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全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雷于蓝(二○○九年五月八日)同志们: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人口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为了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今天在这里召开全省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电视电话会议,目的就是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坚决遏制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的势头,确保实现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到2010年“接近正常水平”的工作目标。刚才,省卫生厅、云浮市人民政府、阳江市卫生局和徐闻县委、县政府介绍了很好的经验,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强调两点意见:一、近年来我省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取得的可喜进展20世纪80年代以来,广东出生人口性别比呈上升趋势,并明显高于国际公认的正常值。根据“五普”数据和2005年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存在以下几个特点:一是21个地级以上市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普遍偏高。2005年全国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有18个地级以上市出生人口性别比都超出正常范围,有9个地级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在119以上,其中云浮、—2—湛江两市高达135以上;二是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比城镇高;三是孩次越高出生人口性别比越高。在西翼地区和粤北山区,甚至出现了一孩性别比就不正常、二孩及多孩性别比奇高的现象;四是流动人口出生人口性别比比户籍人口高。近年来,经过全省上下不懈努力,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得到遏制。2005年全国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结果显示为119.7,比2000年“五普”时下降10.6,降幅明显。省人口计生报表数据也显示,出生人口性别比呈逐年下降之势:2006年为112.76,2007年为110.63,2008年已经降至110.42,2009年上半年为109.40。回顾这几年,我省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一)切实加强领导,形成治理合力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200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每年初部署全省工作任务时,都将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每年召开全省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省长代表省政府与各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行职责分工的情况,列为考核各有关部门落实人口计生综合治理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省人大主任欧广源、省长黄华华等领导也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扎扎实实抓好该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关爱女孩行动”是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要举措,早在2003年我省就成立了以雷于蓝副省长为组长,省委宣传部等15个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3—的“省关爱女孩行动指导小组”。并成立了专家小组,制定行动方案,进行具体指导。各市、县(市、区)也迅速成立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领导机构,为推动此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三是积极出台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法规。2006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到2010年“出生人口性别比接近正常水平”的目标,去年新修订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加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相关条款。新《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制定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制度,并对本行政区域内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品等实施监督管理。”针对“两非”违法行为,《条例》旗帜鲜明地提出:“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同时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条件,非医学需要、无紧急情况,怀孕十四周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本人要求终止妊娠的,施行手术单位应当查验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各地也普遍制定了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的实施意见,明确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推动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四是严格目标考核。16个省直部门联合发出《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意见》等文件,明确了有关部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职责,并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4—性别比工作纳入省直相关部门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各地也将综合治理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兑现奖惩,推动工作落实;坚持分类指导,建立重点县动态管理制度;对综合治理工作实行“一票否决”。这些做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二)注重宣传倡导,营造关爱女孩的社会氛围近年来,我省先后组织参与了关爱女孩万里行、十大新闻人物评选、十佳自强女孩评选、知识竞赛等大型宣传活动。省委宣传部每年都牵头下发有关文件,组织策划实施“关爱女孩”宣传活动;省直各相关部门也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开展相关的宣传活动。如省妇联在组织“三八”妇女节活动中,主动创作“关爱女孩”节目;省妇儿工委把“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给予督查;《南方日报》、广东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在做好经常性宣传报道的同时,每年都制订专题采访报道计划等,提高了全社会对女孩生存和发展环境的关注度。2008年9月,省委宣传部与省人口计生委等部门在韶关市联合主办了“盛世谱华章关爱创未来——广东省关爱女孩行动大型公益晚会”,并在广东电视台播出。全省各地将关爱女孩行动与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大众传媒以及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信息平台等传播媒介和传播模式,依托社区人口文化中心、服务站(所)、新家庭文化屋(农家书屋)等宣教阵地,通过“关爱女孩”主题的文艺演出、知识竞赛、新闻人物评选、主题歌征集、典型案例征集等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广泛传播男女平等、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等内容,大力推进和谐人口文化建设,倡导—5—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在群众中产生了很好的影响,“关爱女孩、综合治理性别比偏高活动”已广为人知。(三)加大奖励力度,强化利益导向全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出台了许多有利于女孩及女孩户发展的奖励优惠政策,逐步建立起了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我省在率先全面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的基础上,又采取三大措施对计划生育女孩户予以特别照顾。