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风险管理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授权室导论信用卡业务的收入来源主要有利息收入、佣金收入、年费收入、滞纳金收入,还有像邮购分期、POS分期这样的高收入业务。利息收入是主要收入来源。信用卡业务之所以可以给银行利润做出这么大的贡献就是在于其高达18%的利息收入。国外的信用卡利率更高,所以像花旗这样的信用卡大行,该业务可以贡献三分之一的利润。信用卡高额的利息收入来源于银行的高风险——资产不良率,而且信用卡的不良率要高于其他信贷业务的不良率,这是因为信用卡主要靠循环透支来盈利。经营良好的信用卡业务净资产回报率比传统的信贷业务高出一倍以上,但是,如果风险控制不当,信用卡业务就成了滑铁卢,导致亏损甚至破产。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的数字显示,银行首先在房地产业出现不良,接着是车贷,然后是信用卡。在金融海啸的特殊时刻,风险控制至上,信用卡风险管理的战略是调整客户结构:积极拓展高端客户,对低端的高风险客户实行从紧的信审政策。目录信用卡风险定义信用卡风险类型信用卡欺诈风险欺诈风险的防范第一部分第二部分第三部分第四部分相关法律规定第五部分第一部分信用卡风险定义信用卡风险定义(一)某客户由于信用卡遗失,导致卡片被盗刷2400元某客户死亡,其信用卡的欠款6100元无法被追回银联线路故障,所有交易在30分钟内无法进行某客户经营失败,信用卡欠款1万余元仅偿还10%卡中心员工不慎丢失重要客户资料思考:这些是风险吗?信用卡风险定义(二)广义的风险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狭义的风险一种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信用卡风险发卡机构在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利因素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信用卡风险定义(三)指经济单位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评价,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所造成的损失,期望达到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管理活动。风险管理是一种持续行为,而不是一种定期过程,风险管理源于一系列得到公认的相关策略。风险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之一。风险管理Q:风险管理是否就是要求杜绝一切风险?A:风险和收益往往相伴,相互平衡,先进的风险管理是经营风险,而不是单纯的控制风险。信用卡风险定义(四)案例表明,经营良好的信用卡业务净资产回报率比传统的信贷业务高出一倍以上,但是,如果风险控制不当,信用卡业务就成了滑铁卢,导致亏损甚至破产。花旗银行美国ProvidianNextCardE-时代先锋韩国信用卡公司利润占赢利的1/3对“次优信用”者目标市场客户群体的风险控制不当,导致利润大幅下降,股票价格下落95%以上在利用数据库进行市场营销时,部分非目标客户被混入发卡对象,进一步抬高了总体坏账率盲目发展和疏于管理,导致350万韩国人未能按期还款,占韩国工作人口的16%信用卡风险定义(五)第二部分信用卡风险类型信用卡风险类型(一)信用卡业务面临的风险类型主要可划分为:外部风险内部风险信用卡风险类型(二)内部风险系统风险由于系统不完善、运行不稳定所形成的风险。内部作案风险信用卡从业人员内外勾结,利用漏洞作案而形成的风险。管理和操作失误风险由于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或操作不当而造成的风险。信用卡风险类型(三)外部风险信用风险合法持卡人由于资金不足,无力偿还。欺诈风险不法之徒通过非法手段骗取银行资金。法律风险法律制度不完善,产生的诉讼纠纷。市场竞争风险国内外竞争者的加入,经营成本增加。信用卡风险类型(四)某客户由于卡片遗失,导致被盗刷2400元某客户死亡,其欠款6100元无法被追回银联线路故障,所有交易在30分钟内无法进行某客户由于经营失败,所欠款1万余元仅偿还10%卡中心员工不慎丢失重要资料思考:下列情况是什么类型的风险?第三部分信用卡欺诈风险欺诈风险定义什么是信用卡欺诈?什么是欺诈风险?信用卡欺诈是指嫌疑人以非法手段骗领、冒用、伪造或变造信用卡、盗窃或利用信用卡及其机具对持卡人、银行资金进行欺诈的违法、犯罪行为。由此带来损失的可能性称为欺诈风险。欺诈风险类型欺诈的分类(发卡行、卡组织、国家/地区)伪卡遗失/被盗伪冒申请帐户接管CNP伪冒申请(一)伪冒申请—定义Q:下列何种情况属于伪冒申请?a.持卡人或申请人身份虚假b.未经允许冒用他人身份申办信用卡c.持卡人为获得较高额度而虚报收入证明伪冒申请(二)伪冒申请—案例07年6月,催收室同事在催收过程中联系到我行持卡人王某,对方称从未办理过我行信用卡,申请表中填写的资料也不完全相符,提交了声明书后转介欺诈调查室跟进调查。调查发现王某曾在招聘过程中将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详细信息透露出去。该案为诈骗公司利用招聘之名获取真实申请人的资料后,申办银行信用卡。