一、规范。其次,历朝历代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高度对经典的整理与抄写。在唐人面前也是一样,一边是空前繁荣的文化,需要以大量的汉字作记录、传播的工具;一边是雕版印刷术的尚未发明,只能通过原始的人工书写方式来完成复杂的任务。因此,无论在官方还是民间,都需要大量的楷书手。尤其在政府各部门,都有擅长楷体的书手。譬如弘文馆有“楷书手三十人”,史馆有“楷书手二十五人”,集贤殿书院有“书直、写御书一百人”,[3](P1847-1853)等等。在学校设置上,“贞观元年,敕见任京官文武职事,五品以上子,有性爱学书及有书性者,听于馆(按:弘文馆)内学书,其法书内出。其年有二十四人入馆,敕虞世南、欧阳询教示楷法。”[4](P255)同时,东西两京的国子监各设国子、太学、四门、律、书、算六学。其中的书学便是专门学习书法的机构,并设书学博士,所教内容“以《石经》、《说文》、《字林》为专业,余字书亦兼习之。《石经》三体书限三年业成,《说文》两年,《字林》一年”。[5](P562)当时的习书者虽然习字书、研小学,但以篆籀成名的书家并不多,而习楷之风最盛,楷书名家辈出,可见楷书在当时有着最为广泛的用途。另外,在官员的铨选中,原则上有四条标准,即“凡择人之法有四:一曰身,体貌丰伟;二曰言,言辞辩正;三曰书,楷法遒美;四曰判,文理优长”。[6](P1171)其中对书法的明确要求是“楷法遒美”。在科举考试中,也设书科,“凡书学,先口试,,乃墨试《说文》、《字林》二十条,通十八条为第”。[7](P1162)以上种种举措都极大地促进了楷书的发展,使楷书在唐代社会达到了鼎盛时期。唐代社会虽然如此重视书法,尤其是楷书书法,但上至帝王,下至百官并不以书法为“大业”。在唐太宗看来,书法终究不过是一种技艺。他在《论书》中说:“书学小道,初非急务,时或留心,犹胜弃日”。但凡“心力”无有懈怠,“未有学而不得者也”。[7](P120)上之所好,下必从之。颜真卿也秉承《颜氏家训》中“此艺不须过精”、“慎勿以书自命”的训导,所作书迹,皆为实用记事之作。只因其家学深厚,又性甚爱书,所以无论是庄严雄浑的楷书,还是随意挥洒的行书,都被视为典范和楷模,其不求书名反而书名大显。又如柳公权虽以书入仕,却耻于以书法为进身之道。考查中国古代的书家,他们大部分都不是单纯而独立的艺术家,譬如王羲之是“王右军”,颜真卿是“颜平原”,就连嗜书如命的米芾、王铎等人,在当时也都是国家或地方的管理者,也都以仕途为重。对此,孙过庭在《书谱》中的说法也颇具代表性。他说:扬雄谓诗赋小道,壮夫不为,况复溺思毫厘、沦精翰墨者也!夫潜神对弈,犹标坐隐之名;乐志垂纶,尚体行藏之趣。[8](P125)这段话说明,扬雄连诗赋都视为小道,更何况是临池学书呢?他还说下棋、垂钓都能得到高隐的美名,临池学书也应是一种高尚的志趣。即使到了宋代,这种对待书法的态度仍然没有改变。如果说六朝文人缺乏对事功的追求和进取心,唐代文人过于看重功名和仕途,那么宋代文人则两种心态皆有。他们一方面积极参与到国家的政治活动中,并为之尽心竭力,范仲淹的名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9](P21)就体现了宋代文人以天下为己任的进取心态;另一方面,他们又向往魏晋文人的自由精神,注重自身情感的抒发。在这前一种心态的影响下,他们以忧国忧民的儒家正统观念作为主流思想,将书法看作“小艺”、“末伎”,有不屑之意。譬如南宋时,吴师礼“工翰墨,帝(徽宗)尝访以字学,对曰:‘陛下御极之初,当志其大者,臣不敢以末伎对。’闻者奖其得体”。[10](P10999)宋代文人视书法为小技,因而也并不看重技法的训练。苏轼曾说:“退笔如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11](P124)在苏轼看来,学识、学问、学养在书法实践中的地位远过于功夫和勤奋。譬如他评价蔡襄书法时说:“独蔡君谟书,天资既高,积学深至,心手相应,变态无穷,遂为本朝第一。”[12](P55)在现实生活中也不乏这样的事例:“客有自丹阳来,过颖,见东坡先生。说章子厚学书,日临《兰亭》一本。坡笑云:‘从门入者非宝,章七终不高耳。’”[13](P119)可见,苏轼认为学书的关键不在于对技法的勤学苦练。苏轼不仅不以技法为重,甚至今人总结其所谓的东坡用笔、用墨的技法在当时也可能是他为作学问、作文章服务的结果。对此,李之仪有过颇为详细的记载,他说:东坡每属词,研墨几如糊,方染笔。又笔近下,而行之迟,然未尝停辍,涣涣如流水,逡巡盈纸。或思未尽,有续至十余纸不已。议者或以其喜浓墨,行笔迟为同异,盖不知谛思乃在其间也……(则)东坡不善饮弈,一小杯则径醉睡,或鼾,亦未尝放笔。既觉,读其所属词,有应东而西者,必曰:“错也。”但更易数字,因其西而终之,初不辨其当如是也。