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与XXXXXXXX有限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二○一一年[]月[]日甲方: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乙方:法定代表人:通讯地址:鉴于:1、甲方及其碧桂园控股旗下其他公司(以下合称“甲方”)拟在地产的开发过程中,针对乙方业态业态,与优质品牌的商家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乙方”),此处为简介。拟在全国范围内着力打造乙方业态企业过程中,与优质品牌的商家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就国内商业地产项目的合作达成本战略合作协议。1.合作主体及目的1.1合作主体本协议下的甲方同时也代表碧桂园控股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投资设立的持有并负责运营地产项目的其他公司(含已设立及尚未设立的)。乙方同时也代表乙方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投资设立的子公司。1.2合作目的甲、乙双方同意利用各自在品牌、行业资源、产业优势等方面的有利条件,在中国建设和运营高水准乙方业态进行战略合作。1.3非排他性双方同意,互视对方为战略合作伙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业务拓展,但并不妨碍对方与其他经营业务相似的主体进行沟通、洽谈、合作。2.合作方式双方同意双方的合作方式主要包括以下三种,视项目的具体情况而定:2.1未开业项目的合作对于甲方投资建设、收购或输出经营管理的此类地产项目,在确定有乙方业态规划时,甲方可优先考虑向乙方提供该地产项目内的新物业给乙方用于开设乙方企业。甲方应尽力保证该新物业符合开设乙方的要求。2.2已开业或基本建成的项目合作对于甲方投资建设、收购或输出经营管理的此类地产项目,若经甲方评估可以增加乙方业态,甲方负责新增乙方业态的报批、报建事宜。2.3乙方拓展新项目的合作乙方利用其品牌和资源优势进行项目拓展时,在洽谈地产项目时,若有可行且适合甲方进行投资建设、收购、输出经营管理的商业地产项目时,乙方应积极向甲方推荐项目。3.合作流程3.1甲方在获得项目后,可优先考虑该项目与乙方合作,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该项目的具体情况,提供项目资料。3.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30天内,就该项目的合作意向给出书面回复,否则甲方有权选择其它乙方业态运营商。3.3若乙方确定对该项目有合作意向,则甲乙双方应在30天内进一步就该项目的合作事宜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意向书。3.4在甲方策划项目期间,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必要的乙方业态规划及布局建议。3.5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相关租赁合同。3.6乙方在该项目承租物业用以开设乙方企业,并按相关租赁合同的规定支付租金。3.7对于2.3提到的合作项目,乙方应提供必要的项目资料,若甲方有意向,则乙方应积极协助促成。4.保密4.1甲、乙双方均承诺,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或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它技术和经营信息,任何一方均负有保密义务,并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和制止任何其它方的侵权行为。在未得到对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有必要知悉的关联公司除外)披露或泄露,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带来的损失。4.2甲、乙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而解除。5.双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和乙方分别就本协议下的合作做如下陈述和保证:5.1各方是按照其注册地法律合法成立和有效存续的公司。5.2各方拥有完全和充分的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签订本协议及各具体项目的租赁合同,并按本协议及租赁合同的规定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根据本协议和租赁合同的条款,本协议及租赁合同一经各方签署后,将构成对各方有效及具约束力的责任。5.3各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协议以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必需的所有授权和批准。6.双方关系6.1甲乙双方均为本协议之独立的签约人,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委托关系、经纪关系或代理关系。6.2双方自行承担各自在本协议下的风险和责任、以及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费用和开支。任何一方无需承担另一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商业风险而做出的赔偿。7.其他7.1本协议是甲、乙双方进行广泛合作的战略框架性文件。双方关于具体项目合作的具体内容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将在另行签订的具体合同中予以明确。7.2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延期。7.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7.4本协议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文本一致,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法定代表(授权代表):法定代表(授权代表):日期:2011年月日日期:2011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