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1)一、建造师相关管理制度(一)了解建造师框架体系1、建造师制度起源于英,发展于美,国际建造师协会有17个成员。2、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对全国注册建造师实行统一管理;省建设厅负责二级注册建造师监督管理。3、分级别、分专业:一级和二级;一级10个专业,二级6个专业。4、注册建造师制度体系:六大标准:职业实践标准、教育和评估标准、考试标准、注册标准、执业标准和继续教育标准。(二)掌握考试管理1、二级:全国统一大纲、各省组织考试2、一级:全国统一大纲、全国统一考试(三)掌握注册管理1、注意注册建造师与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区别。2、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类别:初始、延续、变更、增项注册四类。有效期3年。例:注册建造师卫某2006年1月办理了延续注册,2007年1月因工作调动而办理了变更注册,变更后他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在()年内有效。A、2B、3C、4D、5答案:A3、因变更注册不及时损失由聘用企业负责。(四)掌握执业管理1、执业范围:考核认定或通过全国统考取得资质证书并经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在全国范围内执业。2、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签字盖章情形:(1)工程施工管理文件;(2)质量合格文件。3、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级别限制大型工程:本专业一级中型工程:本专业一级、二级小型工程:无限制(五)掌握继续教育管理继续教育年学时:共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其中公共和专业各3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公共和专业各30学时)。注册两个以上专业:60个公共学时外,每个专业各20学时(六)掌握信用档案管理注册建造师的信用档案:包括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不良行为: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七)掌握监督管理1、监督管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2、相互告知: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报告注册机关;注册机关将注册信息告知建设主管部门。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2)二、法律体系和法的基本形式(一)掌握法律体系法律体系通常包括宪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与诉讼法。1、重点掌握一些容易混淆的法的归属:如合同法属民法;公司法属商法;建筑法属经济法;消防法属社会保障法等。例1、下列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规,属于民法的是()。A.建筑法B.保险环境保护法C.合同法D.安全生产法答案:C例2、下列法律中,属于商法的是()。A.担保法B.公司法C.招标投标法D.消防法答案:B2、熟悉法律体系的大概内容。例3、社会保障法是调整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A.社会治安B.社会福利C.社会秩序D.社会环境答案:B例4、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是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和其他公害的法律。A.社会治安B.社会福利C.防治污染D.社会环境答案:C例5、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建筑法》属于()部门。(09真)A.民法B.商法C.经济法D.诉讼法答案:C(二)熟悉法的形式法律形式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此外,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等也属于我国法的形式。宪法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的法。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低于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1、各法的形式的制定机关。例:行政规章是由()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A.地方人民政府B.最高国家行政机关C.国务院D.国家行政机关答案:D2、各法的形式的效力等级。例:法律效力等级是正确适用法律的关键,下述法律效力排序正确的是()。A.国际条约宪法行政法规司法解释B.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C.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D.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答案:D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3)三、宪法(一)掌握公民的基本权利1、平等权2、政治权利和自由3、宗教信仰自由4、人身自由5、社会经济权利: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6、文化教育权利7、监督权和获得赔偿权监督权: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获得赔偿权原因: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二)掌握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服兵役;依法纳税。例: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宪法权利包括()(09真)A、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B、有言论、出版、游行和示威的自由C、有宗教信仰的自由D、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和建议权E、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权利答案:A,B,C,D四、民法(一)掌握民事法律关系构成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1)自然人自然人不仅包括公民,还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2)法人法人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法人的分机机构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种类:财、物、行为、智力成果。例:下列各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是()(09真)A、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价款B、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建筑物C、建材买卖合同中的建筑材料D、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中的勘察行为E、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的施工图纸答案:A,B,C,D,E3、民事法律关系内容例:远方建筑公司(施工单位)与长城开发公司(建设单位)签订了一个施工承包合同,由远方建筑公司承建一个20层的办公楼。合同中约定开工日期为2007年4月8日,竣工日期为2008年8月8日。每月26日,按照当月所完成的工程量,长城开发公司向远方建筑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这个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如下:(1)主体:远方建筑公司、长城开发公司;(2)客体:办公楼、工程款;(3)内容:(1)远方建筑公司按期开工、按期竣工并提交合格工程;(2)长城开发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4、民事法律关系变更主体变更客体变更5、民事法律关系终止自然终止:履行。协议终止:即时终止(事后);约定终止条件(事先)。违约终止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4)(二)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要式法律行为与非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才为合法不要式法律行为:对形式没有要求,口头、书面和其他形式均可。例: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分类,以下说法错误的是()(09真)A、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试法律行为B、订立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要式法律行为C、建设单位向商业银行的贷款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D、自然人之间的借款行为属于不要式法律行为答案:C2、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1)法律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何谓意思表示真实:内心的效果表示与表示意思一致。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乘人之危等情形。意思不真实的法律后果:无效或被撤销。(3)行为内容合法表现为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4)行为形式合法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5)(三)掌握代理制度1、代理的含义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受领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直接对本人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关系当事人: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2、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3、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责任承担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代理违法事项: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无权代理责任:追认时:被代理人承担(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不追认时,行为人承担。转代理责任:经被代理人的同意:被代理人承担;不经被代理人同意,代理人承担(例外: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时,由被代理人承担)。例:张某原是甲建筑公司的采购员,辞职后与王某合办一家乙建筑设备租赁公司。张某现以甲公司的名义与其长期负责的甲公司大客户丙公司签了3000吨钢材购销合同,丙公司对王某辞职并不知情。则对该合同承担付款义务的应是()。A、甲建筑公司B、乙建筑设备租赁公司C、张某D、张某、王某与乙建筑设备租赁公司答案:A第三讲建设工程法律制度(2)4、代理的终止委托代理的终止情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情形:(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注意:被代理人死亡委托代理不一定终止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6)掌握债权1、债的概念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2、债的发生根据(1)合同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2)侵权行为(3)不当得利(4)无因管理(5)债的其他发生根据:遗赠、扶养、发现埋藏物等。例:引起债权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是()。(09真)A、合同B、扶养C、不当得利D、无因管理答案:A案例:愚公采石场专门生产建筑用石料,2006年7月5日,愚公采石场将应该发给蓝天建筑公司的5000m3碎石发给了顺达路桥公司。2006年7月20日,愚公采石场向顺达路桥公司索取这批石料,但是顺达路桥公司却以愚公采石场要支付这些天的保管费用为归还石料的前提,顺达路桥公司的要求合理吗?分析:合理。本案例中顺达路桥公司与愚公采石场都负有债务,顺达路桥公司的债是基于不当得利的债,应该将所得的石料归还给愚公采石场。愚公采石场所负的债是基于无因管理的债,应该向顺达路桥公司支付这批石料的保管费用。3、债的消灭(1)履行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了实现,当事人间设立债的目的已达到,债的关系也就自然消灭了。(2)抵销法定抵销的条件:必须是对等债务;必须是同一种类的给付之债;同类的对等之债都已到履行期限。(3)提存(4)混同企业合并,产生混同的法律效果。(5)免除(6)当事人死亡债因当事人死亡而解除,仅指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之债。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7)知识产权1、知识产权基本特征:具有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2、著作权(1)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文字作品、美术作品、建筑作品、图形作品、模型作品(2)著作权的内容: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注意:发行权是财产权不是人身权。(3)著作权的侵权与保护3、专利权(1)专利权的主体职务发明专利权主体: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单位(2)专利权的保护对象: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保护期限:发明20年;其他10年。4、商标权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2011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考前预习资料(8)诉讼时效1、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