一是推行“节育奖”,使农村计划生育女孩户享受终生奖励;二是最近我省又全面实施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解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殊困难;三是实行优惠帮扶政策。对计划生育女孩户,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承包土地、培训、就业、就医、住房、升学等各个方面给予照顾和优惠,曲江、德庆、封开等县(区)还发动社会捐助为农村纯二女家庭建造新屋等。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妇联、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支持开展“春蕾计划”、“生育关怀行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等活动,促进女孩健康成长和妇女全面发展。(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提高服务管理水平一是制定完善了孕情跟踪管理服务、婴儿出生和死亡报告、超声、染色体检查和人工终止妊娠药品、手术管理等制度。二是不断强化统计监测,多数地方建立了人口计生、公安、卫生、统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加强了孕前、孕期和产后全程服务,从源头上防范性别选择。积极推行住院分娩,协调卫生—6—部门实行出生、引产实名登记制度,加强产后随访服务,及时随访分娩后的产妇,在传授产褥期保健知识和婴幼儿抚养知识的同时,注意宣传关爱女孩和妇女儿童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防止溺弃女婴等行为发生,增强了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五)严肃查处“两非”行为取得突破针对“两非”行为十分隐蔽,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等实际情况,全省建立了“六个入手、六个突破、五个到位”工作机制:即从关键环节入手,突破对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B超以及终止妊娠药品市场的监管;从发动群众举报入手,突破“两非”行为的隐蔽性;从查阅病历档案入手,突破“两非”案源少的僵局;从检查终止妊娠药品入手,突破“两非”行为线索少的困局;从查问引产对象入手,突破“两非”案件取证难的难题;从监测、分析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入手,突破可疑医疗机构。同时,确保领导责任到位;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到位;综合治理经费到位;综合治理职责到位;综合治理督查和汇报制度到位。通过实施上述工作机制,各地积极协调宣传、公安、卫生、法院、食品药品监管、监察、妇联等部门,开展针对“两非”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整治活动,产生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和进展。特别是阳江、韶关两市在查处“两非”案件有较大突破。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查处“两非”案件百余宗,处理涉案人员150余人,收缴罚款500余万元。实践证明,有效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必须坚持标—7—本兼治、综合治理。必须从转变思想观念入手,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引导群众摒弃重男轻女的陋习;必须从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实际困难入手,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使他们政治有地位、经济得实惠、养老有保障;必须从加强孕产期保健服务入手,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实现对生育过程的全程监控;必须从完善工作机制入手,充分发挥党和政府的主导作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对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尽管各地出生人口性别比近年来有所下降,但从全省范围来看,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普遍偏高的现象依然存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基层工作中,目前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地方领导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存在畏难情绪,没有切实担负起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的领导责任;在查处“两非”案件中,有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还不够有效,配合不力,人口计生部门唱“独角戏”,没有真正发挥相关部门的执法主体作用;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社会经济政策和保障措施不够健全,有的还没有落实到位;个别地方工作不够扎实,甚至弄虚作假等。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认识,工作上不能有丝毫的松懈。二、突出重点,落实职责,标本兼治,坚决实现2010年全省出生人口性别基本平衡目标(一)建立健全责任制,政府牵头,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各级党委、政府在研究部署人口计生工作的时候,务必高度重视当地的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要经常听取相关部门的汇报,—8—及时发现和解决综合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纳入对各级党政和相关部门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人口计生部门分别进行考核,进一步明确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实施机构、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和奖惩措施。加强行政问责,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并合理使用“一票否决”权。各级要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确保有人管事。在今年的机构改革中,国家人口计生委设立了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具体的协调职能。各地可参照国家人口计生委的做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编制部门的支持。同时,各级要将综合治理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满足工作的需要。各级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要做好协调工作,要按照2002年中宣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的文件精神,督促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层层把关;要做好相关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衔接工作,形成有利于计划生育女儿户的政策环境;要落实人口计生、统计、卫生、公安、教育和民政等部门相关数据的交流和共享机制,实现住院分娩、流引产、户籍登记、入学、婚姻等信息共享;要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基金会、妇联、共青团等群众团体的作用,支持开展有利于促进男女平等、性别平衡的公益活动;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分析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共同做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各项工作。(二)大力开展“关爱女孩”宣传活动,普及性别平等观念女孩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一向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9—《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男女平等和保护儿童早就有明确的条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和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决定》及《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都对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