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符合申诉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受理对符合申诉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教师和被申诉人。对属于其他管辖单位的申诉事项,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并及时告知申诉人。申诉教师提出书面申诉。如口头提出申诉,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应当当场作好申诉笔录。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在15日内对申诉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经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制作申诉处理决定书。结案存档申诉当事人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可向漕河镇中心校申请复核。送达处理决定书,填制送达回证徐水区南留中学教师申诉处理程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