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基础知识南京市环境监察支队王东寅第一章、前言环境保护:用经济、法律、行政的手段保护自然资源并使其得到合理的利用,防止自然环境受到污染和破坏,对受到污染和破坏的环境做好综合治理,以创造适合于人类生活、劳动的环境。第一章、前言环境管理: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基本职能。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教育和科学技术手段,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处理国民经济各部门、各集团和个人有关环境问题的相互关系,使社会经济发展在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同时防止环境污染和维护生态平衡。第一章、前言环境管理的内容:1、环境计划的管理:环境计划包括工业交通污染防治、城市污染控制计划、流域污染控制计划、自然环境保护计划以及环境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宣传教育计划等;还包括在调查、评价特定区域的环境状况的基础区域环境规划;第一章、前言2、环境质量的管理:主要有组织制订各种质量标准、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调查、监测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以及预测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第一章、前言3、环境技术的管理:主要包括确定环境污染和破坏的防治技术路线和技术政策;确定环境科学技术发展方向;组织环境保护的技术咨询和情报服务;组织国内和国际的环境科学技术合作交流等。第二章、环境保护的对象——自然资源定义:自然环境中与人类社会发展有关的、能被利用来产生使用价值并影响劳动生产率的自然诸要素。属性:可用性、整体性、变化性、空间分布不均匀性和区域性等,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社会物质财富的源泉。第二章、环境保护的对象——自然资源分类:1、按照可持续性分为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可再生资源:可反复利用的资源,如气候资源(太阳能)、水资源、地热资源(地热与温泉)、水力等。不可再生资源:形成周期较长的资源,如金属矿、非金属矿、核燃料、化石燃料等。第二章、环境保护的对象——自然资源2、按照资源特性分为生物资源、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水资源等。生物资源:在目前的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下人类可以利用与可能利用的生物,包括动植物资源和微生物资源等。第二章、环境保护的对象——自然资源水资源:在目前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为人类利用和可能利用的一部分水源,如浅层地下水、湖泊水、土壤水、大气水和河川水等。农业资源:农业自然资源和农业经济资源的总称,包含农业生产可以利用的自然环境要素,如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资源和生物资源等。第二章、环境保护的对象——自然资源土地资源:在目前的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以被人类利用的土地,由地形、气候、土壤、植被、岩石和水文等因素组成。海洋资源:海洋生物、海洋能源、海洋矿产及海洋化学资源等的总称。如鱼虾、海底石油、天然气、潮汐能、波浪能、锰结核、钛、锆以及从海水中提取淡水和各种化学元素(溴、镁、钾等)及盐等。第三章、污染环境的形式1、水污染2、大气污染3、噪声污染4、固体废弃物污染1、水污染定义:污染物进入河流、湖泊、海洋或地下水中,使水质和底泥的物理、化学性质或生物群落组成发生变化,降低了水体的使用价值和功能的现象。1、水污染污染源:未经处理而排放的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的农田污水;堆放在河边的工业废弃物和生物垃圾;矿山污水,水土流失等。生活垃圾赤潮淮河水污染1、水污染危害:污染物通过饮水或食物链进入人体,使人急性或慢性中毒,砷、铬、铵类、笨并(a)芘等还可诱发癌症;水质污染后,工业用水必须投入更多的处理费用,同时增大设备腐蚀、影响产品质量,甚至造成停产;农业使用污水,使作物减产,品质降低,甚至使人畜受害,大片农田遭受污染,降低土壤质量。2、大气污染定义:自然或人为原因使大气中某些成分超过正常含量或排入有毒有害的物质,对人类、生物和物体造成危害的现象。污染源:工厂排放、汽车尾气、农垦烧荒、森林失火、炊烟(包括路边烧烤)、尘土(包括建筑工地)等。工厂排放秸秆焚烧2、大气污染危害:对人体造成呼吸道疾病,长期接触导致中毒、致癌甚至死亡;对植物可使其可使其生理机制受压抑,成长不良,抗病虫能力减弱;对气候产生不良影响,如降低能见度,减少太阳辐射而导致城市佝偻发病率增加;大气污染物能腐蚀物品,影响产品质量。3、噪声污染定义:因自然过程或人为活动引起各种超过了人类所能允许程度的声音,以致危害人畜健康的现象。3、噪声污染污染源:⑴交通噪声:包括机动车辆、船舶、地铁、火车、飞机等发出的噪声;⑵工业噪声:工厂的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⑶建筑噪声:主要来源于建筑机械发出的噪声;⑷社会噪声:包括人们的社会活动和家用电器、音响设备发出的噪声。3、噪声污染危害:长期在强噪声环境下,内耳器官会发生器质性病变,造成耳聋;对人体其它系统带来危害,如头痛、脑胀、失眠、全身疲乏无力以及记忆力减退等神经衰弱症状;特强噪声会损伤仪器设备,甚至使仪器设备失效。4、固体废弃物定义: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1)城市生活固体废弃物: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医院垃圾、商业垃圾、建筑垃圾等;(2)工业固体废弃物:采矿废石、选矿尾矿、燃料废渣、化工生产及冶炼废渣等;(3)农业废弃物:主要来自粪便以及植物秸秆类。生活垃圾选矿废渣4、固体废弃物危害:污染水体:固体废物未经无害化处理随意堆放,将随天然降水或地表径流入河流、湖泊,其有害成份如汞、镉、铅等微量元素影响人体健康;4、固体废弃物污染大气:固体废弃物中的干物质或轻质随风飘扬,会对大气造成污染。一些有机固体废弃物长期堆放,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下会被微生物分解,释放出有害气体;污染土壤:未经处理的有害固体废物,其有毒液体渗入土壤,杀死土壤中的微生物,破坏生态平衡,污染严重的地方甚至寸草不生。“十五小”【“十五小”】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重污染小企业,指199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令取缔关停的十五种重污染小企业。包括:1、小造纸。年产5000吨以下生料造纸。年生产能力小于1万吨的化学制浆造纸生产装置。2、小制革。年产折牛皮3万张以下。3、小染料。年产500吨以下。4、土炼焦。采用“坑式”、“萍乡式”、“天地罐”和“敞开式”等落后方式。5、土炼硫。土法,同炼焦。6、土炼砷。年产100吨以下土法。“十五小”7、土炼汞。年产10吨以下土法。8、土炼铅锌。年产2000吨以下土法。9、土炼油。无国家审批(国务院审批)。10、土选金。溜槽、混汞、小堆浸等。11、小农药。