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治理-城区三小安全工作制度城区三小安全工作制度校长:学校全面安全工作责任人,学生外出安全负责人主要职责:1、对学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2、负责学校各线安全的定期督查,指导工作;3、在学生外出活动中,原则上应事先对学生活动地点进行认真的现场考察,确定活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外出,并负责向上级请示报告;4、严密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确保行车、饮食、外出游玩活动的安全;5、及时妥善处理外出活动中的偶发事件;6、制定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7、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副校长:分管学校综治工作,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主要职责:1、加强与各单位联系工作,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2、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学生严重违纪事件,杜绝学生不良行为及安全。3、协助校长,认真落实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教导处:教育教学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电脑课、劳动课、自然课等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2、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认真审批,督促其严密组织;3、督促全校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4、要求全体老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落实“谁的课谁负责,教学教育过程全程安全”的制度,加强责任感;政教处:学校综治负责人1、要求把学生安全作为教育教学的第一要事,摆在首位,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工作的安全规定,依法办事,依法教学。2、督查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值日学生、值班、值岗教师对课间活动安全的教育治理,杜绝课间责任安全事故。总务主任:教育教学设备设施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1、确保校舍安全。随时检查,防止校舍因年久破旧变形、外墙面及走廊栏干磁板破损脱落,伤害学生,查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2、保障用电安全,有触电危险的地方,必须有明确的警示标识;电脑机房等用电密集的地方,要加强检查,经常维修,防止漏电;3、要督促有关人员注重用电安全,特别是电脑的用电安全,做好防火工作。4、要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防盗工作,关门落锁,谨防因盗窃损害学校财产;5、进行各项校园建设,从进货至使用,要落实“安全第一”,保障学生安全;6、加强全校的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7、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总务工作的安全规定。8、制定有关规章,治理本部门安全工作,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责任到人;9、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后勤工作的安全规定。10、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班主任:班级学生安全工作责任人主要职责:1、密切配合学校、家长做好学生安全思想工作;2、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3、平时要加强教室、运动场所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与学生共同商定,建立班级安全制度;学生集合必须带队并按规定排队缓步上下楼。5、加强班级财产安全治理,防盗窃、防破坏;6、加强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防止学生中出现严重的心理问题,杜绝隐性安全问题;7、对本班学生外出校外开展活动直接负责,要严密组织,实地考察,并报请学校审批;8、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9、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学科教师:学科课堂教学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1、对本堂课教学学生安全直接负责;2、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电脑课、劳动课、自然课等强实践性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3、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对体弱学生),出现异常要及时报告学校,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4、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5、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答应,不得外出;6、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班级工作的安全规定。7、万一出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及时进行有效的救护。值班领导及教师:课间活动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轮值工作到位,加大早晨上学时、课间、中午、傍晚放学后的安全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轮值时间内无责任安全事故。行政主管领导对下属各岗的安全工作均负有经常提醒、定期与不定期督查、治理评价的责任。城区三小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分工制度抓好中小学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是一件涉及千家万户,人命关天的大事,是中央领导同志十分关注,教育部非常重视的问题。针对我校“师生量大面广,儿童少年自我保护能力弱的特点,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工作管理,警钟长鸣,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此,制订我校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分工制度:一、校长职责:1.贯彻执行法规,第一负责学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2.主持制订学校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教育计划,把安全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3.组建学校的安全教育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学校实施安全教育的具体工作。4.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并及时总结,不断提高。5.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并纳入个人综合考核。6.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性上报有关部门,及时排除。7.做到不组织学校未成年人参加不安全活动,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二、副校长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2.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保卫工作。3.组织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活动。4.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5.坚持经常检查学校设备情况,保证设施齐备,完好有效。6.坚持经常检查学校不安全隐患,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及时排除。7.不组织学校未成年人参加不安全活动,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三、政教处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2.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保卫工作。3.组织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活动。4.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活动。5.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安全,要有防范措施,要有请示报告。6.不组织学校未成年人参加不安全的活动,保护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四、总务处职责:1.严格执行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2.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校园、校舍的防火安全;学校器材的合理设置、保管及检查;安全用火、用电,学校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存放及保管等。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排除。3.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安全教育。4.保障大型活动的场所及其设备、环境的安全。5.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五、班主任及其他教师的安全教育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有关安全的制度、规定。2.在学校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学校、家长做好学生安全思想工作。3.组织学生活动,要认真考虑安全,要有防范措施,要有请示报告。4.采用生动、活泼、适合学生生理心理特征的各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5.班主任与学生共同商定,建立班级安全制度;学生集合必须带队并按规定排队缓步上下楼五、教导处职责: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特别是认真落实体育课、电脑课、劳动课、自然课等课的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2、对必须外出进行校外教学的课要认真审批,督促其严密组织;3、督促全校教师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4、要求全体老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落实“谁的课谁负责,教学教育过程全程安全”的制度,加强责任感;