[14](P132)在李之仪看来,书法只是学问、文章的副产品。苏轼书法的特点“喜浓墨、行笔迟”,很可能是其“谛思乃在其间”的结果,而非有意为之的书法风格创造。因此,与其说苏轼的书写是在进行书法艺术的创作,倒不如说他是在作学问、作文章。另一方面,他们又在仕途之外聪明地构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文人世界来放松身心,书画、诗词等都成了他们优游的好去处。欧阳修在《集古录》中就有“学书消日”一说。苏轼也在诗歌中充分显露出他对书法的态度:君于此艺亦云至,堆墙败笔如山丘。兴来一挥百纸尽,骏马倏忽踏九州。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15](P55)在这里,苏轼并不完全看重书法,也不注重技法的训练,而是凭借一种“兴”来书写。黄庭坚也曾具体地描述过他优游于书法的审美心理状态:老夫之书,本无法也,但观世间万缘,如蚊蚋聚散,未尝一事横于胸中,故不择笔墨,遇纸则书,纸尽而已,亦不计较工拙与人之品藻讥弹。譬如木人,舞中节拍,人叹其工,舞罢,则又萧然矣。[16](P356)这样一种“游于艺”的观念非但没有降低书画、诗词在宋代所取得的成就,反而使其取得了个性鲜明的发展。当然,在以上两种心态的支配下,宋人对书法有时处于一种矛盾之中。欧阳修是北宋文坛的领袖,我们可以把他作为宋代传统文人的一个典型来研究当时的书法观念。在欧阳修的思想里,一方面书法他最大的爱好,他曾说:“自少所喜事多矣。中年以来,渐以废去,或厌而不为,或好之未厌,力有不能而止者。其愈久益深而尤不厌者,书也”。在实践上,他也制定了严格的学习计划,“只日学草书,双日学真书”;另一方面,他又时刻不忘告诫自己,“然此(书法)初欲寓其心以消日,何用较其工拙,而区区于此,遂成一役之劳”。[17](P308)又说:“世之有好学其书而悦之者,与嗜饮茗阅画图无异,但其性之一僻尔,岂君子之所务乎?”[18](P47)因此,他对书法既深爱又警惕,在学书过程中这种矛盾的心态时时伴随着他。这也可以代表绝大多数宋代文人对书法的基本态度。对此,苏轼也说:君子可以寓意于物,而不可以留意于物。寓意于物,虽微物足以为乐,虽尤物不足以为病。留意于物,虽微物足以为病,虽尤物不足以为乐。[19](P879)从中我们可以读出,作为宋代文人的典型代表,苏轼反对执著于物的“病”,倡导优游于物的“乐”,即摆脱以物为累,达到以物为乐。而且,如果本着优游的心态,即使是在至为渺小的事物中,人们也可以得到乐趣。可见,宋人始终能以一颗平常心对待外部环境的变化,并且善于在寻常小事间寻找内心的快乐与平静。宋代文人这种优游的人生态度的核心就是在日常生活中体悟的“乐”。欧阳修在《醉翁亭记》的最后一段中竟然连用了七个“乐”字:树林阴翳,鸣声上下,游人去而禽鸟乐也。然而禽鸟知山林之乐,而不知人之乐;人知从太守游而乐,而不知太守之乐其乐也。醉能同其乐,醒能述以文者,太守也。[20](P247)对于书法,也是宋代文人日常生活中一件不可缺少的逸事。他们“以书为乐”,尽情享受着书法带给他们的快乐。苏轼曾说:笔墨之迹,托于有形,有形则有弊。苟不至于无,而自乐于一时,聊寓其心,忘忧晚岁,则犹贤于博弈也。虽然,不假外物而有守于内者,圣贤之高致也。惟颜子得之。[21](P2170)可见,书法可以使人获得生活情趣,娱悦书家身心,并且使书家的主体精神得到提升。宋代文人好书、好言书,他们竭尽全力地在书法中寻找乐趣,在书法上发挥其聪明才智,几乎到了无人不关注书法、无人不谈论书法的地步。另外,宋代文人不仅在实践上“以书为乐”,在理论上也仅仅将书法作为一种乐趣。正因为此,宋代没有像唐代孙过庭《书谱》、张怀瓘《书断》等体大虑周的书法著述,而多题跋、笔记或者片言只语,但又几乎无所不言,往往一语中的。宋代文人在日常生活中不仅仅玩赏书法,还经常在一起雅集,于品茗、听琴、谈诗、论画中品味着生活的真谛。这其中最有名的一次聚会就是李公麟、苏轼、苏辙、米芾、黄庭坚、秦观、张耒、晁补之等文化名流聚于王诜驸马府的“西园雅集”。这次聚会,宾主、侍姬、书僮,共二十余人。其间青松翠竹,小桥流水,极园林之胜,其中宾主风雅,或写诗、作画,或看书,或说经,极尽宴游之乐。综上所述,从汉字的发展史角度看,唐代楷书的成熟和法度的确立标志着一种到今天为止依然广泛使用的字体的最终成型。而宋代文人重学问、轻技艺,对待书法既不在字体书体上做文章,也不在书写技巧上较高下,而是在日常的书写行为中发掘书法带给他们的优游之乐。参考文献:[1]颜之推.论书[A].历代书法论文选续编[C].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1993.[2]梁巘.评书帖[A].历代书法论文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