无生产许可证、正规设计。12、小电镀。含氰电镀,无正规设计、工艺落后。13、土法石棉制品。土法。14、放射性制品。无审批手续。15、小漂染。年产1000万米以下。“新五小”【“新五小”】指国家经贸委限期淘汰和关闭的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产品质量低劣、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新五小”企业。包括:1、小水泥。直径1.83米以下熟料粉磨站;窑径2.2米以下、年产4.4万吨以下机立窑。窑径2.5米及以下干法中空窑。2、小火电。单机容量小于或等于5万千瓦的常规小火电机组。3、小炼油。100万吨以下的原经审批的炼油厂。4、小煤矿。无安全设施、无四证(采矿证、生产证、矿长资格证、营业执照)小煤矿,单井井型低于年产9万吨以下的煤矿。5、小钢铁。平炉、10吨以下(含)电炉、1.5平米以下鼓风炉、100立方米以下(含)高炉、15吨以下(含)转炉。第四章、保护环境的行政手段(一)、排污收费制度(二)、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制度(三)、环境行政处罚(一)、排污收费制度定义:排污收费是国家对排放污染物的组织和个人(即污染者),实行征收排污费的一种制度,这是贯彻“污染者负担”原则(ThePolluterPaysPrinciple)的一种形式。(一)、排污收费制度收费原则:排污即收费、强制征收、属地分级征收、征收程序法定化、征收时限固定、政务公开、上级强制补缴追征、特殊情况下可实行减免缓征、“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缴纳排污费不免除其他法律责任等共11个原则。(一)、排污收费制度征收程序排污申报排污申报审核排污费核定确定并予以公告送达《排污缴费通知单》排污者缴费排污申报登记内容排污者基本情况:包括排污者详细地址、法人代表、产值与利税、正常生产天数、缴纳排污费情况、产品产量、原辅材料等;生产工艺示意图;固体废物的产生、处置与排放情况。排污申报登记内容用水排水情况:包括新鲜用水量、循环用水量、污水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排放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等指标;废气排污情况:包括生产工艺废气排污和燃料燃烧废气排污等;排污申报登记审核要点申报内容是否齐全;生产过程中物料投入产出是否平衡或合理;排污者实际生产能力、管理和治理水平是否合理;排污申报登记审核要点对所用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利用相关部门的数据进行分析;利用排污者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分析排污者近几年的环境守法记录。排污核定方法实测法:用自动监控的连续计算计量数据来确定排污量,是最合理科学的计量污染物的方法。但由于历史原因,近几年才针对一些重要污染源开始监测。大多数排污单位仍根据环境监测数据采用物料衡算方法,确定污染源排污量。排污核定方法产污-排污系数法:在正常技术经济和管理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所产生(或排放)的污染物数量统计平均值。产污系数:在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所排放的污染物的量;排污系数:在有污染治理设施的情况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所排放的污染物的量。排污核定方法物料衡算法: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物料情况进行定量分析的一种方法,其基本原理是不管某一生产过程中物料发生物理变化还是化学变化,生产过程中某一基准物的投入和产出的质量是守恒的。排污核定方法物料衡算法把工业污染源排污量、生产工艺和管理、资源的综合利用及环境治理结合起来,全面系统地研究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是一种科学有效的计算方法。(二)、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制度根据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建设项目环境监察主要是执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二)、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制度主要内容包括:①对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②对建设项目进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③对建筑施工现场环境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分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及简要环境影响说明,环保部门对两者进行审查,以确定该项目能否开始基本建设程序;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建设单位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环保部门对其进行技术审查和审批,建设单位根据批准项目编制设计任务书,环保部门审查其中的环境保护相关内容。“三同时”制度定义:建设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和它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同时设计:项目的初步计划阶段应有环境保护篇章,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有污染防治设施的施工图,而且应经过环保部门的设计审查;“三同时”制度同时施工:项目开工后,环保工程或防污染工程要与主体工程同时安排项目预算、施工计划,保证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使用;同时投产:施工完成,污染防治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试生产,经环保部门验收后,同时投入生产或使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框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三同时”管理阶段环评后评价(三)、环境行政处罚环境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罚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具体体现,由法定行使环境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对尚未构成犯罪的单位和个人实施的行政制裁。(三)、环境行政处罚实施原则: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行政处罚轻重与行政责任大小相当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受行政处罚不免除民事责任原则。环境行政处罚的裁量1、从重处罚主观恶意:恶意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