未达卡(一)未达卡—定义嫌疑人在没有得到持卡人明确或默示的授权情况下,在卡片邮寄给持卡人的过程中截留并使用了信用卡。•信用卡申请人的申请意愿真实•银行发出信用卡•申请人未收到卡片•他人收到卡片•他人激活信用卡•他人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未达卡(二)未达卡—案例北京某房产发展有限公司市场部员工陈晶(化名),06年5月申请我行信用卡。PRM侦测员6月某天,发现此卡消费2000元,致电陈晶,对方称从未收到卡片,冻结卡片、查核信息,通讯地址为单位地址。经欺诈调查组调查发现:曾通过客服热线修改交易密码。经陈晶确认,用于修改密码的手机号码为其单位保安的号码。卡片系该保安签收并用于消费。帐户接管(一)帐户接管—定义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真实持卡人的身份或账户信息,并凭盗用信息假冒持卡人对信用卡账户信息进行变更骗取钱财。•获取真实持卡人的帐户信息、个人信息•致电银行客服,修改帐户信息(挂失重制卡)•收到卡片,盗刷卡片帐户接管(二)帐户接管—案例客户王先生收到我行提示短信,称其于2008年1月12日更改了通讯地址。致电客服查询,发现有人冒用王先生个人信息致电客服,挂失卡片、更改通讯地址后补寄新卡。经欺诈调查与王先生确认发现,致电客服的电话为其同事手机,两人关系较好,其同事了解了王先生的个人信息、冒用其身份致电我行客服,接管了其信用卡帐户。CNP(一)CNP—定义即CardNotPresent(卡片不出现交易)。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真实持卡人的卡片信息(卡号、有效期、CVV2等),并凭盗用信息进行卡片不出现的交易,如网络交易、电话订购等。CNP(二)CNP—案例持卡人李先生拥有我行VISA普卡1张。PRM侦测员发现此卡片产生一笔数额$10.00的网络交易;致电李先生核实,对方称从未进行网络交易;隔天交易入帐后,发现系一美国购书网站上的交易,该网站只需要验证卡号和有效日期即可交易成功;再次致电李先生,提示商户名称,对方仍否认交易。经欺诈调查组调查,发现该交易的确非持卡人所为,系卡号、有效期被他人记录并在网上进行交易。遗失/被盗&伪卡遗失/被盗持卡人信用卡因遗失、被盗或被他人占用,在未经本人授权或同意情况下,被他人冒用或盗用。伪卡嫌疑人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非法复制的信用卡,包括对磁条和卡片上凸印的复制或更改。主要包括:1.由黑客软件产生的伪卡交易;2.变造卡:重新凸印、无磁卡、重新写磁;3.伪造的塑料卡:较难辨别、可能读磁,带有“防伪标识”,但作工有一定暇疵;4.盗录磁条:刷卡方式,CVV验证,卡片一直在手,授权记录或签帐单的持卡人全名不符。欺诈风险当前形势(一)2008年4月各类型欺诈案件立案数据形势4月新立案案件中,伪冒申请类案件立案数量和涉案金额依然位居榜首。欺诈风险当前形势(二)2008年4月各进件渠道欺诈案件立案数据形势从上图可以看出,营销中心渠道和分行渠道成为伪冒申请进件的主要来源。该两个渠道进件的伪冒申请占比超过总额的70%第四部分欺诈风险的防范欺诈风险防范体系侦测、授权客服审批销售催收、欺诈调查充分利用人行、公安、社保等第三方征信渠道核实申请人身份及资信状况关注异常交易、及时联系持卡人确认交易的真实性确认来电人的身份为真实的持卡人直接与申请人面对面了解地域及单位情况催缴逾期帐户,调查欺诈案件,挽回损失作业规范系统销售人员落实亲访亲签做好持卡人教育反伪冒侦测系统欺诈交易侦测系统政策反欺诈审批指引卡片的欺诈风险防控流程审核身份资信用卡监控防范伪冒申请防范未达卡、帐户接管防范伪卡、CNP邮寄卡片激活卡片推广卡片防范伪冒申请营销人员面临的欺诈风险黑中介(集体办卡)主动进件夹带非该单位的申请人伪冒申请营销人员如何防范伪冒申请(一)营销人员的基本职责STEP1准确判断我行信用卡的目标客户STEP2正确引导客户提交申请资料STEP3如实反映申请件的进件来源STEP4对客户资料保密、不得私自留存营销人员如何防范伪冒申请(二)推广人员亲自到访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确认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单位工作且单位地址真实亲访亲核核实申请人提供的证件与本人一致核实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亲签保证申请表中的签名为申请人本人亲笔所签第五部分刑法中对信用卡伪冒的处罚条例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和解释〉〉(1996年12月24日法发[1996]32号)根据《决定》第十四条规定,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透支数额超过信用卡准许透支的数额较大,逃避追查,或者自收到发卡银行催收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之规定,特向贵单位报案,恳请依法接受报案材料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回复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查院或者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