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会计课件(五)会计凭证基础会计14课件下载.ppt高职课件教案下载第五章会计凭证第一节会计凭证概述一、会计凭证的意义: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一切单位在处理任何经济业务时,都必须填制或取得会计凭证。如发票、收货单、收据、领料单等。只有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才能作为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完成的证明,才能作为登记账簿的依据。会计凭证的作用:(P.113)1.会计凭证可以反映经济业务的执行、完成情况;2.会计凭证是进行会计核算的依据;3.会计凭证是进行会计监督的依据;4.通过会计凭证可以明确经济责任.二、会计凭证的种类:(P.114)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种。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刚刚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证明经济业务的发生或完成情况的最初的书面证明。它是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是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资料。不能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或实际完成的文件单据,不能作为原始凭证,如购销合同、费用预算等。记账凭证: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的直接作为记账依据的分录凭证。第二节原始凭证(P.114)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原始凭证是多种多样的,但都应具备以下基本内容:1.原始凭证的名称;2.填制原始凭证的日期;3.接受凭证的单位的名称;4.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等;5.填制单位、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6.凭证附件。二、原始凭证的分类:(P.115)(一)原始凭证按其来源不同分类:1.外来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购货发票、车船票、交款时对方的收据等。2.自制原始凭证:是指本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某项经济业务时所填制的原始凭证。如入库单、收款收据、领料单等。(二)原始凭证按其填制方法不同分类:1.一次凭证:是指一次填制完成的凭证。如入库单、领料单、发票、收据等。2.累计凭证:是指一张凭证上连续、累计登记一定时期内不断重复发生的若干项同类经济业务,凭证填制分次进行,直到期末才能填制完成的原始凭证。如限额领料单。3.汇总凭证:又称原始凭证汇总表,是指根据许多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定期汇总而重新编制的原始凭证。如发出材料汇总表等。(三)原始凭证按用途不同分类:(P.116)1.通知凭证:是指要求、指示或命令企业进行某项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如罚款通知单、付款通知单等。2.执行凭证:又称证明凭证,是用来证明某项经济业务已发生或已执行完毕的凭证。如发票、收料单等。3.计算凭证:是指根据其他原始凭证和有关会计核算资料计算、编制的原始凭证。如制造费用分配表、产品成本计算单、工资计算表等。(四)原始凭证按格式、使用范围不同分类:•1.通用凭证:是指全国或某一地区、某一部门统一格式的原始凭证。如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的信汇结算凭证、由税务部门统一制定的发票等。•2.专用凭证:是指单位内部根据本单位管理要求设计的具有特定内容、特定格式和专门用途的原始凭证,如差旅费报销单等。(五)原始凭证按经济业务内容不同分类:(P.115)•三、原始凭证的填制与审核:(P.117)•(一)原始凭证的填制要求:•1.记录真实:真实,不弄虚作假,不涂改。•2.内容完整:凭证项目应逐项填写,不可缺漏。•3.填制及时:当每项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应立即填制原始凭证,不积压,不后补。•4.书写清楚: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复写的要不串行、不串格,不模糊。•5.顺序使用:对收付款项或实物的凭证,要按顺序编号使用,跳号的凭证应加盖“作废”章,不得撕毁。6.遵守以下技术要求:(1)阿拉伯数字不得连笔写,最高位前面应当填写货币符号,如人民币符号“¥”,美元符号“$”等。在货币符号与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凡阿拉伯数字前面有货币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数字单位。所有以元为单位的数字一律填写到角分,无角分的,角位和分位填写“00”或“-”;有角无分的,分位应当写“0”,不得用“-”代替。(2)大写金额前面应有货币名称,如“人民币”等,货币名称与后面的大写数字之间不得留有空白。汉字大写金额的书写应符合规定要求,如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不得使用另、0、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块、毛等字样代替。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字后面应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在“分”字后面不写“整”或“正”字。(3)阿拉伯数字中间有一个或几个“0”时,汉字大写金额中只写一个“零”字,如¥1409.50,应写成人民币壹仟肆佰零玖元五角;¥6007.14,应写成人民币陆仟零柒元壹角肆分;万位或元位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的,汉字大写金额可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不写。如¥1680.32,应写成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107000.53可写成人民币壹拾万柒仟元零五角叁分,或写成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五角叁分。••(4)凭证不得随意涂改、刮擦、挖补。若填写错误,应采用划线更正法。但提交银行的各种结算凭证的大小写金额一律不得更改,如果填写错误,应加盖“作废”戳记,重新填写。•7.填写凭证的其他要求:•(1)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对方公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2)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货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3)一式多联的原始凭证,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并且必须双面复写。••(4)职工出差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据。•(5)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验收证明;退出货款的,必须有对方的收款收据或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6)原始凭证要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填写,复写的可以使用圆珠笔,不得使用红色笔、铅笔。