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码:1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促进五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号】巴府办发[2009]58号【颁布部门】巴中市政府【颁布时间】2009-08-12【实施时间】2009-08-12【时效性】有效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促进灾区群众、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和返乡农民工等五类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八月十二日 巴中市促进灾区群众就业工作方案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落实全省就业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帮助灾区群众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促进灾区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当前页码:2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两个强力推进”的战略部署,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抓住扩大内需和灾后恢复重建的机遇,以落实灾区就业援助政策为着力点,通过公益性岗位、劳务输出、以工代赈、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帮助企业恢复生产吸纳就业,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等措施,帮助更多的灾区群众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 二、工作目标 帮助灾区群众,特别是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因灾伤残学生家长、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得到及时有效的就业援助,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全年帮助1000人实现异地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创造公益性岗位。各级政府将公益性岗位作为安置灾区就业困难群众的重要途径。结合灾后重建的实际,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创造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因灾伤残学生家长、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劳动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并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 (二)推动实施以工代赈方式。根据灾后重建的需求,在组织实施灾区土地整理、恢复农业基础设施、修复乡村道路、修复农林水利设施、治理地质灾害等项目中,通过以工代赈方式,把灾区群众组织起来就业。(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发展改革、交通、规划和建设、农业等部门) (三)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进一步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缓缴社会保险费、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组织企业职工培训等政策,稳定就业岗位。劳动保障、财政、国资、经委等部门要做好困难企业的认定工作,鼓励企业吸纳灾区群众就业。劳动保障、财政、税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认真落实税费减当前页码:3 免、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劳动保障、财政、经委、国资、税务等部门) (四)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改善创业环境,放宽准入条件、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贷款门槛、健全服务组织、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积极筹措贴息资金,扩大贷款规模;财政部门要落实贴息政策措施;工商、税务部门要落实税费减免扶持政策;劳动保障部门要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创业培训、政策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工商、税务、人行、劳动保障等部门) (五)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围绕灾后重建项目和劳务输出的用工需求,以县(区)为单位统筹各类培训资金,实施项目管理,重点对已有就业去向的灾区群众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加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提高就业成功率。(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劳动保障、教育、农业、扶贫等部门) (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组织实施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工作场所。实行就业实名制、失业登记制、用工备案制。开展以“助你就业,共创美好新生活”为主题的地震灾区“手牵手就业援助行动”,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不断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和效率。(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劳动保障、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解决就业问题作为灾后重建的重要工作来抓,县(区)政府是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地要制定解决灾区群众就业问题的具体方案,做到目标、责任、措施、人员、经费五到位,推进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劳动保障部门发挥牵头作用,负责灾区就业援助的组织协调,财政、国土、规划和建设、农业、交通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灾区就业工作。当前页码:4 (三)加强督查督办。各地要加强对灾区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准确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上将组织专项督查,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加强宣传报道。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积极宣传促进灾区群众就业的各项政策;宣传开展就业服务的典型做法;宣传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吸纳灾区群众就业的先进典型;宣传受灾群众自强自立,不等不靠,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成功事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 巴中市促进灾区群众就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责任单位 异地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人数 合计 1000 市本级 50 巴州区 250当前页码:5 南江县 500 通江县 100 平昌县 100 巴中市促进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工作方案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落实全市就业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促进城镇低收入家庭(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帮助其提高收入水平,改善生活条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两个强力推进”的战略部署,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以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为重点,以开展就业援助为支撑,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等措施,多渠道促进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二、工作目标 将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特别是其中的“4050”人员、残疾人、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当前页码:6 ,及时提供有效的就业援助,使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全年帮助625名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实现就业。 三、工作措施 (一)认定就业援助对象。各县(区)政府要制定城镇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民政部门要制定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做好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受理城镇低收入家庭人员的就业援助申请,将其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建立基础台账和数据库,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县(区)政府,民政、劳动保障等部门) (二)开发公益性岗位和社区就业岗位。各县(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大力开发劳动保障协理、公共交通协管、社会治安协管、环境卫生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大力发展社区就业实体,开发社区服务、社区管理等就业岗位;劳动保障部门要优先帮助安置符合岗位要求的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对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劳动保障、民政、财政等部门) (三)开展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针对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的特点,组织有就业创业愿望的人员参加就业前培训、再就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实行项目管理,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 (四)鼓励吸纳就业和自主创业。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企业吸纳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的认定工作,并对吸纳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的用工单位按规定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税务、工商部门要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扶持政策;对自主创业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各部门按规定提供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场地安排等方面的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劳动保障、财政、税务、工商、人行等部门)当前页码:7 (五)开展就业援助服务。劳动保障部门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设专门窗口,对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开展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指导等援助服务;通过组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参加招聘活动,或个别介绍、送岗位到家等形式,为他们及时提供就业岗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积极做好所属就业援助困难的认定工作。(责任单位:劳动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促进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县(区)政府是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各地要制定解决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问题的具体方案,确保目标、责任、措施、人员、经费五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劳动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负责做好促进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的组织协调工作,民政、财政、税收、金融、工商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促进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和创业工作。 (三)完善联动机制。劳动保障、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工作的联动机制,将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社会救助申领条件与接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劳动情况相挂钩,形成促进就业的政策导向,鼓励和引导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积极就业。 (四)加强督查督办。各地要加强对促进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准确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五)加强宣传报道。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就业援助的各项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实现就业创业的低收入家庭典型,大力宣传用人单位吸纳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的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当前页码:8 附件 巴中市促进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责任单位 城镇低收入家庭失业人员就业人数 合计 625 市本级 75 巴州区 170 南江县 120 通江县 120当前页码:9 平昌县 140 巴中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市教育局、市人事局)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9〕30号)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实现就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发展战略目标,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政策,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健全机制,着力拓展就业渠道、强化信息引导、鼓励自主创业、加大就业培训、加强政策支持,努力构建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格局,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工作目标 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促进1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帮助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60%实现就业,使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及时得到有效的就业援助。 三、工作措施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薪酬补贴、生活补贴等扶持政策。实施和扩大我市“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当前页码: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