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高青兰线东阿界至聊城(鲁冀界)段工程(梁板吊装施工)三级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合同段:路桥二合同交底地点施工现场交底时间2017年11月10日编号交底记录一、安全生产保证措施1.凡从事起重、吊车、装卸、指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具备操作起重、吊车的技能和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取得上岗证,且必须持证上岗,非本工种人员,不得操作。2.凡从事起重、吊车作业的司机、司吊、司索工、信号指挥班前一律不准饮酒。作业前班组长应交任务、交安全,并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3.出车前,司索工必须认真检查非车作业的钢丝绳、扣、卡环、钩子、撬棍和木墩等,是否齐全。4.吊车开赴作业现场后,要选择地面坚实能够保证安全作业的稳车地点,车要平稳,不准倾斜,吊车支腿必须落实放稳。5.作业前司机和司吊必须对钩头、钢丝绳和各起重部位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6.严格遵守吊车臂杆角度负荷的规定,起重吊装前,应了解起重物的重量体积、重心形状,吊点设位等,重量不明或超载,斜拉斜牵,散物绑扎不牢,严禁作业。7.起重吊装作业人员要精神集中,听从指挥,指挥信号应准确,安全可靠。指挥人员要监督检查吊具使用操作方法及挂钩人员站立举例,有权停止不按信号操作的司机工作,有权拒绝接受无吊装方案或不明重量的危险作业,并向上级报告。8.当重物离开地面20cm时,司索工和信号员要在检查绳扣是否牢靠,车身有无倾斜,钢丝绳有否脱槽,检查正常后方可起吊,如发现险情,要立即发出信号,停止作业。9.吊运物件时,必须按装载车的核定吨位装放平衡。需要捆扎的物件,必须捆绑牢稳,严禁偏装和超吨位装载。10.吊车移动时必须落杆,信号员、司索工和司吊须注意周围环境,防止臂杆触电和钩头摆晃伤人。11.在高压线路上下,严禁从事吊装作业。12.使用两根以上绳扣吊装时,必须联接牢固,长短一致。用四根绳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13.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吊”等安全规定。14.遇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气候条件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二、起重指挥安全措施1.吊装指挥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机械性能,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持证上岗。2.指挥作业中,严格执行起重作业的安全技术和规范、规程,严格遵守吊装作业“十不吊”:吊物质量超过机械允许范围不吊;信号不明不清不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埋入地下情况不明的不吊;斜拉、斜牵、斜吊物品不吊;细长物品无两点且捆扎不牢不吊;零星对象无容器盛放不吊;吊物重量不明,吊具不符合规定不吊;六级以上大风不吊。3.熟悉各种指挥信号,发出的信号应正确、宏亮、清楚。在作业开始之前,与司机相互约定采用的指挥信号的种类。在运转工程中,不准中途改用未经约定的指挥信号种类,确需要改变时,必须使起重机停止运行,指挥人员与司机取得联系,并经双方认可后方可更换。4.作业中如有二人或二人以上指挥人员指挥同一台起重机时,要严格执行下列规定:作业中只允许一个人对司机的操作发出指挥信号;利用通讯设备指挥时,只允许有一个司机使用相同的通讯频率。5.指挥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位于司机听力或视力所及的明显处,不允许进入司机盲区和隔音区指挥。三、高处作业注意事项:1.悬空高处作业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随时体检,发现有不宜登高病症,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3.高处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4.高处作业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5.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或配有通讯设备。6.不准在夜间进行吊装施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