•(二)原始凭证的填制方法:(P.118)•(三)原始凭证的审核:(P.121)•四、原始凭证的审核:(P.122)••1.政策性审核(审核凭证的合法性);•2.技术性审核(审核凭证的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第三节记账凭证一、记账凭证的内容与分类:记账凭证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填制的直接作为记账依据的分录凭证。•(一)记账凭证的基本内容:1.记账凭证的名称;2.记账凭证的填制日期和编号;3.经济业务的内容摘要;4.账户(包括明细账户)名称、记账方向和金额;5.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6.制单、审核、记账、出纳、会计主管等人员的签名或盖章。•二、记账凭证的分类:(一)按记账凭证的用途及使用范围不同分类:1.专用记账凭证:(P.123)(1)收款凭证:是指专门用来记载现金、银行存款增加业务的记账凭证。它既是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有关明细账的依据,也是出纳员收款的证明。•(2)付款凭证:是指专门用来记载现金、银行存款减少业务的记账凭证。它既是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有关明细账的依据,也是出纳员付出款项的证明。••(3)转账凭证:是指专门用来记载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的其他各项经济业务的记账凭证。它是登记有关明细账的依据。••2.通用记账凭证:(P.125)•收付款业务不多的单位,可以使用一种通用格式的记账凭证。这种记账凭证既可以用于收付款业务,也可以用于转账业务,其格式与转账凭证相似,称为通用记账凭证。(二)按记账凭证的填制方式不同分类:1.单式记账凭证:每张记账凭证上只填列一个账户名称,其对应账户的名称仅作参考,不据以记账。一笔经济业务涉及几个账户,就编制几张记账凭证。2.复式记账凭证:是将每一笔经济业务所涉及的全部账户都集中在同一张记账凭证上,用来完整反映经济业务概况。使用这种凭证,每笔经济业务一般只需编制一张记账凭证。(三)按记账凭证反映的业务量不同分类:1.单项记账凭证:既普通记账凭证,是指根据原始凭证编制,只反映某项经济业务会计分录的记账凭证。前面介绍的收、付、转凭证,通用记账凭证等,都是单项记账凭证。2.汇总记账凭证:是指根据许多同类的单一记账凭证定期加以汇总而重新编制的记账凭证。目的是简化登记总账的手续。如汇总收款凭证、汇总付款凭证、汇总转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其格式见P.127)二、记账凭证的填制:(一)记账凭证的填制依据: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单独填列;也可以根据反映同类经济业务的若干张原始凭证汇总填列,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不能汇总填列在一张记账凭证上;还可以直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列;对于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根据有关账簿记录填列。无论是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还是账簿记录,都须经事先审核无误后,才能作为填制记账凭证的依据,以免发生差错。•(二)记账凭证的填制要求:1.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除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一般都要附有原始凭证,并要注明原始凭证的张数(一般以自然张数为准)。如果附有原始凭证汇总表,应将其一并计入附件张数。但报销差旅费的零散票券,可粘贴在一张纸上,作为一张原始凭证。••2.凭证编号要连续、规范。要按月顺序编号。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以上记账凭证的,应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举例说明)•3.摘要填写简明概括。•4.正确填写会计分录。•5.项目齐全,责任明确。••6.填制完经济业务后,如有空行,应当在金额栏空白处的右上角至左下角划注销线。•7.凭证填制出错的,应重新填制。已经登记入账的,应按错账更正方法更正(第六章详讲)。•8.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机制记账凭证应当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并应认真审核,做到准确无误。打印出来的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要签字或盖章,以明确责任。(三)记账凭证的填制方法:1.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的填制:(P.129)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是根据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凡是引起现金、银行存款增加的业务,都要编制收款凭证;凡是引起现金、银行存款减少的业务,都要编制付款凭证。对于现金和银行存款之间的相互划转,一般只编制付款凭证,不编收款凭证,以避免重复记账。•收款凭证的“借方科目”应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贷方科目”则应填写对应科目;•付款凭证的“贷方科目”应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借方科目”则应填写对应科目。•2.转账凭证的填制:(P.130)转账凭证是根据不涉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的转账业务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它不设主体科目栏,某项业务涉及的会计科目全部填在会计科目栏内,用借方金额和贷方金额来确定科目的对应关系。•3.通用记账凭证的填制:(P.131)•4.补充汇总记账凭证(或科目汇总表)的填制:•根据收、付、转凭证或通用记账凭证,按照相同的会计科目归类,定期汇总每一个会计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并将发生额填入科目汇总表的相应栏内。科目汇总表的编制时间,应根据各单位业务量的大小确定。三、记账凭证的审核:(P.131)记账凭证编制后,必须经过认真审核,才能据以登记账簿。记账凭证审核的主要内容是:1.审核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内容是否一致。2.应借应贷会计科目的对应关系是否正确,借贷金额是否相等,合计计算是否正确。3.规定项目是否填列齐全,有关人员是否签名盖章。第四节会计凭证的传递与保管一、会计凭证的传递:(P.132)二、会计凭证的保管:(P.133)会计凭证在记账后,应定期按照编号顺序整理,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并在装订线上加贴封签。如果所附的原始凭证过多,可单单独装订,妥善保管,并在记账凭证上注明。装订成册后,应指定专人保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室登记归档。单位未设立档案室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应办理登记手续。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凭证的编号、内容、金额等,经财会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